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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不吃素的和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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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橙橙搅动胡钦兄弟间一团浑水,让胡钦下决心将橙橙逐出夜总会。可是,他并不知道,这将直接导致另一场纷争

我有一个朋友,外号叫做茄子。

如果不是他来,我就不会出门,而是坐在某个茶楼宾馆打牌,或是在场子里照顾生意。

如果不是出门等他,我就不会那么巧,刚好出现在市中心的一家大商场门外。

如果不出现在那家商场,我也不会看到门边的一个摆画摊,给人画铅笔肖像画的小伙子。

如果不是这个小伙子看上去很顺眼,拉生意的说话让人听了很舒服,百无聊奈的我也就不会出十五块钱去画画。

如果不是我在画的时候,茄子刚好赶到,他也就不会一时兴起跟着画。

如果茄子生下来,脑袋能够稍微小一点,也就不会画那么长时间,那个小伙子也更不会说出那样一句:呵呵,兄弟,你的脸是我画了这么几年,画过时间最长的一张,多用了我好多笔墨啊,十五块钱真划不来。

如果不是因为这句话和那张整个脸部构图就已经占据了画纸,而根本看不到两只耳朵的画像,茄子也就不会那么自卑地寻找借口说头发太长太乱,要去剪头发。

如果他不是啰里八嗦地教那位没有见过这么大脑袋的理发师为他剪头发,餐馆就不会关门。

如果餐馆不关门,我们就会在正式的餐馆吃晚饭,而不用来到我市有名的一条宵夜街。

如果不来,我就不会遇到橙橙和她的朋友们,也就更没有接下来所发生的事。

所以,一切都是巧合。

我们两人来到宵夜街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多,正式的宵夜还没有开始,人还不是太多。找了一个相对僻静舒服的座位坐下,点完菜,叫了一件啤酒,我们两人喝了起来。

刚剪完头发的茄子自我感觉极为良好,不断的问着我:

钦哥,你讲这个发型还可以唦?老子不讲好帅,至少也算是有形吧?

钦哥,我讲九镇啊,比我帅的也就只有你和武昇,险哥我都觉得一般般。你说是不是?

在我恶心到无地自容,却又迫不得已的附和回答之下,茄子的兴致更高。

于是,酒也喝得很快。

人醉的更快。

当橙橙走进门的那一刻,我眼中出现的已经是两个她了。

老公,等下别喝酒了好不?再喝伤身体啊。

一把很嗲也很熟悉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

我抬起已经开始微微发沉的脑袋,醉眼朦胧地望了过去,刚好看见一大帮人簇拥着一男一女走了进来。

那个挽着男人胳膊,半个身体都几乎靠在男人身上,看上去非常妩媚动人,千娇百媚的女子正是橙橙。

怕个卵。老子出来混这么多年,哪个晚上不是拿酒漱口。今天这点酒还没有我平时洒出来的多,你未必还怕我等下伺候不了你啊。

随着这句高调而又轻佻狂妄的话语,和后面一帮人或奉承,或猥亵的贱笑声中,我的目光落在了橙橙旁边那个开口说话的男人身上。

至今,每当我在网上看到有些人说什么:

犯我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核平台湾!干死小日本,东京大屠杀!小布什听了之后一言不发,惊呼中国不可战胜!等等之类这种屁话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当时第一眼看见的这张面孔。

因为,当时这张面孔给我的第一感觉与我现在在网上听到这些话的之后感觉惊人地一致。

轻狂、嚣张、跋扈、自以为是的莫名优越感,以及无可救药的重度脑残。

眼前这个男人个子不高,也不矮,却有着一个和身体极为不协调的大肚腩。整个脑袋上的头发都几乎剃光,只有头顶处留着一片短短的青茬子。

又短又粗地脖子上挂着一根拴狼狗都绝对绰绰有余的硕大金项链,脸上的皮肤白皙光洁,却有着一个红彤彤,如同橘皮一样的酒糟鼻子。

两瓣肥厚的嘴唇中间斜夹着一根牙签,手上拎着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小黑包,另一只手拿着一包深蓝色的钻石芙蓉王与一串车钥匙。

此人从门外走进来的时候,气派之大,如同霸王在世,始皇出巡,昂首阔步的在本来就座椅众多的狭小空间里自顾走动,无论前方是否有人,都视若无睹,既不开口,更不让路。

我发出一声发自内心的冷哼之后,低下了一直注视的眼光。

怎么,钦哥?你认得?茄子开口问到。

不认得。晓得是个什么屌人?

