混混沌沌间,江火觉得脑仁疼的厉害,像有一把刀子在里面变着法子地绞来绞去。没有马车,横躺在马匹上,烈马跑的很快,山间的凉风,当头的明月,月影摇曳的树林。
当烈马嗷嗷嘶鸣终于在落雁城都督府前停下来时,她涣散的意识终于有了清醒,软绵绵从马上跌落下来。
毓钟并未搀扶她,站在一边,自上而下冷眼俯视着她。
女人的头发已经全乱了,裙裳不整,十分狼狈,哪有半分先前得手时的得意?若不是他心生疑虑,镖局那百来人口就全丧命于她手上了。
什么越国人,什么为了取暖而运送火纹矿,这女人从头到尾嘴里就没一句实话!
自她与镖局离去之后,毓钟便一直暗中跟随着,果不其然,到了半路这女人就动手了,被他当场捉住的时候还想跑,虽然确实没有武功底子,可暗器竟会使几手,单论武功招式也不弱。但是这些在他面前就等同于小儿家打闹,不到片刻就被制服。想到这女人满脑子算计,怕中途出了意外,便直接将她打昏,强行带回了落雁总督府。
这时,江火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见自己身处落雁总督府门口,心下微惊,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脑仁后被敲打了一记到现在还有后遗症,疼的厉害,心里忍不住破口大骂。
狗皇帝下手一如既往的狠毒,想当年自己跟着他学功夫时,她不过才五六岁年纪,稍有犯错就被体罚,狗皇帝毫无怜悯之心,对一个小儿下手也不好留情,小时候她经常被打的躲在草堆里偷偷哭。
长大了,反而不挨打了,因为她聪明,比毓钟想象中的好太多。再后来入了宫做了娘娘,更没再挨过打,除了那一次,被直接敲碎了腿骨。
江火揉了揉后脑勺,抬起头来与他对视:“你怎么发现的?我哪里露了马脚?”
毓钟淡淡地说:“并非你露了马脚,也不是你手段不高明。”换做他人,他不一定会起疑心,况且这女人行事异常小心,很是老道,就算是他也不一定看出端倪。要怪就怪她太像那个女人。
只要像她的人,他总会多一分留心,忍不住去怀疑。这怀疑来的无缘无故,明明知道或许是错误的,可就是控制不住。
结果,他果然怀疑对了。
跟踪这几天,他不是没派人调查江火的身世,奈何半点头绪也没有,这女人就像从地里活生生蹦出来的一样。那时江火并不知道,君世早已将她的身世动了手脚,除了李明玉,没人知道她出身自楚国,是他西燕的太子妃。
毓钟不关注西燕这样的小国家,自然也不会猜测到燕国身上。
可鬼鬼祟祟来郑运送火纹矿,其心不明,不明者必诛!
毓钟做事向来干脆利落,不再与江火废话,揪住她的头发便将她狠狠往都督府里拽去。
总督府的门卫自然不认识他是何等人物,见他粗暴地拽着个女子就要闯府,连忙凶神恶煞地上前阻拦,被毓钟极其不耐地一脚踹开。再有上前阻拦的,毓钟只简简单单说两个字:滚开!
从尸体堆里打出天下的铁血皇帝,与金玉软香窝里扶上去的皇帝不同,光是一个眼神也足以令将士胆颤,天生的掌权者。
落雁总督金盛怀此时已经闻到了风声,慌慌张张穿衣从床上爬起来,带着一队兵马要去捉拿私闯入府的贼人,等看清楚来人是谁后,二话不说,直接跪倒在地,欲要高呼帝君万岁,却被毓钟不耐地打断:
“刑房在哪里?”
