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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祭冬慕【一】(1 / 1)

天幕下的银峰雪色莹蓝,好似绒布,流溢着袅袅的弦音。

巍峨的雅库特雪山绵长,印在星空那双深邃的眼眸中,它俯瞰着偌大的通古斯草原。

夜色中响起的火不思,衬着耀眼的篝火。

年轻的草原儿郎,正在等着远方的来客。

马蹄声渐近。

吁!

马嘶。

一男一女翻身下马。

这二人正是李承煦与她的嫂嫂鲜于子裳。

一位黝黑的少年兴奋的跑过来斟酒敬客。

他们认为美酒是食品之精华,五谷之结晶,拿出最珍贵的食品敬献,是表达草原牧人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

阿布尔狮郎将美酒斟在金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涂克冬传统的敬酒歌。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火不思的旋律飘扬在夜空中。

李承煦正想拒绝。

“不可,你若是推让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瞧不起他们,不愿以诚相待。”

鲜于子裳微微侧过身子小声道。

她从阿布尔手里接过酒杯,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

李承煦随即接住酒,依样画葫芦,接酒后也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

其实不会喝酒也不用勉强,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草原人纯洁的情谊。

不过很显然,李承煦并不知道,而且他的酒量不差,前提是和汉人想比。

“额格其,我快想死你了。”

阿布尔狮郎开心地说道。

“你是?你是阿布尔!”

鲜于子裳认出了面前黝黑的少年,“额格琪也想你。”

她拉着阿布尔的手,上下打量,“快让额格琪看看,都长这么高了。”

说着还摸了一下他的头。

阿布尔嘟着嘴,“都说了多少遍了,摸头会长不高的。”

鲜于子裳笑了笑,“你已经够高了,还记得那时候你还是个光屁股的,现在额格琪都要仰头看你了。”

似乎说到了少年的糗事,他扯开话题,看了一眼鲜于子裳身边的男人,“这是额格琪的布思贵吗?”

鲜于子裳偷瞄了他一眼,转身对阿布尔说道,“不是,他只是额格琪的一个好朋友。”

“哦,这样啊。”

阿布尔并不失落,说实话他不太喜欢这个长相秀气的男人。

“他前面说的什么意思?”

李承煦凑过身子,正好闻见她的发香,鼻尖耸了耸。

鲜于子裳原本并未多想,不过是蹭到了发丝,不知怎的却被这冤家撩拨了。

她红着脸,胡乱说道,“就是夸你好看。”

“姐姐,快来,阿哈给你准备了好东西!”

阿布尔在不远处的篝火旁挥着手。

“走吧。”

人们手拉着手围着篝火欢歌起舞。

李承煦拉着她的手,他看见飞舞的模样,多想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

跳累了坐在草地上歇息。

不时有人上前敬酒,与其说是敬酒不如说是拼酒。

大多都是鲜于子裳当年的追求者,草原人不懂汉人束发那一套,也没那么多的伦理规矩。

喜欢就是喜欢,就像当年阿米尔汗王看上的女人一向都是强抢的,这是个强者为尊的地方。

可他们看李承煦细皮嫩肉的,又是远方而来的客人,怕有个什么闪失,这才不约而同的想起拼酒这一招,想让他在鲜于子裳面前丢脸。

草原男儿个个善饮,便是女子喝上三五碗的烈酒也不碍事。

尤其是阿古拉部的人,涂克冬的图腾用的是巍峨的雅库特雪山。

所以他们自认自己是大山的子民,是雅库特雪山给了他们生命。

区区几碗酒,如何扳倒大山。

饶是李承煦酒量极佳,可也经不起这般热情。

鲜于子裳看着有些心疼,又有一人上前敬酒,她斜了一眼,那人没趣的退下。

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身世,更因为她的实力。

即便多年未见,那些她曾经的追求者对那时的记忆仍旧历历在目。

唉,往事不堪回首。

“阿布尔。”鲜于子裳唤来一旁正在逗弄狼崽子的少年。

“去端一碗酥油茶来。”

其实此时若喝些醒酒汤才是最好,可草原人善酒,很少喝多,就算喝个酩酊大醉,倒在地上,也会被夜半的凉风吹醒。

所以,这不需要醒酒汤。

鲜于子裳知道哪里有食材,她自己也会做。可她放心不下李承煦,所以只能让阿布尔端来酥油茶凑合一下了。

阿布尔端着一大碗酥油茶过来,递给了鲜于子裳。

李承煦从她手里接过酥油茶就狼饮,不少茶水都从嘴角流下。

“你慢些喝。”

