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蔓是一个懒人,也是一个对人对事都挺马大哈的人,从来没有就小说的版权问题做过什么说明,因为对我来说,写小说就是一个爱好,平时走路、坐车、吃饭、发呆的时候,偶尔会有一些奇怪的念头或者想法就把它们写下来,然后上网发出来,用母亲的话来说,纯粹一无聊人。小蔓的小说或者杂文没有在任何杂志、报刊上发表过,因为那些只是随手写随手发的一些练笔之作,大家可以在里面找到无数的错别字,因为我大部分时候连修改都没做过。(汗颜中)
我曾在书评留过言,欢迎大家转载,当时缺少了一句话,就是要免费转载,因为我觉得如果大家喜欢我的小说,已经是对我最大的鼓励了,并不需要用金钱来恒定对小说的喜爱程度。所以虽然有网站让我去加入什么,我全部拒绝了。
可是最近我竟然在一个杂志上见到我的文章。
那位把《都市杂文选》里《十二月的蔷薇》投稿并发表在深圳南山区某杂志的同志,我很想告诉你,小蔓就住在深圳市南山区,请不要把我的小说发表在我家门口的杂志好吗?就算你要骗点稿费,也请你投得远一点啊。(真是郁闷啊)
现在,我必须在这里对我所有小说的版权做一个说明。
从最初的《最后的绿墙》和《都市杂文选》,到后来的《巫女日记》和《三界巫神传》,里面所有的文字全是我自己写的,拥有以上所有小说的版权。本人只在发表,欢迎所有网站免费转载。
如果有个人或单位发表了以上任何一篇文章,或者通过以上任何文章牟利,请将稿费全数捐给希望工程,并保留汇款单,因为如果被我发现,我将会尽数追回稿费,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