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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全城戒备(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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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都容易忘事,胡老板,而今,你还记得我不?

腹腔内的所有器官好像都被彻底抽掉,变得一片空无,而那颗仿佛已经不再跳动的心脏,就在这片空无中一直往下坠,坠得我整个人空空荡荡的,不着边际。

我突然就有了一种强烈的眩晕和呕吐感,赶紧一个转身,装着将身后本就敞开的包厢门拉得更开,趁机将手搭在门把上,支撑住了自己的身体,然后,对着包厢内的小姐们说道:

不好意思,各位姐妹,我在这里谈点事,全部都先出去,今天所有费用找公司报销。还有,麻烦帮忙关下音乐。

小姐们一个接着一个的从我身边走过,带着阵阵香风倩影,当最后一个姑娘走出大门之后,我再次转身将包厢门关上。

当门就快要完全合拢的最后一刻,我看见小二爷的脸出现在了狭小的门缝外面,面对着他的询问眼神,我再不克制内心中的强烈杀机,冲着前方微微点了一下头。

小二爷眉头一扬,再不多言,转身离去。

呯的一声,包厢已被死死关上,身后,一片安静,唯有包厢最里头自带的那间厕所里面,似乎有着某种悉悉索索的奇怪响动。

我松开始终握着门把的手,缓缓转过身来,看着对面的那个人,淡淡说出了两个字:

方五!

自从多年前的那一次,在廖光惠的示意之下,龙袍海燕双双出马,联合我们兄弟一起,以绝对压制的实力重创了方五之后。

方五就不再是以前那位也算是有着自己势力的一方豪雄了。

江湖就是如此,墙倒众人推。

被更强者打败之后,那些曾经比你弱小的,对你摇尾乞怜,甚至靠你吃饭的人,往往却还会给你加上最后的一击。

顷刻之间,方五几乎是失去了一切赖以生存的东西。

但是,纵然落魄至此,他却也从来没有退出过江湖。

最初,他投靠了当年和自己一起出道的兄弟李老妈子。

后来,李老妈子也想学着廖光惠皮春秋一样漂白,和人合作干起了渣土和土建垃圾回收的生意,全付精力都投入其中,也就无暇过多顾忌方五。

大概是去年开始,方五就在市区销声匿迹了,有说他又重操旧业去广东做起了物流;也有说,他是吸毒出了事;还有说,他去乡下搞养殖。

总之,虽然众说纷纭,却并没有谁真正在意过他。

自古江湖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在这功利之极的现实社会,这片毫无人情味可言的冷血江湖,没有人会关注一个失了势的流子,一个步入中年的过气大哥。

就如同所有的人一样,我也以为从此之后,方五完了。

至少,江湖上,再也不会因为他而泛起哪怕是一朵浪花。

所以,皮廖之战开始之后,从头到尾,我连想都没有想到过方五居然也掺和了进来。

看来,从今天之后,我必须要记住一个道理: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真的是不能得罪,一旦结仇,就会如影随形,纠缠一生。如果非要得罪这样的人,那就斩草除根,片甲不留。

哈哈哈哈,胡老板,好记性啊,我这种没出息的老麻皮,你都还放在心里,也不冤枉我这些年对你日思夜想,念念不忘的一番心意哒。来来来,请坐!

方五大笑着指挥身边人挪开了位置,我走了过去,在坐下之前,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就我们得到的消息,动手打廖光惠的是一个瘸子,一个年轻的瘸子。

可是通过刚才的一系列举动来看,方五行动灵活得很,并没有丝毫不方便。

而且,这些年方五老了很多。虽然不过是四十上下的年纪,但岁月如刀,刀刀蚀华年,只要眼睛没瞎,就绝对不可能说他还是一个年轻人。

但是,小二爷却又明明告诉我打廖光惠的人来了。

那么,这个人不是方五,又到底是谁?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情不自禁就打量起了方五身边的那几个陌生年轻人。很显然,我的样子已经被方五看了出来,他再次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

胡老板,是不是在找那个瘸子啊?

既然已经被点穿,我干脆也不掩饰,后背往沙发上一靠,光明正大的观察起了包厢内的所有人。

越看我就越心寒。

方五身后有三个人,都是二十左右的年纪。按道理来说,这个年纪都应该是刚出道不久,至少都还残留着年轻人所独有的几分本能的羞涩和单纯。

几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之间,长时间目不转睛的相互对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多少都会有点尴尬和不自然。

但是这三个长相外表各不相同的家伙,在面对着我的目光之时,却无一例外,居然都没有半点退缩或闪躲的意思。

他们所表现出的那种老练和冷静,绝对不是几个初出茅庐的小混混能有的,那必定是一帮见过无数风浪,受过无数磨砺的老江湖,老流子。

在这一刻,我已经可以肯定,招标会那天,跟在金子军身边的陌生人,就是眼前这几位。

这两年方五到底干了些什么,他的身边,怎么突然就有了这么一帮不同凡响的手下。

眼前,这个秃鹫一般的老男人,还是以前那个被我搞定过的方五吗?

