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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五个词的总结(1 / 1)

“你,你也好意思让李威来送衣服。”我白了他一眼嘟囔道。

“怎么了,难道你穿脏的,再说了,昨天的衣服都被我撕坏了。”

我脸一红,昨天我的衣服的确是被他弄坏了,扣子都掉了两颗,就是想将就着穿都不行。

“那,反正你就是不要脸。”我俩彻夜未归,第二天一早让人家送衣服来酒店,谁也不是傻子,明摆着告诉人家我们昨晚干什么了吗。

说好的爬山,结果爬到酒店来了。

“那你要我怎么样呢?总不能让我回去取吧,我的衣服可都被你昨晚弄湿了,难不成你还想你老公裸着出去,你想你老公的身体给别人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我身后,一把扯掉我身上围着的浴巾,我吓了一跳,“你干嘛?”

“帮你穿衣服啊。”他理所当然,“这么半天看你都不动,作为你老公这点事情还是十分愿意代劳的。”

“不要脸。”除了这三个字,我也找不出别的词语来骂他了。

“配合一下。”他不以为然,一边把衣服忘我身上套一边说:“或者,你是不、想、穿、衣、服。”

他把后半句话咬的很死,那意思太过明显,我瞪了他一眼,他却低声失笑,快速的帮我把衣服都穿好,还弯下腰来帮我穿鞋子。

“走吧,下楼吃早餐,然后回干休所。”

一开门,李威像跟木头桩子似的就站在门外,笔直的像是在站岗一样,我扯了扯唇角,不自在的低着头先走了出去。

就这样,我们在香山住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以来,是我这几年最悠闲的日子。我想,他也一样。

每天就是睡到自然醒,呃,这个其实跟平时都差不多,我俩生物钟都比较强。但是空气好啊,一睁开眼睛就能闻到鸟语花香。

他带着我爬山,放风筝,到处转悠,还去那些老干部家里陪他们下棋,聊着那些战争往事。

夜里陪我看星星,给我唱歌,他还让李威带了支横笛过来。

临回城的前一晚,我们俩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望着星空,他给我吹了一支曲子,那曲子的旋律特别的婉转动听,只是,有些凄凉之感,却也带着一种别样的幸福。我说不太清楚,只是觉得很好听,很好听,让人上瘾。

“再吹一遍吧。”我半撒娇的看着他说道。

“喜欢?”他挑眉,将手里的横笛转了个漂亮的弧度。

“嗯,很喜欢。”我回答的干脆。

“你是喜欢曲子还是喜欢吹曲子的人?”他忽然挑眉,似笑非笑的问。

我眨了眨眼,“都喜欢,或者说,因为是你吹的,所以我喜欢。反过来说,我喜欢这首曲子,是因为你。”

这话有点绕,但这就是情趣不是。

果然,他立马眉开眼笑,“算你识相。”

“实话实说,你最帅!”我这可是真心的。

老实说,他今天并没有穿军装,而是和我一样,穿了他之前给我买的纯白色情侣装,休闲款的。

上衣是白色的衬衫,下身是黑色的修身的长裤,把他那完美的大长腿显示无疑,衬衫的袖口挽着,露出一截钢劲有力的胳膊,领口的扣子也解开了两颗,隐隐的透着锁骨向下的胸膛。

很帅,在这样的夜晚,靠在树干上,一条腿屈起,很潇洒,有点俊逸出尘!

其实他难得穿浅色,自从我认识他,除了扮演豪门总裁那会,但也大多是黑色衬衫打底,再就是上次在海之恋餐厅他穿的海军白色常服,平时都是绿军装要么就是算黑色作战服。

今晚的这一身休闲,给他冷冽的棱角增添了些许柔和的阳光,让人感觉亲近了许多,更迷人。

而我的是一身白色的衬衫连衣裙,两个白色的身影往夜空的树下一坐,还真挺唯美浪漫的。

他轻勾唇角,“媳妇儿最美!”

我忍不住笑了,“咱们俩这也够自恋的了。”

“这叫自信。”

我点点头,笑着歪了下头,“我家哥哥是有这个资本,你究竟会多少东西是我不知道的,之前是唱歌弹钢琴,后来是吉他,现在又是传统乐器横笛。”

说起吉他,我很遗憾,那一次他精心安排的舰艇求婚,弹吉他的他一定很帅,可惜我那时候看不见。

“不急。”他说:“我会的还有很多,一辈子的时间,你慢慢了解。以前休假的时候我还去山区教孩子们,纯洁的笑脸,很可爱。”

“你还去山区?!”这个倒是让我很惊讶,其实,他的假期很难得,基本上一年休不到一次,但是他居然愿意把这点时间去山区支教。

“怎么了?不过去的时候不多。”他说。

“那,下一次我们一起去。”我说。

“好!”

