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初中三年最快乐的记忆是童子军训练。战时的少年比较勇敢,因为是真正的天真,爱国更绝不落后。
那年重庆被炸得最凶的一次大火后,我们选了一队童子军代表走路进城去共赴国难。走了大半程,只见士兵从未熄的火中抬出无数焦黑尸体由军队运出城,指挥者间带队老师:“这些娃儿(四川话)来做什么?赶快带他们回去!”
我们站在路边拚命哭,一面唱:“我们,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少年兵,年纪虽小,
志气高……”据说回校后,老师被记了大过。但是那一具具焦黑的尸体,绵延十里,是我半生的噩梦。
我至今仍记得有次到歌乐山麓去练旗语的情形。我认真地传递敌情,觉得自己有用得不得了。又因为童子军必须日行一善,每次经沙坪坝镇上回家的路上,总希望能帮助路旁需要救助的人。但那时的沙坪坝已有中央大学、重庆大学、南开中学等师生数万人,已是有名的文化镇,轮不到童子军去日行一善,颇令我们感到无用武之地。初三开学不久,有外国贵宾来访,南开是首站,我和另一个同学被派去大门口站岗。那时我刚升为小队长。童军服(即制服)肩上钉了一卷绳子之类的标示,扎上鲜
明的紫白二色南开领巾,手持童军棍,自以为是在做很重要的事。那天,恰好张大飞由重庆丢我家——他已开始飞驱逐机与日机作战,经过南开门口,到家后对我母亲说,“我刚才看到邦媛在校门口站岗,她的胳臂和童子军棍一样粗。”
我听了不以为意,所有的人都说我太瘦,我反而说胖的人俗气。那时的我,对外表美丑毫无自觉。剪个男发,从不照镜子,甚至对男女有别的种种也很不注意。我的堂姐保冈恰好相反,人长得漂亮,在中山中学读高二,据说是校花。暑假回家。整天照镜子,很看不上我的不修边幅,对我说:“你的童年怎么这么长?”
整个初中时期确实似童年的延长,但从小到处转学的我,从此进入稳定的成长期,在南开优良的读书风气中,得师长之春风化雨,打下了一生读书为人的基础。
那年开学前,妈妈在镇上给我订做了几件浅蓝的和阴丹士林布(洗一辈子也不褪色,到台湾后几乎没看到过)的制服长衫,因为我要上高中了,不能再穿童军服了。
有一天早上我穿了一件浅蓝短祖的制服,从家门口小坡走上田梗,走那种长满了草的窄田梗需要灵活的平衡,两旁的稻用在大雨后积满了水,在一低头之际,我看到了稻田水里一个女孩的倒影,那是穿了长衫的我啊!我正伸着双手保持平衡,满脸的快乐与专注。头上的天那么高,那么蓝,变化不已的白云飞驰过去。十六岁的我,第一次在天地之间,照了那么大的(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