收回目光,我没有回答方五的问题,而是故意颇为挑衅地对着他一笑,说:

方五,越玩越回头了啊。你和李老妈子一起出道,算起来比金子军还早两年,当初也算是个有字号的人,而今跑过去给他当马仔了?

哈哈哈哈哈

方五闻言,不但不生气,反而再次摇头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拿着酒瓶给我倒起了酒,然后,一手端着酒杯递到我面前,另一只手上的酒瓶在杯沿上轻轻一磕,呯的一声脆响之后,也不管我喝不喝,自己仰起脖子喝了起来。

我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方五却好像从来都没喝过酒一样,还在自顾自的咕嘟咕嘟大口喝着,直到整整多半瓶啤酒被他全部喝完之后,把脑袋一低,一边擦拭着嘴角的酒液,一边将手里的酒瓶倒转过来,向我示意已经喝干净。最后,才将酒瓶往桌上一放,笑吟吟的说:

哈哈哈,胡老板还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方五啊。谈不上马仔,谈不上,我和金总,只是有共同的目标,硬要说呢,我觉得应该叫合作比较好。

哦,怎么个合作法啊?

哈哈哈,胡老板,你这么说就不地道了。连廖老板我们都打了,你说还能怎么合作?办你们啊!

说这段话的时候,方五脸上始终都带着笑容,所以,这也让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如此直白的说出最后那四个字。

就算我的养气功夫再老,再想不动神色,当这句话出口之后,也还是受不了了。

我脸色一沉,坐直身体刚要说话,方五却又立马接着说出了下一句:

对了,听说这几天,你们到处在找打廖矮子的那个瘸子。来,不用找了,都是老朋友,他也想见见你呢。瘸子,瘸子,别弄了,出来吧,胡老板到了。

随着方五的招呼,厕所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应答。

声音含糊不清,好像正在憋着一股劲,中间又还夹杂着另外几声奇怪的呻吟,一时之间,我并没有听出是谁。

半分钟后,厕所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厕所里面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拿着纸巾擦拭裆部拉链的位置:

妈了个逼的,谁说的上头之后更舒服,老子只在酒里头放了一粒药,这个婆娘就人事不省,像头死猪不说,还吐了我一裤子。

那一刻,由于背光,我还没有看清说话之人的相貌。

但是,透过门缝看去,厕所明亮的灯光之下,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瘫在地面上,嘴角两边满是白沫和呕吐痕迹,被高高掀起的裙子依旧搭在后背,内裤已经被脱到了膝盖弯,雪白的屁股旁边,是一滩肮脏不堪的秽物。

这个女孩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但我认识她,我知道她是场子里面的一个陪酒小姐。

我也终于知道刚进包厢时,听见的厕所里的那些奇怪响动是什么了。

滔天的怒火几乎是瞬间就烧沸了我全身的血液。

这个姑娘虽然是卖的,但那是她的生存之道,她卖的是身体,不是尊严,更不是命!

没有人能够这样被作践,就算是小姐也不行。

在我的场子里,更加不行!

哎呀,钦哥,钦哥好钦哥好,钦哥你这个鸡头当得不行啊。老朋友过来了,连个服务好点的妹子都没有。来来来,钦哥,好久不见了,握个手!

看着伸到了自己跟前的那只手,我心中的怒火却越烧越旺,我努力的克制着,不让自己做出任何动作。

我担心,哪怕只是轻微的动一动,我都会忍不住杀了眼前的这个人。

怎么,钦哥,看不起我这个瘸子啊。看不起那就算了,去你妈了个逼!

那只手很快就缩了回去,手的主人在转身离去的时候,还大马金刀的一脚就踹翻了我前方的一把椅子。

那种嚣张和放肆,跟多年之前一模一样。

那一刻,那些始终被隐藏在心底最深处,却又从来都无法忘记的,不堪回首的一幕幕,再次如同电影一般在我的脑海中回放起来。

我懦弱的哭泣,恳求的话语,卑微的下跪;他无情的嘲讽,残忍的毒打,肆意的玩弄

当汹涌的怒火已经烧得我头脑开始眩晕,心底的杀意也已攀升到最浓烈的境界之后,我整个人反而彻底冷静了下去。

我缓缓站了起来:

莫之亮,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的话语刚落,方五的声音已经响彻在了昏暗的包厢。

眼角余光中,黑影纷纷闪动,那三个年轻人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莫之亮的背影停在了我身前一两米的地方,电视机发出的荧光洒在他的肩膀上,让他整个人的轮廓都披上了一层诡异的银芒。

他一动不动的背对着我,在那漫长的几秒钟内,包厢里没有一个人说话,寂静的像是一座古墓。

我缓缓转身,看向了方五,就在他的身边,那三个年轻人的脸色平静如常,不喜不怒,只是,他们的手都已经不约而同的插入了衣内。

这些年来,游走在生死边缘,见惯了刀光剑影,对于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我早就拥有了某种远超于平常人的直觉和判断。

几乎是目光接触的那一刹,我就意识到方五并没有开玩笑,那三个陌生男子也并不是吓唬我。

他们是真的!