架子大得不得了啊,好像这条街都是他屋里的,而今的社会啊!貌似茄子也看得很不顺眼,边低头倒酒,边轻声说着。

什么架子。茄子,这就是满碗水不荡,半碗水起波浪。狠人多了去了,不晓得跩个什么跩。只看几时,不被人砍死也要砍脱一层皮的。

当时,我只是完全无心地附和着茄子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没想到居然真的被我说中。

更没想到的是,实现了这个预言的就是我自己。

这个世界,确实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一般人都喜欢坐在靠窗的或者相对僻静的地方,而那个男的却好像生怕坐偏了,别人看不到自己一样,带着一伙人在离我们几米开外的馆子正中间坐了下来。

叫来了服务员,那个男人看都不看菜单,相当气派而娴熟地点着各种酒菜,根本就没有问过半句包括橙橙在内的身边人们要吃什么。

点完菜后,我间中断断续续听到那个男人滔滔不绝的说着,其他人也清一色卑微顺从地笑容满面,偶尔一个大声发出附和。

我告诉你们,跟着老子,女的,算个什么?要她歇到床上,就歇到床上!钱,只要我还在江湖上讲的起一句话,就包你们,什么麻皮唦,你怕什么?廖老板够屌吧?他看到我也一样的喝酒、讲白话。

穿越半个大堂,听到廖光惠的名字,我再次抬起了头来。

坐在那个男人身边,依偎着他,可能因为插不上话而感到有些无聊的橙橙也正在移动目光,四处望着。

我们的目光在那一刻,直接对视。

我看到橙橙猛地一愣,身子僵在了那里。

然后,她的嘴角一牵,脸上现出丝诡异的笑容。

得意,释然,幸灾乐祸。

我轻蔑地吐出了嘴中一口香烟,在橙橙蓦地变为煞白,满脸的怒容中,移开了自己的眼光。

举起酒杯:茄子,喝!

我没有再直接注视他们,但是橙橙方才的表现,让我暗自留了意。

在我的注意中,橙橙始终低着头,也不说话,看上去好像在考虑一些事情。

一个服务员走到了位于我们中间的一张座子,正在把手上的菜盘放下去。

突然啪地一声大响,一个巨大的嗓门喊道:

你个小麻皮,你搞什么搞?是不是不想做生意哒。把你们王总给老子喊来!

那个年轻的服务员吓了一大跳,很慌张地扭头望了过去。

橙橙身边的那个男人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满脸涨得通红,青筋直冒看着服务员继续说道:

你是不是不认得老子?老子天天来,你个小麻皮而今是不是不认得?他妈逼的菜怎么还不来?有个鬼啊?等了半天哒。

小服务员脸色惨白一片,把菜盘放在桌上的手都忘了收回来,只是半弯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那个男人,显然吓得不轻。

嘈杂非常的大厅安静了下来,这个男人的说话在寂静中更为刺耳。

站在大门口的一位年纪稍大的经理模样人赶紧跑了过来,殷勤地站在那个男人身边说道:

吴总,吴总,莫发火莫发火,呵呵呵,这个伢儿才来,不懂事,你的菜厨房在做。就来就来啊。毛子,快点去,到厨房催一声,看怎么吴总的菜还没有来。催一下啊,下次记着,这是吴总,经常来照顾生意的大老板,要客气点。

小孩子终于回了魂,频频点头客气笑着,走向了后面厨房。

吴总!

这两个字传入我脑海的时候,我就开始尽力用昏沉的脑袋思考着,思考着道上有名有姓的吴姓人。

也许是酒精的影响,想了半天,我才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一个听说过了无数次的人。

再抬起头看了看那个男人的发型。

难道,是他?

可是发型不像啊。

就在我犹自思考的时候,那个声音再次打断了我。

呵呵呵呵,老张,我说开始进来都没有看到你个老麻皮,还以为你不上班。而今我来了,是不是你都不出来打个招呼啊?

那个男人好像对于张经理的解围感到很爽,很自豪,很有面子。不久前那张愤怒到像根阳具一样耸立吓人的表情完全消失不见,换上了一副居高临上,洋洋自得的神态。

哪里,哪里。吴总,你来哒,我敢不打招呼啊。开始真的太忙,没有看到,莫怪莫怪啊,吴总真的是老朋友哒,经常来照顾生意。来,吴总,我借花献佛,拿你的酒敬你和嫂子,各位大哥一杯。

哈哈,老张,你硬是要得,来来来,弟兄们,这个老张也是我过命的交情啊,张总,老实人啊。来,兄弟们喝一杯。

他们兴高采烈喝完之后,那个吴总也许发现了周围人紧张不安的神态,他居然又醉态百出地大声对着四周说了这么一句话:

各位都安心喝酒啊,莫怕啊!我是正经生意人,不是搞什么邪路的,没事,都是文明人喝文明酒,啊!