金盛怀战战兢兢,见他手中拽着一个女子,煞气浓重,心里嘀咕着这女人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让帝君龙颜大怒。
不该问的事就不问,看见了什么也当看不见,这是为官之道,金盛怀混迹官场这么多年,自然深蕴此真理,遣退了一干下人,亲自带毓钟去了刑房。
刑房阴暗逼仄,气味难闻。狱卒点起了火把,吊起了刑具,火烙、指夹、铁钉凳,虎刺绳,浸泡在盐水辣椒水中的荆鞭……江火被拽进去,四肢被铐进了铁绳索内,动弹不得。
金盛怀搬来椅子,恭请毓钟坐下,小声询问:“帝君,您要亲自审问么?”
毓钟看都不看他一眼,直接吐出一个字:“滚!”
金盛怀默默关好牢房门,退了出去。
于是牢房里就只剩下了他们二人,前世的结发夫妻,如今的陌路过客。
烛火摇曳,一缕青烟飘荡在空气中,毓钟拎起荆鞭,与空中抽动了一下,沉声问:“你是哪国人,何人所派?取火纹石是为了什么?说出来,说出来朕就不杀你。”
江火嘴角噙着一抹冷笑,想当年她为了扶持眼前这人上位,玩弄权术,什么样的苦头没有吃过?她还记得,有一次,为了除掉太子党的谋士大理寺卿,她设了一计,以自己姓名为诱饵,在大理寺的诏狱里蹲了整整十八天。
当年的大理寺卿季伯呈,是名扬天下的酷吏,天性残忍,喜研各种残酷刑罚手段整治犯人,以观犯人痛不欲生为乐。史书上的来俊臣也比不上他一二。
在诏狱里的十八天,江火尝尽了想象不到的苦头,被陆景凉救出来时就剩下最后一口气,险些毙命。就算日后康复了,身上也留下了不可抹去的疤痕。
但是她不后悔,她原本就打算以一命换毓钟的天下的。季伯呈死了,太子党最后的余孽就消失了,毓钟从此可后枕无忧登基上位。
现今这牢房里的刑具,比起当年,她觉得根本不足为惧。唯一担心的就是重生后的这具身体,耐不耐打。
她缓缓道:“我是楚国人,运送火纹石是受我国皇帝所令,取回国家给百姓取——”暖字还没说出口,一鞭子就抽到了她身上。
这鞭子不是普通的皮鞭,而是取自荆棘草制成,鞭身挂满倒刺钩,一鞭子下去,人身上的血肉都被勾了出来,能让七尺男儿鬼哭狼嚎。江火疼的一阵眩晕,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滚到嘴边的呻吟,咬牙道:“给我国民取暖!”
结果不出意料的,又是一鞭子下去。
一鞭,又一鞭。
直到身上的衣服都打开了,皮开肉绽,血肉被倒刺刮开,深的地方几乎可见骨头。
毓钟打的时候没再说话,也没再逼问,只是沉默地鞭笞着,脸上的表情麻木冰冷。直到百来鞭落完,他才再次开了口,仍是不急不躁的语气:“招不招?”
江火已经疼的说不出话来,虚弱地抬眼望着他,好半天,才用轻的几乎听不见声音说:“无可招。”
毓钟点点头:“好。那我们继续。”
他站起来,将摆在一边的辣椒水与盐水桶举起,毫不犹豫哗啦一下朝她泼去。
瞬间,剧烈的疼痛像海浪般席卷了她的身体,四肢五骸,从骨血蔓延至皮肤,全身上下的经络,无一处不在颤抖,整个人就像被丢进了地狱里的油锅里滚了一圈,让她连叫都叫不出来。
毓钟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恶狠狠问:“招不招?”
江火的脸已经白的没有人色,偏偏就是吊着一口气,就是不肯如他意,牵起嘴角恶毒地冷笑道:“无可招!”
毓钟盯着她的脸,她的唇,她倔强的嘴角带着的一抹恶毒,也不知怎么忽然就觉得无比熟悉,以前那个女人也是这样,当年在大理寺的诏狱里,她被季伯呈那个狗官审讯用刑,当时他就在一边看着。季伯呈问她招不招,她就是死活不肯开口,不管怎样残酷的刑罚,就是到最后快要死去的时候,也是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恍惚间,毓钟觉得自己好像又看见了她。他定了定神,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而后松开江火说:“你总会招的,朕不急。朕陪你慢慢玩!”