只要我敢再动一下,我的鲜血就百分之百会流遍这个小小的包厢。

如果是事前,有人告诉我,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一定认为自己会害怕。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泰山压顶石敢当的勇士,更不是一个五大皆空生死等闲的圣人。

平日里,就连过个马路,我都一定要等绿灯亮了之后。

但是,那一刻,我却无比惊讶的发现,原来我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自己。

我居然一点都不怕,一点都不。

我甚至还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颇为好奇的问道:

方五,莫之亮,你们今天来,是想做什么?肯定不会是欺负我胆子小,专门来吓我吧?

上身前俯,一条左腿迈前,屁股高高隆起,右腿再用一种僵直而怪异的姿势在地面缓缓拖过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莫之亮笨拙的往前走着,一直走到我对面的那把沙发前,转身坐下,哗啦啦一把将茶几上的所有酒水瓶子扫开,默默将自己的右腿搁在了上面。

然后,他弯下腰,颇为吃力的样子,把右腿的裤管卷了上去。

在电视光的闪耀中,虽然隔着几米距离,我依然在那条腿上看见了一道堪称是触目惊心的巨大疤痕,疤痕上因为过度增生而形成的条状肉瘤,如同一只肥硕不堪的巨型肉虫蜿蜒盘旋在膝盖下方几厘米处。

直到这时,他才抬起头来,黑暗中,双眼闪闪的看着我:

这条腿,就是这条烂腿,三十万,整整三十万,我老倌子卖了房子都还欠下一屁股的账,还是整不好。你看看,你再看看我手上的这些针眼,一到阴天下雨,我就要注射,不玩下飘飘,实在是熬不过。胡钦,这个味道你没有试过吧?我是不是想死在这里?哈哈哈哈,胡钦,我莫之亮这几年人不人,鬼不鬼,就算不死在这里,我也他妈迟早要死在海洛因上头。只是,胡钦,你个小杂种,我的命,你敢拿吗?

啪的一声,随着莫之亮的手掌重重砸下,一颗手雷,闪耀着钢蓝色的微光,静静出现在了茶几上。

你胡钦家大业大,我亮子烂命一条,我死在这里不碍事,我陪你玩,你要不要玩?

当最后一句说完之后,莫之亮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嘲弄而又刻毒的笑,让他本来完全可以算是英俊的五官,变得分外扭曲怪异。

莫之亮变了,完全变了。

多年之前,虽然他也嚣张跋扈,也轻狂张扬,也厚颜无耻,也恶毒残忍,也让我恨之入骨,但却并不疯狂。

纵然有很多的缺点,当他微笑着走在阳光下的时候,看起来,至少依然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

可现在,他再也不是了。

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和怪胎,就像是他右腿上的那条大肉虫,不仅仅让人厌恶,更让人不寒而栗。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武晟。

另外一个同样高大英俊,也同样变成了残疾的年轻人。

没有人会愿意和一个疯子继续纠缠下去,就像是没有人愿意去吃屎。

看着莫之亮的眼神,那种癫狂与迷乱已经明确无误的告诉了我,接下来任何的话语都已经毫无意义,如今我们之间只剩下了一个选择:

杀了他,或者被杀。

弄这么大一个炮仗,看来你们真的是来吓我咯。

边说,我边准备举步前行。

哎哎哎,不是不是,胡老板,莫动莫动,我最后再说一次,你千万莫动!

随着方五的说话声,那三个年轻人已经纷纷从茶几后面走出来,将我围在了中间,我再次停下脚步,扭过头去看向了方五:

你什么意思?人多欺负人少?

哈哈哈,胡老板,不好意思,你弄错了,亮子是来吓你的。我不是,我是专门来告诉你,不用找我们了,我们会找你,会找廖矮子,金子军要的是地盘和生意,我方五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们寝食难安,不得好死。

就在方五说话的过程中,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已经好久没看的电影,在那部电影里面,有一个角色曾经说过一句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

下一秒钟,我就立刻把这句话完全照搬了出来:

什么都不要?方五,莫之亮,大家都是打流的,装什么悍匪!真要亡命了,又何必等这几年,又何必跟在金子军的屁股后面讨饭吃。我胡钦也是爹生妈养血肉做的,不是金刚不坏。这么多的枪啊炮仗,分分秒秒,哪一个时候弄不死我?方五,我现在就要去扶那个女伢儿,然后我会带着她一起走出这个门,我赌你不敢动我!只要我们任何一个掉了一根汗毛,我保证,你们再也出不了这个包厢。

说完,我径直走到了挡在前方的一个陌生男子身边,当胸一把将他推开,走进厕所,扶起那位姑娘,一起走向了包厢大门。

大门打开,屋外的走廊里,已是人头济济。

当我刚刚出现在门口的同一瞬间,险儿已经接过了大海极为默契递到手边的长条包袱,在与我目光稍一接触之后,他脚步一动,一边拆着包裹,一边就要进房。

我伸手拦住了他,将女孩交给了已经快步迎上前来的贾义之后,我转身关上了包厢门,面对着所有兄弟们的目光,我微微摇了摇头,说道:

送她去医院,其它人,安心上班。

第六部血染浔阳江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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