周边食客闻言,纷纷都低下头,径自吃了起来。

不过,无论这个吴总是文明人也好,生意人也好,大家好像都不怎么相信。

因为十来分钟过后,他附近一对情侣和几位上班族模样的人,都匆匆忙忙赶着吃完了桌上的酒菜,结账离开。

这个夜,也许注定了,生人回避。

我夹菜的时候,眼角余光突然看到橙橙附在那个吴总的耳边好像说了几句什么,然后下巴微微抬起朝我这边点了点,神色之间有些闪躲,也有些挑衅。

吴总很快一下抬起头来,不过他喝得好像比我还醉,远远看去,两道眼神涣散,彷佛没有办法聚焦看清人一样地左右摇摆着头,寻找着。

找了半天,我都已经抬起头对视了过去,吴总却还没有发现我。

在我目光的注视之下,橙橙终于沉不住气了,我看见她伸出一只手扯了扯吴总肩膀上的衣服,另一只手伸出一个指头,指向了我。

吴总终于看了过来。

吴总看了我半响,也许是我毫不惧怕的对视,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出乎我意料之外,他并没有大声喊叫挑衅。

而是偏过头,对着身边一位赤膊兄,说了句什么,赤膊兄也立马看向我这一边。然后也说了句话,点了点头,就站起身,端着个酒杯走了过来。

我立马意识到,麻烦来了。

钦哥,是不是找麻烦的啊?茄子神色间有些担心,望了一眼走过来的赤膊之后,问道。

不碍事,茄子。不碍事,要是真搞起来了,你就快点走,给小二爷或者地儿打个电话就是的。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我居然一点都不怕。

神经咯,讲这些话。我只是问一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要搞就搞,怕卵!茄子也喝了不少,听了我的说话之后,彷佛我侮辱了他一般的红着脸,大声抗议。

那个人已经走到了眼前,我看都没有看他,只是对着茄子笑了一笑,举起酒杯:

来,搞一杯!

哎,朋友!我打个岔,敬两位兄弟一杯要不要得?

不等我和茄子的杯子碰在一起,那个打赤膊的人就开口说话了。

出乎我意料,话说得很客气,很礼貌,满脸笑容站在桌子旁,手臂上一条仿照陈浩南,却东施效颦没有仿像,反倒纹得像条蛇的龙形纹身矗立在我的眼前。

茄子脸上出现了一丝紧张的表情,我轻轻对着茄子一点头,微微一笑。也不说话,望向了那个人。

呵呵呵,没别的意思,一个屋里喝酒,都是缘分啊。两位兄弟把个面子,一路喝一杯?

那个人边说着话,边把手上的杯子伸到了我的眼前。

我还是没有说话,也把杯子举了起来。

他很有礼貌的将手一低,用他的杯口轻轻碰了一下我的杯底,再朝向了一旁的茄子,用同样的方式与茄子的杯子轻轻一碰之后,他仰起头一口喝尽。

我们也随后喝完。

赤膊男将手一翻,杯口对着我们,示意已经喝完,再用手一摸嘴角流下的酒液,对我说道:

兄弟,多谢哒,给面子!是个爽快人!是这么回事,我大哥在那边,想邀你过去一路喝杯酒。再给个面子,要不要得?

我们这边在喝,就不过去哒,感谢你大哥,你们玩得开心。我也很客气地微笑着说道。

兄弟,就是过去喝杯酒就可以哒,没得别的意思。我大哥是

没等他话说完,我马上打断了他的话,说道:

你大哥是哪个不关我的事,我也不想管。朋友,都是安静喝酒,你也还是个客气人。听我一句,回去喝酒,喝好、喝开心。我就不过去哒。

不是的,是

我不想再继续纠缠,也不想再笑,脸沉了下去,抓啤酒瓶的一只手也倒转了过来,形成了握住的姿势,再次打断了这个人的话,说道:

那你让他自己过来。

赤膊愣愣地看着我,我也丝毫不让望着他。

呆立两秒,赤膊的嘴巴再次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一转身,走了回去。

随着他的背影,我看向了吴总和橙橙的方向,赤膊的身体挡住了吴总他们那帮人大部分的表情与神态。

但是我却看到了在我们周围几桌,吃宵夜的普通人们,脸上那种紧张害怕,担忧的样子。

茄子也一样,脸色更加严峻起来。

赤膊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弯下腰对着吴总说了几句什么话。在说话的同时,两个人都对着我们这边望了过来。

