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黑毛重新获得意识,是因为血腥味。
刺鼻的血腥味。
他睁开眼,问温迪那是什么。
“猪杂!”
两个字被温迪说得咬牙切齿。
黑毛疑惑:“那是什么?”
温迪扭头大声回答:“我们今天早饭就吃猪杂!”
“哦,哦。”黑毛小声答应,“我知道了,你为什么那么生气啊?”
“你管我?!”
“好的。”黑毛学她用过的ok手指,把拇指和食指串联出一个标准圆,“我不管。”
他从床上下来才发现料理台上堆满猪杂,血腥味就是由它们散发出来的。
猪心、猪肝、猪肠……各种猪杂碎都堆在桌上,看起来挺像尸块集成山。
温迪正把手伸在盆里,恶狠狠地洗着几颗猪心。
所有猪杂都已经在常温中解冻,散发出非常浓烈的血腥味以及腥臭味,温迪把猪心从猪杂里挑出来,泡在水盆里用刷子刷洗,将它表面一些急冻时凝结的淤血洗净。她搓得很厉害,像是在杀敌一样光从表情就能看出来手法挺狠。黑毛被她狰狞的表情吓得忘记自己本来来找她是要说什么。
温迪将猪心剖开,洗净后再将内部的淤血一并挑掉,然后切片。
她把盆子里所有洗干净剖开的猪心全部切成薄片,随后再次冲洗,吸干水分装入盆中,倒入一点盐,一些白胡椒粉,几大勺葡萄酒,然后用力搓洗,将薄薄的猪心切片留在腌料汁中腌制一段时间。在腌制时,温迪才开始烧火,其实火灶里的火一直没灭过,她主要是从火灶中铲走前夜留下的大量积灰,随即再往火灶中加入新的木头,让火堆烧得更旺。
烧好了火,温迪将猪心的薄片连着腌料汁一起装入石碗,注入一些水,炖煮三个竹筒时。
煮猪心时,她继续处理其他猪杂,主要是分别过水洗净。猪杂大部分取自猪身上的器官,构造都很复杂,淤血残留得极多,要处理不仅手段繁杂,而且必须一个个处理,不能像猪肉那样大量同时清洗。她只能把猪杂一个个拿起来泡水盆里挑凝结的血块,搓洗干净,然后换下一个,最后还要把这些猪杂重新冲水。
猪杂必须洗干净,它本身有着强烈的腥臭味,不能去除这味道,整道菜都是臭的,怎么吃?
黑毛看她处理得很烦躁,提议不如吃猪肉。
“不,我就要吃猪杂!”温迪固执地说。
更重要的是,她都已经把猪杂处理成这样,等于一百步走到了九十步,这时放弃岂不有病?
黑毛看她不肯松口,就要求帮忙。
温迪还真有事情交给他,“你去米缸里拿点米……就是水稻!把谷壳磨掉,留大米给我用。”
就是舂米呗。
黑毛点头,拿了碗就进储藏室去了。
温迪继续做她的猪心。
她准备一盆冰水,用漏勺把猪心薄片捞出来,浸在冰水里,然后继续把手伸进去揉搓它。这简直是自虐,本来这活计应该是一分钟,温迪冻得受不了,30秒就搓洗好猪心薄片把它们捞出来往筛网上放,沥水。然后她再准备一个大碗,把沥干水分的猪心薄片放进去,备用。
下一步是准备调味料。
有孜然粉,辣椒粉,白胡椒粉,盐。辣椒酱和蚝油最后放,用筷子搅匀后将调料放到旁边。
这时候,起锅烧油,把猪心薄片放进去煎一下,迅速翻面,十几秒这些猪心薄片就被煎得两面发黄,这时就可以将刚才搅匀的调味料擓进去,用勺子迅速翻炒,给猪心薄片上色,等猪心薄片染上料汁的颜色变成酱色后,加入两大勺清水,转小火慢慢地煮,煮到汤汁收浓后,把猪心先捞出来摆盘,在盘子里叠成类似金字塔的小山。
随后,抓几株香菜,只用叶子,切碎后撒在酱红色的猪心上,再把煮好的汤汁淋上去。
保温也简单,把菜盘端上餐桌,将烤红顶部的铁箱盖子倒扣上去。由于铁箱盖底部没有接触到火焰,温度比较低,所以不会烧坏木桌,但它顶部烧得很烫,因此倒扣后产生的内部空间温度较高,能够让猪心保持一段时间的温度。唯一的坏处是,如果这个铁箱的温度比她预想的更高,那些香菜叶末应该会被烧焦。
这也算是一个实验,如果实验成功的话,这种保温方式就可以沿用下去。
第二道菜是粥。
它算菜,也是主食,用的材料有猪肝猪腰,也有猪肉。用猪肉它的味道更好。
温迪非要吃猪杂不代表她就要对猪肉畏避,所以也拿了一份猪肉出来,但只采用了一部分。
猪肝和猪腰都已经洗干净,只需要切片后用清水浸泡,水中可以倒些酒去腥。然后她从储藏室里拿出的猪肉中,切下一部分,将这部分猪肉切片,然后切条,最后剁成肉末。剁好的猪肉中加点盐和花生油,用手揉捏好,让它也在油盐中腌制一段时间。
下面是熬粥。
将黑毛准备好的大米洗净,要淘洗多次,随后下锅用大量的水煮成粥。煮粥的时候,温迪切姜片,等它大概成型了,下姜片和猪肝。刚把姜片和猪肝丢进去的时候,沸腾的水会突然冷掉,过一阵再重新沸腾,从这时起开始计算,120秒后倒入切片的猪腰和切碎的猪肉,用勺子将它们搅散。转大火将粥重新烧开后,再煮180秒,加盐调味,撒上白胡椒粉,挖一小勺猪油拌进粥中烧融,随后将它倒出锅。
这就是两碗香喷喷的猪肝粥——猪腰和猪肉惨无姓名。
黑毛问:“那为什么不叫它猪肝猪腰猪肉粥呢?”
