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到编程课的好处就是,我可以直接把编程的思维用在写小说上。
预设为三天内写完的小说,现在开始可以用到赋值了,每天要写点什么,心中有数,这样以来就发现每天都有目标感,而且还会把第二天要写什么,先留个开头。
第一次发现有目标感去写作的好处,心里有底了,而且赋值是预设为没有灵感的情形下,一旦灵感参与了,那么一起合作。
这比单纯地靠灵感要心里有底的多,灵感是会产生奇效的,可灵感也是无法捉摸,无法预设的。
以前看书也好,写东西也好,我喜欢奔着自己有感觉的情节去看去参详,一旦灵感过去了,人会很空虚的,也会特别茫然。
可如果有了先不考虑灵感的预设,这样会推动灵感,然后灵感过去了,也会看到目标,这时候目标就是在提醒。
这倒是需要的,然后很快会从灵感的曲线周期回到正常的预设中,灵感就如旅游一样,到陌生的好玩的地方去兜了一圈,然后又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这种感觉特别踏实。
只是按理说应该是一开始写小说,就要用上赋值的,可那时候就跟着感觉走,纯粹是摸石子过河,到了快结束了,倒是学会赋值定义了,这算不算以终为始呀?
不过,学到了总比没学到的好,很多事情是做了才知道,不做,永远就不知道。所以总是好事。
这是从写作的角度来说的,再从看书的角度来说吧,现在我手里有几本书,有时候我是兴趣上来了,随意翻两页,有的看出了感觉,看得告一段落,然后再停下。
有的是还没看出感觉来,可是时间不允许,所以暂停。
总之,书架上有好几本书,都是翻了几页,可是没看完。
然后事情一多,或者又有新的书出现了,被推荐了,那么翻到一半的就搁置了。
不过我喜欢把一本书看完,以前借图书馆的书,是有归还日期的,假如到了预定时间还没看完,然后还没感觉,那么就不看了。
可现在都是电子书,有的书刷一遍的话也没多少页的,最好还是把它刷完吧,有些书是没必要很认真的,逐字逐句地去读,大概的刷一遍就行了。
那应该只要去刷就行了,不用很费心的,只要勤劳即可。
所以我就用新学来的编程思路来记录看过的书。
把看到第几页全部写下来,比如说《怪你过分美丽》一共1838页,现在看到648页,以下就是总数—现在看到的页数。
《绛雪玄霜》3624—2613,《马化腾传》626—2,《生化危机》971—2,《寻秦记》7426—2627。
这样看来《绛雪玄霜》和《怪你过分美丽》要先看,每天看100页的话,也很快结束了。
之前让我去预设,我也有过犹豫的,两种思维在打架,现在是劝和状态了。
这情形就跟写小说一样,别说是灵感了,就连情感都是很难预设的,情感怎么定义?
所以我也反感预先设定目标的行为,都不熟悉的,怎么可能驾驭?就好比才见到一个异性,天晓得跟人家能发展到哪一步?就算告诉我,人家是注定要和我在一起的,那也要端详一阵子吧!
所以说还是那一句话灵感还是写出来的,只是大致的脉络或者说片段式情景的出现要嵌入到哪一节,这是可以预设的。所以预设值为没有灵感介入的状态。
这是比较偏的预设,可加入了灵感那会更好,不出现的话,有预设总比没有强。带来的踏实感是不一样的。
然后我还把听评弹的时间大概记录了一下,2分钟左右的评弹,大约是15分钟的听写记录。
看书是因为之前看过一半的,看一阵子有人介绍说《索罗斯传》值得一看,我看完后,觉得有些东西不适用于现在。
于是心血来潮,我又看了《马云传》,看过以后发现,马云和索罗斯一样,都是过着非常精简的生活,别看马云长得不怎么样,可他的相貌是给他带来红利的,他就必须要动脑子,就必须要努力,要不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