当晚,江火就淋着辣椒与盐水在牢房里过了一夜。
很奇怪的是,就算受了这么大的酷刑,她也没有昏厥,这一整夜,她都睁着眼睛在黑暗中思考着逃脱之计,思考着火纹石的下落,该如何运送。按时间来看,安燕应该已经到了长乐坊,如果行动够快的话,很快就会追到落雁来。
但是将近数百个外来人口突然一起流入落雁,必会引起怀疑。毓钟如今不杀她,肯定是为了钓出她身后的人。如果他们真的来了,就糟了,到时候肯定会被一网打尽。
而火纹石,她被捉的当晚就被毓钟派人押送回了落雁。
火纹石必须得拿走,她也必须活下去,安雁更不能带人进城。
江火很着急,这焦虑煎熬的她连疼痛都忽略掉了,不是她不信任安燕无脑,而是她早就摸清了他这个人。安燕这个人,有勇,谋略却差了些,死脑筋,比阿南还要忠心,你叫他从七楼跳下去他就不会从八楼跳。当时离开燕国时,君世明说了,必须保护好太子妃。现在她落入了敌手,安燕必定会带人来解救她。到时候就什么都完了。
到底该怎么做才好……
身上的血珠子串成血线,滴滴答答往下流,在寂静的牢房里荡出回声。
这时候,谁能利用,谁可以利用……
她仔细回忆着从前在郑国布下的关系网,猛然间,她想起了一个人。
阿景!阿景的山海钱庄遍布郑国,乃至天下都有他的分店,钱庄并非是普通钱庄,而是暗阁的杀手。暗阁是她当年一手创建的,杀手们行踪诡谲,神出鬼没,靠特殊口号联系。
但如今,这口号并不能用,当年她将所有权势都交给毓钟的时候,也将这口号也一起交了过去。
只有一个办法能行得通——靠毓钟。
毓钟想要一网打尽,必定会在国内张贴告示,诱敌入网。阿景消息灵通,肯定会猜到是自己,到时候,他必会赶来解救。
只是……
江火闭上眼睛,只是自此,又欠了一条人情。而且,解救自己,必会让阿景为难,毕竟,这已经牵扯到了国家利益。
牢房天窗上,月已行到中天,忽而,寂静的夜色中,传来轻微地开门声。
一个矮胖的人慢慢走了进来,轻手轻脚打开牢房。
江火望过去,却是落雁的总都督——金盛怀。
金盛怀开门见山,低声说:“我受陆老板所托,来转告姑娘一声,他人正在关外,要赶过来最少需要三天时间,这三天时间,请姑娘无比撑下去,等他搭救。”
金盛怀竟是阿景的人!
他说完后就离开了,没再交代其它。江火心里余有难以言喻的心情。
到了第二天一早,毓钟又过来了。
这次,他没再刑罚她,而是将她从铁铐中放下,送回了干净的房间,还叫了个大夫过来给她上药疗伤。大夫走后,他来到床头坐下,一手捏住她的下巴,沉默地盯着她看。
江火注意到他脸色发白,眼下有一片青灰,看起来昨夜他睡得也并不好。
毓钟问她:“你是谁?”
江火别过脸,轻轻笑了。你问我是谁?我也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是前世你那条听话的狗,还是来这个世界前的生化学家穆君辞。或者,是这辈子西燕的太子妃江火?
她不知道的答案,要如何回答?
便随口扯了在故乡时的名字:“我是穆君辞。”
“你故乡是哪里?”
故乡。
江火恍惚了,她有故乡吗?
