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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四章 黄皮猴子(1 / 1)

第五百三十四章黄皮猴子

“这个乐器的声音真是让人有点不舒服。”一个金发女音乐家小声说道。

王耀笑了笑,没有搭茬,古琴的声音,算是所有乐器中最特殊的了,第一次听难免会感到不适。

洛锦拨动古琴,看着准备好的成员们,做了个收拾。

几名编钟演奏者敲响编钟,层层叠叠的金玉之声荡漾开去,让巨大的会场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二胡凄凉的声音和羌笛合奏伴着编钟的陪衬,一下子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很多场中的工作人员都停下动作,好奇的张望。

华夏的乐器因为礼乐崩塌,最终走向两个极端,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宫廷音乐也可以叫做文人乐,重在自品就是写给自己听的,包括宫廷的教化礼乐,也都是皇族个人取向。

民间音乐的乐器最开始是热闹,然后有了卖艺方式之后,更加突出了个人演奏风格,而且边走边唱,十分随意。

尽管华夏音乐发源比较久远,种类繁杂,但是没有像西方这种系统类的音乐,西方的音乐注重交响,所以相互配合,而且各个声部和声完善,一直到主导了世界流行乐,让这种音乐模式成为了主流。

华夏音乐因为两个发展方向,在进化的过程中算是缺少了一些东西,戏曲配乐算是合作最为融洽的一个方式了,但是在现代流行乐中依旧有很多缺陷。

倒不是不好,就是因为与规则相悖。

王耀在创作的时候主要就是在每种乐器的特性上来进行融合,这样能够弥补很多,在不失去华夏特色的同时,也顺应了听众的耳朵。

因为想要改变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的,尤其是听习惯了西方式音乐的听众。

就好比听惯了流行,再去听古典,就会不知所云。

并不是东西不好,而是审美习惯有了偏好。

而想要改变这种偏好,就是要先适应它。

洛锦弹奏古琴作为指挥让王耀有些惊讶,他利用古琴的每个特色音来调控成员的节奏,而且还能用古琴的特色音做到承上启下的转变,可以说是神来之趣÷阁。

这首礼仪之邦开篇用编钟和二胡,羌笛以及定音鼓来营造一个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氛围,拉开乐章的第一幕,然后像是一个人的回忆倾诉,空洞甜美的箜篌和古筝配合笙箫缓缓的情愫故事内容,再由琵琶与编钟合奏,推向故事高潮。

琵琶被誉为金戈之声,也称杀伐之声,加上编钟悠扬沉缓的衬托,描绘出了一个勇往无前的气势,代入乐章高潮。

之后迎来琵琶与箜篌以及扬琴的对抗,穿插着三线和柳琴的辅助,将之前的意境全部搅乱,紧接着就是以二胡替代箜篌对抗琵琶,和其他拉弦乐器的辅助彻底将乐章推向乱象的节奏。

到最后一声古琴和鸣金声中,万籁俱静,由唢呐配着编钟模仿鸟声,描写鸟语花香的过度后,悠扬的马头琴声和埙声,讲故事代入最后落寞的收尾。

同样是悲凉的乐器,开篇的二胡和羌笛,与最后的马头琴和埙描绘的完全是两种意境,前者带着一种迟暮,而候着像是一种淡然。

结尾是古琴配合编钟,以编钟声为主的一段收尾,古琴的高雅和编钟的悠扬,两者一个穿越空间来自远古,一个穿越时间从回忆中倾诉,反而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这片礼仪之邦一共十三分钟,但是却描绘了一个王朝的兴衰,以及希望。

评委们仿佛看了一场电影一样,一个王朝的兴衰破败历历在目般,让他们热泪盈眶。

这种演奏带有的意境,是西洋交响乐完全不一样的。

西洋交响乐像是重锤,硬拉着听众进入故事中。

而这场演奏,则是让听众化身成主角,经历故事后有一种恍然如梦的错觉,并且还回味无穷。

评委们一言不发似乎还在回味,同时体院馆入口也站着一群人,有老有少,年少的都是满脸不忿,不屑的看着已经在安静整理乐器的洛锦等人。

年长者都,满脸凝重。

谭盾在一边乐得开怀。

“感觉像是看了一本书,脑海中翻涌的想法无法平息。”库尔兹率先回过头。评价道“这首曲子改变过?”