我看见吴总的脸色变了,变得有些尴尬愤怒。

几乎同一时间,坐在他们那一桌左边的一个人猛地大拍桌子,跳了起来:

哪里来的这么个小麻皮,海七海八,不给大哥面子!你们都坐着,老子去!话一说完,那个人对着我们走了过来。

如同前一位一样,他也打着赤膊,不同的是,他没有纹身,更矮更瘦更年轻,脸上表情也要嚣张的多。

那一瞬间,我看到吴总的脸上有个飞快的变化,好像要交代什么,看到那个人已经走了过来,才不得已闭上了嘴。

哎,朋友,我大哥喊你过去喝杯酒!

人还没有到,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周围有桌椅移动的声音响起,离我们两桌远的一个位置上,貌似两口子带着小女儿吃饭的一家人神色紧张地站了起来,准备离去。

我没有说话。

那个人身子弯了下来,更为凶狠的说道:

你聋哒,老子讲,我大哥喊你过去。

快点,听话,不吃了,妈妈等下给你买。

我的眼角看到那位母亲用力扯着依然在啃一个鸭翅膀的小女儿,随在老公后面大步走向了门口。

周围桌椅响动的声音更加频繁。

茄子很不爽地看向那个人,身体蓦然一动,好像想要站起来。

我一把扯住了茄子,慢慢把右手塞进了裤带里面,另一只手对着那个人一招,示意他过来点。

那个人有些疑惑的看着我伸进腰边的右手,腰弯得更低,我稍稍抬起了屁股,迎向他说道:

小伢儿,我最后和你讲一声,有好远给老子死好远。你再讲一句话,老子就一枪打死你!不信,你而今就试下看看?

那个人盯着我右手的眼神突然完全慌乱起来,脸色也变得煞白,偏过头死死看着我。

我的屁股坐了下去,尽量用一种很轻松也很肯定的语调,低声对着茄子说道:

茄子,这个杂种再讲一句话,那边人冲过来之前,我们两个人先弄死他。

一直看着我的茄子在最初的短暂迷惑之后,明白过来,也立马握住了一个酒瓶,很干脆地答道:

要得!钦哥!

那个人的眼神更为慌乱,在我的脸上和右手之间再次来来回回巡游了几次之后,嘴巴张了几张,合起来,转身而去。

那个人还没有走到自己的座位之前,那伙人里面就爆发出了几声不爽的抗议与起哄。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相对而言,他们的音调要得小多了;虽然依旧还是有几个人很嚣张的盯着我看,但也不像之前几乎所有人都扭过头,用凶狠的目光来挑衅了。

吴总的脸色好像变得更加难看起来。

那个小个子走到了吴总的身前,如同最开始那个赤膊一样,边望向我,边对着吴总说了几句什么。

吴总的脸色几乎已经变成了猪肝,听完了那个人的说话之后,又很凶狠地扭过头对着橙橙,快速问着、说着。

橙橙的脸色又气又恨,还有些委屈,半低着头,也不看吴总,嘴巴不断的翻动。

几秒之后,吴总再次望向了我。

我还是一步不让地盯着他。

他有些尴尬地看了我半响,低下头去,对着所有人说了句话,然后端着杯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随着他的起身,一直隐藏在桌子下面的大肚腩也魔术般地出现众人眼前,把桌子猛顶了一下,一瓶开了口的啤酒倒了下来。

搞些什么麻皮?作死啊,喝杯卵酒,你们妈逼都不晓得放好,操!

吴总边怕打着被啤酒弄湿的黑色西裤,边面红耳赤大声呵斥着那一桌人。

桌椅翻动的声音更加频繁,除了几个二十出头,看上去刚打完篮球的精壮小伙子之外,我们这一桌周围吃宵夜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没有走的也都快速吃着,头都不抬。

一,二,三,四,五十二。不连女的,一共十二个人,茄子,你讲我们搞不搞得赢?

我有些开心,也有些作弄的笑着故意问茄子。

本来吴总这伙人三番两次的挑衅行为就已经让我怒火中烧,再加上我这个人本身又是一个喝了酒就完全失态的主,那一晚的酒喝得已经不少,在酒精的燃烧之下,我完全忘了害怕和被打的痛。

我只是决定要打他,就算一百二十个,一千两百个人,老子也要打他。

当我问了茄子这句话之后,同样喝多的茄子根本就没有太多考虑。

他是这样说的:

钦哥,你搞我就搞!

