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日(1 / 1)

一早,黑毛就肿着眼睛洗手,洗的冷水。

他的手比他的眼睛还肿。

温迪还跟他唠叨:“你看,我早就告诉过你吧,不要碰,有事叫我,别搞什么惊喜……”

“你那么累,我想让你休息一下。”黑毛委屈兮兮地扭头对他说。

“那我现在是不是更累了?”

“……”黑毛无言以对。

“算了,你先熬吧,剩下的事我来做。”温迪说。

她真没想到,今天居然是黑毛比她先醒。然后他醒了,又不叫她起床,想给她一个惊喜,做早饭给她吃。首先,她真的只想吃自己做的早饭,可是这话太伤人自尊心,她一直没说,这回吃到教训,才把黑猫好好训了一顿,顺便强调自己以后也只吃她自己做的饭,除非她废了。拉回正题,黑毛想自己做一顿早饭,想起来她爱吃新鲜食材,就看中了芋头。

因为他记得温迪发现芋头的时候特别高兴,回来的路上念叨好几次要做,就猜她爱吃。

然后他就打算煮芋头。

到这一步为止,温迪都能忍,芋头直接扔水里煮加一点点盐也好吃。

然而黑毛居然把生芋头洗……洗了……然后空着手削皮……切……没切到一半,就开始痒,然后开始挠,然后发现挠了也没用,再然后就呜呜咽咽来找温迪了。温迪睡得好好的被吵醒,一醒来就听到黑毛一通乱嚷,根本不知道他在嚷嚷什么,反正听得很烦,头都炸了。等她烦躁地穿好衣服出来看到切了一半的生芋头,行,不用问,她知道黑毛是什么毛病了。

“你有病啊……生芋头不能碰水,你,你连手套都不戴?洗手去!”

然后黑毛就哭着去洗手了。

对,他的手是肿的,眼睛也是肿的,不是哭肿的,是这个傻缺用手揉了眼睛。然后手和眼睛一起痒了起来,得亏他只是挠挠眼窝,要是碰到眼球,温迪真能给他烦死,这双招子都别要了。

“芋头和山药,都不能在生时沾水触碰。”温迪懒得说那些科学道理,直接丢给他结论,“下回要处理食材,叫我来,你非要动,就动那些你认识的,不要挑战自我极限,行吗?”

黑毛哭着点头。

他真不是个哭包,上回哭只是因为动感情,这回是作出来的生理性泪水,眼睛还在痒,又不能泡水里,只能干熬着,等那股麻痒感自己消失。偏偏这个时候阿黄也醒来了,非要绕着黑毛打转转,叫他陪自己玩,摇着尾巴等他摸。黑毛倒是心痒痒,可他哪敢碰它,谁知道这种痒会不会传染?万一他传染给阿黄,这个记仇的小子会不会又跟他闹别扭?这回又得怎么跟它和好?

黑毛只好装出一副不舒服的样子,指指温迪,祸水东引。

“汪!”阿黄跳跃着来到温迪身边,小尾巴摇啊摇,特别开心。它现在已经能偶尔发出成年犬的叫声,不过声音还是有些嫩,听起来可可爱爱的。温迪冷静地切下一小块肉条,过烧开的水里滚了一遭,然后立马捞出来,在空中晃悠两圈冷却,丢给阿黄。阿黄嗷呜咬住肉条,立马对温迪和黑毛都不感兴趣了,跑到旁边去偷偷吃。

“还真好对付。”黑毛嘀咕。

温迪微笑:“小狗嘛,幼稚。”说完刻意地看了黑毛一眼,仿佛在影射谁。

被影射的家伙一头雾水:“要我帮忙吗?”不然为什么要看着他?

温迪咂咂嘴,心想自己真该好好教育一下礼物了。

她问黑毛:“你还痒吗?”

“痒。”

“我教你几个办法。”温迪倒是真知道怎么止痒,而且方法还不止一个。第一种,是在手上抹醋,酸碱中和反应,让导致手麻痒的物质因反应而消减至消失;第二种,是放在火上烤,翻动手掌让手均匀受热,手部受热,就可以缓解痛痒,只需要注意别真把手当肉给烤了吃就行;第三种,搓米,把手插在大米里反复地搓,也能缓解瘙痒感;第四种,将手泡进热水里,原理和第二种相同,使手受热,一般泡五分钟以上就不会再痒,具体效果要视体质决定。

这四种办法,她都做到,把醋换成梅子汁就行,一样是酸的。

“你都试试,赶紧把你这事解决,然后过来帮我忙。”

“好!”黑毛想温迪果然还是需要我的,高兴地跑了。

过没几分钟他就跑回来了,乐滋滋地对温迪说:“解决了!”

“啊?”

“我的手没有事了!”黑毛把手伸出来,给她看,果然不再动不动就抖,一副想挠的样子。

“没事就好。”然后她发现黑毛还站在对面,立正,乖乖的。

她笑了:“想帮忙是吧?”