温迪答:“猪肝放的分量最多啊。”
黑毛:“……就因为这?”
温迪一脸理所应当:“对啊,再说猪肝猪腰猪肉粥这个名字念起来多拗口啊!”
“可我觉得你念得挺清楚的。”
“那我也只能念一次……好了不说这个了,你把这个放盖子里去罩着,记得戴手套。”
“哦。”黑毛乖乖戴上手套,把两碗猪肝粥端过去,拿起盖子把它们推进与炖猪心作伴。
他上菜的时候,温迪做第三道菜,水煮猪杂。
这是一道湘菜,主食材有两样:猪杂和辣椒。
温迪在雨林区里找到的辣椒其实也不止一种,有红的绿的,也有大的小的,水煮猪杂里需要的黄绿色野山椒,她这里还真的有。
猪杂中的猪肝要除去筋膜,否则不易嚼烂,随后将所有猪杂过水,用刀将它们全部切片,然后用一些白胡椒粉和姜末水腌制三个竹筒时。腌制猪杂时,温迪准备高汤,高汤很容易做,用一大锅水煮几块猪骨头,盖着焖炖,猪杂腌多久,它就煮多久。另一边,等猪杂腌好后,准备一个石碗,下猪油,猪油融化后即下猪杂切片,随后再下入辣椒酱,对半切好的野山椒,辣椒粉,翻炒几下后迅速舀几大勺高汤淋入石碗,直到将它装至八成满。
接下来就敞着石碗炖煮,水不断蒸发,汤会越煮越浓,越煮越辣。
等到汤煮成鲜红色,辣椒的呛香味不断散发出来,就可以将它们舀出来装入碗中了。
第四道菜最容易,剩下的猪肉切成条,下剩余的高汤中,刚下锅就撒盐,搅匀就端离火。
猪肉被她切得很细,下水几秒钟就熟了,这时迅速离火,汤中的猪肉口感非常嫩。
至此,一份丰盛的早餐就做好了。
香味浓郁的炖猪心、鲜软的猪肝粥、热辣辣的水煮猪杂,鲜嫩的肉丝骨汤……
各种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让人食指大动。
在温迪做菜时,黑毛也没闲着,一直在搞卫生,丢掉装猪杂的木板,把厨房洗得干干净净,料理台搬出去用开水冲了三四遍,抹上肥皂,只剩下清香味。树藤帘子一直是敞开的,让难闻的腥臭味由山洞里滚出去,他清理完山洞时,温迪还才刚做好水煮猪杂。因此,在两人吃饭时,并未受到任何负面影响,四道菜的香气充斥了整个山洞,让人食欲大开。
吃饱饭,黑毛心情大好,又问温迪怎么突然想吃猪杂。
“还不是因为阿黄。”温迪瞪了一眼无辜啃着单独肉片的阿黄。
“嗷?”阿黄听到自己的名字被叫,立马抬头,歪着脑袋看着温迪。
让人实在说不出责怪的话。
温迪白它一眼:“昨晚忘记做它的饭,闹了我半天,我煮了好久的汤才喂饱它……”
谁知后来想起猪杂更容易熟。
因为忘了这事,她足足耽搁了半小时才睡;又因为想起这事,她郁闷到凌晨才合眼。
黑毛无话可说:“你也太容易生气了吧?结果还不是你自己受罪?”
要是想不起来,她可能还能多睡几小时。
“可不是!”温迪点头,“我也觉得我最近老是很容易动怒,可我想不明白为……呃……”
她一怔。
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想通了。
自从上个月月底下大雪,至今二十几天她都一直关在山洞里没出过门。诚然,洞口是开的,外面的世界也向它敞开,可她其实并未真正意义上地离开这玩过。唯独中途有两次出门,一次是跟踪黑毛,一次是被他带去海边看巨石,但也马上就回来了。其余时间里,她都一直在这个小小的山洞里,哪都没去。
她这个症状好像有点接近闪灵那位男主角的初期症状了。
可是闪灵男主被闪灵女主虐成了什么德性?她万一犯病……
温迪悄悄看了一眼黑毛。
她会输,她一定会输。
想明白这点,温迪迫切地需要救治自己。
史上第一位害怕因犯病被伤害的人,恐怕她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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