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还是光明,现实还是梦境,他分不清。
天是紫色还是蓝色的?天应是蓝色的。
可为什么他的天是紫色的?
像薪火,又像云霞,像一件他必定认得的衣裳,它曾穿在一个记不清姓名、记不住容貌、记不得她是谁的人身上,一个极重要的人。
地是红色还是黑色的?地应是黑色的。
可为什么他的地是红色的?
是断肢,又是残骨,是一座耸峙入云的尸山,垒叠一群分不清男女、分不出年代、分不开尸体的人,无数的骸骨,数不清的死人。
人有几只手几只脚?
人只有两只手,两只脚。
倘若一个人不止两只手,两只脚,那他不能称人,是个怪物。
他是怪物吗?不,不是的。
他只有两只手,两只脚。
剩余的那些手,那些脚不属于他,是那些怪物的。
它们拉住他的腿、抓住他的手、抱住他的腰、缠住他身躯每一寸角落,将他牢牢钉在血色尸山的峰顶,虽然那些也是人手人足,但它们都是怪物的一部分。
或者,他也是怪物的一部分?
不,他知道他不是。
虽然他嵌在尸山的最高峰,身体埋在堆积如山的头颅、手足、躯干之中,但他知道他不是。
他不是怪物。
他是来战胜这个怪物的。
他要战胜这个怪物。
怪物的那些手脚来自哪里?原本都属于同一人吗?
他分不清。
没人能分得清。
原来只要一个人死了没了,他就不配再有明确的身份,明确的归属,就会变成一块死气沉沉、无人认领的肉。
生前要那么复杂地分成手、眼、足、耳、鼻,心、肝、脾、肺、肾,死后却反倒统而归一成一个名字:尸体。
尸体,妙用无穷的尸体,竟仅用了两个字,便将死后的一切尽数囊括其中。
可他一点也不想变作尸体。
他想活,想让自己用得着手眼足耳鼻,用得上心肝脾肺肾。
他拼了命的想活,若他已成了尸体的一部分,那至少,他希望拼了命地不肯死去。
假如能活,谁想当尸体呢?
但活着,从来不是件易事。
大梦千秋醒,再问吾何名?
这是三年里的无数重梦境中,他唯一记得的梦境。
一片紫霞燃烧的无尽苍穹,一座残肢断臂的巍峨尸山,还有一个不想死,却不得不死的人。
就在这样的梦境中,一道恍自九天穹霄倾落的剑影劈散浑浊朦胧,一道属于真实的声音透了进来。
“你的名字叫叶安。秋叶的叶,平安的安。”
“你父亲给你起这个名字,他想让你平安地度过一生。他没有做到。”
“孩子,可怜的孩子。你已经做了太多,承担太多。”
“倘若天地悲悯,让你求得一线生机,你一定要活下去。尽管活远比死艰难。”
“但你一定要活着。拼命也要活下去,这是他们欠你的,你不能白白还给他们。”
“从今天开始,你不再是别人的叶安,你就是你自己。你不再为别人活,不再为别人死,你的命属于你自己。”
“再没人要求你死。再没人不让你活。你可以做真正的叶安,你要做真正的叶安。活下去!”
血色、紫影统统自遥不可及的边际收缩成一,变作虚无,最终从虚无中重新绽开一道意识,叶安逐渐感觉到了温度、声音、光线。
还有手、足、眼、耳、鼻,心、肝、脾、肺、肾。
原来他不是尸体。
他还活着。
瞭望无际的大海上,蒸汽游轮在颠簸。
叶安醒了过来。
入目之处,是一个宽阔厚重的背脊。
三年前,叶安在永夜之墓中醒过来的第一眼,见到的就是这个背脊。
秦叔把他紧紧绑在自己的背上,胸口贴背心,这一背,就是整整三年。
每次他问秦叔,我能不能下来。
秦叔总是回答不能。
他说,必须伏在我背上,你才能活。
“必须怎么样,你才能活”,这是三年时间,叶安短暂的清醒时光里,听过最多的话。
活着原来是这么不容易的事情。
每一次,看到别人在赶路,叶安总是很奇怪,他们为什么总是行色匆匆?为什么步伐紊乱疲惫?为什么一口一口咬着香脆的干饼,却依然面无表情?为什么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浪费生命?