黑毛顿时点头。

温迪指了指山洞:“我真有一件事要你帮,呐,你看哦……”

她交给黑毛一个很简单的任务。

也就说了几句话,就这几句,把黑毛说得哭唧唧地回头,一脸愁容。

这回是真哭。

含着泪,可怜巴巴的,真是漂亮。温迪幸灾乐祸地戴上手套处理剩下的芋头。

她让黑毛做的事就是,把储藏室,再扩大一倍。

“一倍?”黑毛的音量也放大一倍,“现在的储藏室已经很大很大很大了!”

“我知道知道知道。”温迪笑眯眯说,“可是,我要装的东西,还有很多啊。”

“哪有那么多东西!现在的还没装满呢……一半都没装满呢!”

“以后就会有啦。”温迪说,“你的时间可不长,与其跟我争执,不如抓紧时间赶紧去做事。”

然后黑毛就含泪走了,仿佛一个遭到背信弃义的退婚妻。

温迪笑眯眯得像个负心汉,毫无感情地继续处理食材,把芋头切好,切成厚片,入锅煮熟,捞出沥干。随后,取萝卜菜,也就是白萝卜的萝卜秧,洗干净后,切碎。接着开始烧锅子,用大火将锅烧热后下宽油,下萝卜菜先炒一分钟,然后加入开水,水面和萝卜菜的分量要持平,刚刚好将萝卜菜漫过。

接下来把煮熟的芋头加进去,由于加了很多芋头片,水降温,要一起煮等汤重新沸腾。这时要用木勺将芋头全部压碎,这样一来汤会变得非常粘稠,这种粘稠感就是由芋头带来的,芋头萝卜菜的美味精髓就在于煮烂的芋头和软烂的萝卜菜,喝下去口味特别好。等水沸腾后去掉几块木头继续煮几分钟,约半个竹筒时后,放一点点盐,再加一点点白胡椒粉,就可以舀到碗里准备吃了。

这道芋头萝卜菜最合适的搭档就是白米饭,它虽然并不辣,也不是太咸,但浓稠的口感和米饭搭配特别优秀,很香,是温迪一段时间内的下馆子必点菜品。

装出两大碗后,锅里还剩下挺多饭,温迪再烤了一只竹鼠,每一团饭里包一块烤肉,最后用海苔抱住饭团,把所有饭做一致处理。这些饭团就是今天的便当,温迪又要去远行了。

……

“去哪?”

“草原。”温迪舀了一大勺芋头萝卜菜到自己碗里,和饭拌在一起,像一碗糊糊,看起来挺没食欲,但只要肯吃一口就知道这碗“糊糊”是何等美味。她舀了一大勺放进口里,细细咀嚼,心里面觉得非常满意。芋头萝卜菜这道菜她确实念叨很久了,直到今天才终于能吃到,可谓是非常艰辛。

“去……收割水稻?”黑毛好奇地问。

“不知道。”

“不知稻是什么稻?”

“……你跟我开玩笑?”温迪问完才发现不是,黑毛的眼神特别认真,“我说我不知道。”

她强调了三遍黑毛才终于意识到她这话是道不是稻。

他讪笑着吃着饭,又问:“就去草原玩吗?”

“不是玩。”温迪解释道,“我想,草原上不会只有一种植物,既然我能找到水稻,也许还有别的东西,总之得去看看。现在距离大雪没有多少天了,我希望能尽可能的多找到一些食物,越多越好。你想不明白也没关系,你只需要帮我就行。”

“我当然愿意帮你!”黑毛信誓旦旦地承诺。

“那就行。”温迪继续吃饭。

饭后,收拾行李直接出发,出于担心,温迪走的时候带上了阿黄。

它就舒服了,躺在温迪怀里——当然温迪也不好意思指责它,因为她也趴在黑毛背上。这是权宜之计,没有办法,为了赶时间,只好依靠黑毛的脚力,尽快到达草原。来到草原后,两人就循着日光,朝着固定的方向前进,这次温迪认真地观察太阳当参照物,对自己的位置有了一定的判断,也能够及时地修正方向,尽量完成走直线的想法。

她的运气还真不错,在走过了水稻田后,竟然真被她又找到一块田,比之前的略小,但也挺大了。

“又有水稻啊?”黑毛很高兴,他真的蛮喜欢吃米饭的。

温迪决定原谅他五谷不分:“这不是水稻。”

黑毛一怔,他觉得这就是水稻啊,“那它是什么?”

“这叫大麦。”

大麦有用,但跟她真正想找的比起来,只能说是芝麻和西瓜,不够数。但她还是选择停下,收割了许多大麦,由黑毛先行带回山洞,而她则留下烧火。两人忙碌了一天,黑毛来回跑了几趟才把麦田里所有大麦送回去,天快黑了,她选择在麦田旁夜宿,所以需要点燃火堆。阿黄也乖乖躺在旁边,反正,只要给它吃一个饭团,它就肯老老实实待着。

养饿货也有饿货的好处。

温迪算是明白了,只要管得住阿黄的嘴,它也能管得住自己的腿。

它真乖乖地趴在两个睡袋中间,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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