“要配合开场的氛围,所以动了一下。”王耀笑道。

“感觉说不上来,东方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太过陌生了。”黑人评委抓抓了抓自己的脏辫“神秘。”

其他人也点头称是。

西方人对于东方的了解最多的,影响力最大的两本书就是李约瑟的华夏的科学与文明,还有到现在一直争论不休的马可波罗游记,这两本书算是整个西方流行比较广关于华夏记载的书。

从这两本书里西方人最开始对东方华夏的印象就是神秘且辉煌的王朝,十分推崇,要不然清廷时期也不会有大量的西方人漂洋过海到清廷,尤其是在海上建交初期,华夏的瓷器和茶叶等物品销售整个西方,更让西方人对华夏的印象变成了只可远观。

俗话说,站得越高,摔得越狠。

当西方国家摸清了清廷当时真正的实力时,这些狼子就都暴露出了獠牙,叩开国门,给华夏带来不可磨灭的伤痛。

同时也让之前在西方人眼中强大,充满神秘色带的东方国家变成了愚昧无知的代名词,一直到近代,百分之九十五的西方人对龙国除了名字以及李小龙和万里长城之外,没有其他了解。

提起东方,第一个首先想到的一定是东瀛,其次是高丽。

可以说步入二十一世纪的龙国,在国际上还没有什么存在感,更别说对文化的理解了。

但是音乐所传达的精神和情感是共通的,这些评委虽然不知道如何评价,但是这篇乐章在他们脑海中勾勒出的种种景象,足以震撼他们了。

“死亡,战争,重生。”一个金发女评委看着王耀说道“还有什么?”

王耀笑了笑“不屈。”

众人一怔,然后互相看了眼,都点头表示赞同。

这种不屈的精神,确实贯穿整个乐章。

因为编钟和扬琴,箜篌什么的不好搬运,所以就把它们留在会场,用集装箱封存好等着明天的表演,成员们在王耀的带领下准备先会宾馆休息。

在跟门外等候的另外表演者寒暄的时候,出了一个小意外。

洛锦背着的古琴,被一个比他高上一头的金发白人男孩砸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王耀皱眉走过去询问。

“抱歉先生,我就是想看看他的乐器,没想到他这么小气。”白人男孩耸了耸肩,满脸遗憾,隐晦挑衅的看了眼蹲在地上查看古琴的洛锦。

“查理斯,你太无理了,乐器是演奏者的伙伴,你怎么能这样做?”刚才跟王耀聊天的几个人当众,一个身穿西装留着一字胡的老者呵斥道“立马给他道歉。”

白人男孩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对着洛锦伸出手毫无诚意的说了后面那句是拉丁文,一般人听不出来。“不好意思啊,黄皮猴子。”

王耀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开口用拉丁文说道“你的道歉毫无诚意,白猪。”

查理斯楞了一下,惊愕的转头看着王耀,脸色一下子涨红了起来。

“算了,老大。”洛锦把琴抱在怀里,起身轻声说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能是个意外。”

“刚才是个意外,现在不是了。”王耀面无表情,转头看着一字胡老者“霍德教授,他是你的弟子?”

霍德点点头“查理斯性格有些直,您不要在意。”

“你这个傻x,刚才骂我什么!”这时查理斯也从惊愕中回过神,指着王耀破口大骂道。

他从小就是钢琴天才,保送全球最好的艺术大学伯克利,可以说是从小就是天之骄子,养成了比较狂妄的性格,这次来跟着老师参加格莱美,没想到就碰见洛锦他们刚刚彩排。

不得不说,他也感受到了震撼,但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对一群黄皮肤的人表达尊敬,因为他觉得,除了白种人,其他种族都是低等种族,根本不配享受音乐。

所以他才会故意找茬洛锦,想要羞辱一番。

因为他知道,这里是美帝,是白人的地盘。

碍于教授的面子,他用拉丁语骂了洛锦,但是没想到王耀竟然会说拉丁语,而且还骂他是白猪。

查理斯觉得自己从小到大从没受到过这种侮辱,而且还是来自一个黄种人的,一下子就发飙了。

“霍德教授,如果您不介意让这孩子失去一根手指,最好让他给我跪下道歉。”王耀微微眯起眼,神色淡漠的看向旁边的霍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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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感冒了,头疼加四肢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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