“现在,是不是先让我一饱耳福。”我眨了下眼睛,说实话,自己都觉得有点调皮,最近是越来越有点少女心了。

他看着的目光瞬间变得炽热,手上的笛子抬起我的下巴,“你在诱惑我。”

知道他虽然有欲望但也是在逗我,他再怎么样也不敢在这院子里对我如何,而且,除了那晚在酒店之外,他再没有碰过我,不抱我他不舒服,抱着我还起反应,说是舍不得我太累,等我身体好了再说。

总是忍着自己去冲冷水澡。我有时候看着也挺心疼的,毕竟冷水澡冲多了也不好。

抬眸看着他,“那你受不受?”

他扯了下唇,手腕一动,那笛子在他手上转了个圈后停在唇边,这动作,漂亮,利索,真有点古代豪情又潇洒的贵公子的样。

我脑子里出现了一句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动听的旋律再次在院子里回荡开来,我眼前,不禁出现了一幅幅画面,描绘着曲中的意境。

“哥哥,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似乎在诉说着一曲离别,但又重逢。”

他看着我,目光专注,“还有什么,你继续说。”

我抿了抿唇,“我好像一大片的殷红的花朵,两个人的爱情,执着,坚定,有点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感觉,就像……”我顿了顿,“对,就是求不得,爱别离,忆成殇,再重逢,终不悔。”我说:“就是这样。”

他看着我挑眉微笑,长臂一身,将我扯进怀里,微微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一丝赞赏,“不愧是我媳妇儿,你用五个词,完美的诠释了我们军人的爱情。苦痛悲伤交织成的幸福快乐,军恋不易,能够陪我们走到最后的更是辛苦。”

我点点头,这是实话。

他又道:“这首曲子叫旅途故乡,你若看了上官叔叔给你的书就会明白了。不过我们几个不是因为上官叔叔夫妻俩的爱情喜欢这首曲子,而是因为曲中表达的意义,对于我们穿军装的人来说,爱情,是最最遥不可及的奢侈品,但是,我们也有柔情,也会动情。”说着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就像我对你,一旦碰了,挡不住。”

他似乎有点自嘲,“军人的感情向来不来则以,一来就像洪水决堤,能够将我们吞噬。可往往总是求不得,爱别离,忆成殇。”他摇摇头,“伤了,我们自己扛,可心里的那个姑娘,永远都是我们的故乡。”

他说的很对,这也是第一次,他静下来,对我说这么多感慨。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他,褪去了军装,以一个寻常百姓的样子,跟我聊心事,聊人生,虽然话题依旧是他们军人。

这样的他,不一样,我能够明白,他是真的把自己摊开来给我看,毫无保留。这样的他,才应该是二十几岁的男人该有的样子,只是他从不曾表露过,或者说,他早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年龄。

我心里更清楚,他若不是爱我入骨,绝对不会跟我说出这种话,也不会以这样一副姿态将自己呈现在我面前。

我忽然明白,其实我们两个都一样,如今彼此依靠,心都不再孤独。

“哥!”我低唤一声:“我就是你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他看着我,半晌,低下头,轻柔地在我唇上吻了下,只是四唇相贴,没有动,“我也是你的故乡!”

片刻后,他抬起头,食指在我唇上摸索了一会儿,“这首曲子意境很好,只是有点伤感,若是我,不会这样,我命由我不由天,我绝不会让我们经历爱别离,既然爱了,我就会将你牢牢锁在身边,我既敢爱,就给的起。”

他这话说的霸气,十分霸气,看着手中的笛子,“我再吹一首给你听。”

话落,另一种不同的旋律缓缓流淌。

我仔细的听着,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两个人的眼神交流着彼此的心意,好像全世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的眼里只有他,他的眼里只有我。

“如何?”随着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他再次将我扯进怀里,轻声问道,那眉宇间,自是有那么一股傲视天下的英气与潇洒。

“好听。”我说:“和之前那首截然不同,这个很洒脱,有点荡气回肠,无视一切又拥有一切,因为能掌控所以不在乎。”

“小媳妇儿,你注定就是我的。”他骄傲的眉目一挑,“倾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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