鲜于子裳轻轻拍着他的背,慢慢的变成由上而下的轻抚。

可李承煦只觉着喉咙火辣辣的疼。

此时一名壮汉走来,用蹩脚的汉语说道,“阿骨打让你去见他。”

鲜于子裳认出这是巴拉,阿古拉部铁木氏的哈拉达,曾经心比天高的涂克冬巴图鲁,如今那个人的部下。

巴拉朝二人行了一个草原礼。

紧跟着巴拉走到熟悉的金帐,金帐左边还是喜欢挂一个独角的牛头。

这是涂克冬老一辈的传统了,牛代表强壮、坚毅,而断角则是为了警示后代,金帐,亦有可能化作虚无。

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涂克冬是腾格里的罪民,断角是腾格里对他的惩罚。

巴拉掀开帘子,“汗王在里边等你。”

鲜于子裳谢过他,走了进去。

李承煦却被拦在了外头。

“汗王要见的只有他一人。”

鲜于子裳给了李承煦一个放心的眼神,走进了金帐之内。

比翼和鸣双凤凰,欲栖金帐满城香。

金帐长九丈九,宽五丈五,誉为汉人的九五至尊。

最前边是摆了一张金丝楠木的矮桌,谈不上雕工精美,但十分圆滑、红润。

阿骨打最是讲究,桌的最左边永远会放着三把刀————两把环刀,一把短刀。

环刀是他的阿布在他祭冬慕的时送给他的礼物。

也是他第一次掏熊洞时所用的环刀。

“古语:鬼打卒得,取二三寸烧末,水服,腰刀者弥佳。”

短刀的刀鞘镶嵌了一颗翡翠,成色极佳,约莫手指大小。

刀鞘上还刻了十四朵萨日朗,十四是涂克冬的幸运数。

刀身上有十四个孔,间隔极小,刀把上刻着星辰,那是草原的星空。

他给此刀取了讲究的名字,千弑。

千弑虽从未沾染过鲜血,可阿骨打却时不时用羊皮纸擦拭。

右边有一根木雕,雕的是雄鹰,没什么稀奇,不过是个老物件,有些感情,大抵是舍不得,便一直放着,都落了灰尘,显然他并不喜欢这根木雕。

正中央摆了一只烤全羊,以阿骨打的讲究,可以享用好几个时辰,身后是涂克冬的图腾——巍峨的雅库特雪山。

鲜于子裳微微欠身,行的是汉礼。

阿骨打并未抬头,拔出千弑割下了一块羊肉塞入嘴中细嚼慢咽地品味,他的姿势很优雅,若非一身草原长袍,留了几根小辫子,所有人都会以为这是汉人的哪家贵公子。

他的辫子有九根,这是有讲究的。

阿古拉部只有勇士才配拥有辫子,大多的草原儿郎若是成功的完成了祭冬慕后都会有一根,而辫子的数量愈多,则代表此人地位愈高、愈尊贵。

传闻当年阿米尔汗王有足足十一根辫子。

阿布尔狮郎一直很想要属于自己的辫子,这也是他对祭冬慕如此上心的缘由之一。

鲜于子裳往前走了既不去,再次微微欠身,行的依旧是汉礼。

阿骨打其实早就瞧见了,他蹙了一下眉头,但很快舒展,拿起精致的茶盏抿了一口。

继续埋头割下一块羊肉塞入最重,虽然他用千弑当餐具,但这并不代表千弑是把钝刀,相反他十分锋利。

过了一盏茶,鲜于子裳欲再次行礼,却听见座上人说道,“坐吧。”

那是她许久未曾听过的熟悉的嗓音,还是那么温柔,如沐春风,又似秋雨。

她坐在了兽皮垫子上,软软的,不刺,她有些不敢确认,于是摸了摸,心里有了底,但更多的是感动。

他还记得,鲜于子裳这般想到。

“你说羊毛垫膻味重,牛皮太凉,所以我去雅库特雪山特意替你寻来的雪熊毛做成垫子,快试试,舒服吗?”