君世在楚国时,他心心念念的故乡是西燕。毓钟在漠北打仗时对将士们说,答应了这一仗我们就能回故乡了,他们的故乡在郑国。陆景凉有故乡,夏玉楼在南疆出师后,齐国是他的故乡。阿南的故乡在匈奴。
只有她,她没有故乡。
她只是个迷途的旅客,不知因何缘故,闯入了这个乱糟糟的异世界,尝尽人生百态。
毓钟见她眼底露出了迷茫水色,心里忽感压抑,没再继续待下去,留下一句“好好养着”便出去了。到了晚上,他又过来了,似乎喝了点酒,有些醉态。到了房间,在桌边坐下,从衣服内取出一只精制的匣子,打开,里面盛放着的,是曼陀罗粉。
曼陀粉,少量服用可镇痛,坚持服用,则会成瘾,让人产生幻觉。
就是现代社会里的吸毒!
江火没想到,毓钟竟会吸毒。
只见他慢慢将匣子里的药粉倒进酒杯,用手指搅拌开来,举杯饮下。
慢慢的,一滴汗自他额角滚落。
他软软地倒在了桌边,脸上终于露出了少见的脆弱。这个鞍马一生的铁血皇帝,只有在吸食曼陀罗时,才会撕开自己的皮囊伪装,露出里面千疮百孔已经快要腐烂的内脏。慢慢的,药物生了效,周身的血液,终于欢快的沸腾起来,他抓住桌沿,调整呼吸,但那快活感来的太凶猛,让他几乎无法控制。
人在最快活的时候,会想自杀。
毓钟现在很快活,但是他还没有快活到那种地步,所以他想更快活一些,快活到让他想死的地步,于是他抽出匕首,悠哉悠哉地在掌心重重割了一刀,血线便串连成珠子滴答落地。红色的雪珠子在地上晕染开一朵朵梅花,越开越大,鲜妍怒放,就像一个诡异的图腾。他伏在桌边,软软地朝江火望过去,不发一语。过了片刻,忽而对她伸出手,喃喃地说:“江火。”
江火闭上眼,已经不想再看他。
想过无数次的复仇,想过他难受痛苦煎熬,想的时候自己的心是如此的痛快,可真的看见了,她却没有任何快活感。
君世说过,成功了却没有快活感,这才是最大的失败。
她与毓钟,都是失败者。
耳边回荡着毓钟的声音,他在叫她的名字,江火,江火,一遍又一遍,委屈地质问她,为什么要离开自己。但始终都没说过一句——
江火,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他没说,只是重复地叫着江火的名字,就这么固执地叫了一炷香的功夫,他终于发了狂,冲到床边,一把将她从被子里拖出来,狠狠地摔到地上咆哮:“像你这等妖孽,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正合我心意!就该一把火烧了你!烧的干干净净,连骨灰都不要留!烧了好!烧的好!”
“你这个贱人,你以为你死了朕会难受?你休想让朕煎熬!”他拍着自己的胸口,冷笑道,“你死了,朕不知道有多快活,美酒,江山,上不尽的美人,哪个都比你好。你这种心肠恶毒满脑子都是算计的女人,朕稀罕你什么?朕不稀罕!”
他疯疯癫癫嬉笑怒骂,江火因为身受重伤无法动弹,就这么躺在地上平静地望着他。
或许是曼陀罗的药效要到最后才能体现出极致的快活来,终于,毓钟瘫倒在地,搂住江火,软弱地哭了起来。
犹记当年中秋夜,月光朗朗。
古战场上美酒月光杯,胡笳与狼烟。
她一身戎装被鲜血染红,窝在尸体堆里,卷起衣袖,神气十足地对他说:“陛下,我给你看样东西。”
毓钟笑着凑过去:“哦?是什么?”
只见那只沾满鲜血的手缓缓张开,刹那,掌心流光四溢。
是一片冰晶玻璃。
映衬着天上的明月,在她掌心升起一束莹白月光。
“好看么?”
毓钟笑着伸手,在她脸上轻轻一弹,已经分不清是说月光好看还是人更好看:“好看。”
这一弹指,就过了多少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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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下班,先更这么多,等会儿接着写,晚上有2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