行走难道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吃饼难道不是一件极快乐的事情吗?
生命怎么可以被浪费?
叶安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永远闭上眼睛之前,用力地踩一次地面,吃一口他们咽不下去的干饼,好好地度过醒着的每一分钟。
多么奢侈的幻想!
所以他总是很珍惜每一次醒来的时间,想透过这扇窗户,拼命记住更多。
但是太快了,太短暂了,太朦胧了。
三年了,整整一千多个日升月落。
但叶安只能朦胧记得,秦叔总是在路上。
他走过很多地方,山峦峡谷,戈壁荒漠,远古禁地……
秦叔孤零零的左手,总是紧紧攥着青剑,青剑总是红沉沉的;
他的腰间,总是挂着一个灰色面具,像一只鹞子;
他空荡荡的右袖子,总是随风飘摆,时不时抚到叶安脸上。
秦叔说他要找一条新路,原本这里是有路的,但那条路现在关上了,如果能找到新的路,叶安也许就能活。
可是……他还有时间吗?
三年过去了,秦叔背心传来的热流,从一道变成了三道。
可叶安每天醒来的时间,却从一个时辰,变成一刻钟。
也许很快,他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秦叔,我会死吗?”
秦韬玉没有转头,良久的沉默。
叶安明白了。
秦韬玉遥望大海深处,水天相接之处,一道白色浪线似的海岸线若隐若现:“不公平……”
……
他们身后,甲板的露天餐桌上。
刘蒙看了一眼船头一大一小的褴褛背影,心不在焉地叉起一小块牛排,塞进嘴中细细咀嚼。
他端起最新款的琉璃杯,微微饮了一口红葡萄酒,掩饰喉头紧张的滚动。
“杜伯爵号”是帝国研究院推出的最新式蒸汽游轮,需要四十个气修武者合力,才能够驱动。
这也就给杀手创造了极佳的入侵条件。
大人物们早在杜伯爵预定游轮时,就开始制定这一次刺杀计划。
海风吹来咸腥,起浪了,甲板微有些颠簸。
他悄悄斜眼,细细望了望“杜伯爵号”最高的一层。
杜伯爵在帝国权势滔天,但他不是这次的目标。
他的老师才是目标,帝国十二先生之首,也是帝国研究院的首席,【博闻先生】张华。
要近距离刺杀一个神修高手,绝不是件易事。
神修高手能感知周围所有的风吹草动,更能轻易扭曲一个人的意志,意志不坚定者,神不知鬼不觉,神智就会产生偏差。
张华是帝国神修高手中的佼佼者。
近身刺杀,是不可能有机会的。
但神修高手的身体素质,却不会太高。
尤其是,“杜伯爵号”像一艘孤岛,漂浮在茫茫的西海之上;
尤其是,西海平静的波澜底下,有无数可怖的海兽。
大人物们经过缜密的研究论证,制定了详细的计划,用血齿鲨,编织一个陷阱。
十天前,数十艘小渔船散布到周围海域,他们携带特制的成瘾秘药、美味血食,将原本广泛散布在海域中的巨型血齿鲨,汇拢聚集在周围一片十公里的小海域中。
血齿鲨能够嗅到海里十公里内的血腥气,所以,他们只要制造足够多的血腥味,就能吸引方圆十公里内所有的血齿鲨聚集。
到时再将杜伯爵号捣毁、沉水……
刘蒙深吸一口气,在船上,跟他一样的死士,总共还有七个。
他从袖子里掏出了琉璃瓶,里头装有红色秘药。
人只要喝下秘药,就会浑身血管暴突皲裂,血液尽流而死,这是专门为吸引血齿鲨而配制的。
刘蒙微微吸嗅鼻头,空气中多了一股甜香的血腥味,其他人开始行动了。
他再次将目光注视到那背着孩子的怪人身上。
一个穿着破烂、潦倒不堪的独臂流浪汉;
一个身体像死尸般僵硬,只有一张嘴能开口说话的怪小孩。
他们来自哪里?有什么过去?又是如何上到这艘非富即贵的船上的?
不重要了。
上佳的饵料人选,买一赠一。
刘蒙站起来,捏了捏手心的秘药,一步步缓缓靠近这个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