她的脑海里想起这样一句话。

这个男人永远是那么温柔、那样的细心。

阿骨打用帕子擦了擦嘴唇,倒了一些酒在千弑上,用羊皮纸细心地擦拭起来。

“汉人那可住得习惯?”

“回汗王的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妾身谈不上习惯与否?”

鲜于子裳回道。

“汗王?”阿骨打放下千弑,刀上的油渍并未擦干净。

“好一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好一个妾身,汉人的那套规矩你倒是学了不少。”

阿骨打冷哼一声,语气明显有些不悦。

“这次回来做什么?”

阿骨打重新拿起刀擦拭。

“借兵。”

“为了什么?”

“杀一个人。”

鲜于子裳尽量让自己说得平淡一些,可是一想起那件事,她就恨不能将那人活剥了。

“你以为我会把涂克冬的勇士借给你去杀腾格里的子民?而且你别忘了,你如今是个汉人。”

阿骨打并不惊讶,他起身,缓缓走到鲜于子裳面前,将千弑在她的面颊上游走。

鲜于子裳神色平静。

“你不害怕?”

她没有回答,只是眨了一下眼。

“千弑还从未饮血,今日便拿你祭刀吧。”

阿骨打舔了舔嘴唇,有些邪魅。

“你不会这么做的。”

鲜于子裳并不慌张,相反有些想笑。

“你对自己这么自信可不是件好事?”

阿骨打摆弄着千弑,嘴角尽是玩味。

“我并非对自己有信心,我是对你有信心,”鲜于子裳无愧是草原女子,胆大却心细,“这张雪熊毛垫说明了一切。”

“啊哈哈哈哈!”

放肆的笑声回荡整个金帐,帐外的李承煦有些担心,想要硬闯,却被巴拉山一般的身子挡住。

“不愧是涂克冬的血脉,不愧是我阿骨打的额很督。”

谁能想到鲜于子裳竟然是阿古拉部涂克冬氏的人。

其实她是随的额吉姓鲜于,她的额吉是那是草原上最美的女人,拥有无数的追求者,自己的阿布自然也是其中一个。

可她的额吉起先并看不上阿布,至于他们后来为何在一起,有人说是阿布将额吉强抢来。

这在草原并不少见,况且鲜于氏那时成了众矢之的。

额吉是最后一个鲜于血脉了。

阿古拉部内的大多儿郎喜欢她只是因为她的美貌,但打心底里根本看不起她因为她的姓,尤其在那件事发生后。

“兵,我一个都不会借你,仇我也不会帮你报,但人我会给你带来。”

阿骨打坐回兽皮垫,“你是腾格里的子民,身体里留着涂克冬的血液,但更重要的是,你是我阿骨打的额很督,父亲以你为耻,百姓看不起你,可那又怎样,如今的我才是这里的天,我就是他们的腾格里!”

“阿哈”

她真的很感动,鼻头酸酸的,他的阿哈依旧还是像儿时那样会护着她,就像那时会冲出来把她挡在身前一样。

鲜于子裳叫的很小声,可凭借阿骨打的耳力还是听到了,他很欣慰,平静了许久的心,再泛起波澜。

“过几日就是祭冬慕,我让阿布尔参加了。”

阿骨打平淡道。

“算算年纪他也十六了,是该参加了。”

鲜于子裳清楚得记得儿时的阿布尔是个只会哭鼻子的奶娃娃,如今一转眼,竟然也要去参加祭冬慕了。

如果她知道阿布尔能徒手杀狼怕是会更加惊讶。

有些事他不想、操之过急,又倒了一些酒,低下头继续擦拭刀身。

鲜于子裳看了一会儿说道,“都说了好多遍了,这把刀不是那么擦的。”

她从怀中取出帕子,示意阿骨打递出刀。

他一愣还是交了出去。

她接过刀,放到嘴边哈了一口热气用帕子擦拭起来。又将刀上撒了些马奶,再次擦拭,如此反复了几次。

刀,锃光瓦亮。

“还是你擦得好,从小就属你擦得最干净。”

阿骨打接过刀,瞧了瞧,笑了笑,像个得了心爱玩意儿的孩童。

鲜于子裳就那么看着他,仿佛一切都回到了儿时,回到了碧蓝的天空下,回到了一望无际的通古斯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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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额格琪

妹妹——额很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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