茄子有着正当职业,并不是流子,他今晚的勇猛也许像我一样有酒精作用使然。

但是,茄子出生在九镇。

那个屁大一点,却让日本鬼子打了两个星期都没有打下来的九镇。

那个生了我,养了我、也生了养了险儿、武昇、胡玮、缺牙齿、大小民、卫立康、黄皮、刀疤成这些人的九镇。

我们这一代的九镇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不管打不打流,一定打过架。

一定敢打架。

茄子打过不少架,县篮球比赛,打小前锋的他因为和对方的中锋打架还被罚出了场。

茄子也义道,至少对我很义道。

所以,当我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感到意外。

对着茄子点了点头,我把脑袋扭了过去,吴总挺着大肚腩已经走到了离我们只有四五米的地方。

我尽量温和的对着吴总一笑。

吴总一愣。

我用尽全力将手上的玻璃酒杯向吴总脸上扔出的同时,以我当时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站了起来。

啊~~~~~

无数人的尖叫响起。

一脚踏在矮小的宵夜桌上,手上抄起一个装满酒的啤酒瓶,我冲了上去。

吴总被玻璃酒杯砸得发出了一声惨叫,弯下腰,捂着脸,却发现我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

当我手中的啤酒瓶高高抡下的时候,我看见了吴总近在咫尺,刚刚抬起的一张大脸。

眼神是那么恐惧和后悔。

波~~

如同香槟开启的清脆闷响,啤酒瓶砸在了吴总刚刚抬起的宽广额头上。

当酒水与吴总的惨呼一同散开的那一刻,一个影子掠过我身旁,迎向了那边快速冲过来的人群。

我将碎掉的半截酒瓶插在吴总的大肚腩上面,又抽了出来,不再管倒在地上,如同猪嚎般的他,随在茄子的身后,迎向了人群。

在我眼前,只看见无数个飞舞的绿色啤酒瓶,和茄子的大声怒吼。

一瞬间,茄子已经消失在人群当中。

我知道,我冲过去,也会一样,飞快地消失。

但我还是冲了过去,一如扑火飞蛾般,冲了过去

我不是叶问,虽然平时也喜欢练练拳,甚至还准备像叶问一样开家自己的拳馆,但我毕竟不是叶问。

我不能打过十二个人,我也很确切地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同时打过十二个年轻力壮的男人。

只可惜,这么浅显的道理,我往往只有在没喝酒之前才能想明白。

喝了酒,尤其是喝了很多酒之后,我就想不明白了,不仅想不明白,我根本就不相信。

我打死都不相信自己搞不过叶问,就算站在我面前的是十二个正值壮年、身处巅峰的叶问,我也一定能赢。

必须地!

所以,那天晚上,我被打得很惨。

陷入人群之后,除了眼前无数支飞舞的绿色酒瓶,和噼里啪啦的玻璃碎裂声之外,我的眼前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耳中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当一支支的酒瓶不断碎裂在我的头上,我已分不清留下的是啤酒还是鲜血,脑中的眩晕是因为喝醉还是震荡。

我只记得无数的手脚不断将我打倒在地,那些将我和茄子围得水泄不通的张张面孔,用从下往上的视角仰看上去,显得都是那么千篇一律地模糊而狰狞。

面孔上凸出的青筋在涨红的皮肤下如同一条条扭动的肥大青虫般张牙舞爪;不断翻动喝骂的嘴唇中,唾沫在四处横飞;一双双圆睁的大眼中射出近乎迷离的狂乱与嚣张。

这些喷溅到我脸上的唾液,这些踏在我全身的脚掌,这些居高临下的眼神,还有那早已入脑的酒精。

都让我忘记了疼痛,忘记了恐惧。

无数次被打倒,又无数次挣扎着站起来,再接着无数次的被打趴下

一切都彷如一部无声电影,在暴力与血腥中默默进行。

直到刺耳的警灯响起。

坐在警车专门用铁丝网隔离了的后座,我才发现,茄子比我更惨。

电影《哈利波特》还没有出现在我市电影院的那一年,他的额头正中间就已经留下了一个闪电般的n字伤疤。

只是这个伤疤中流淌的不是伏地魔给予的灼痛与火烧,而是啤酒瓶创造的鲜血和玻璃渣。

被值班警员逼着蹲在派出所某个办公室墙角没有多久的时间,地儿和我们那个辖区派出所的张指导员就赶到了现场。

通常,我们流子办事,只要事情不是太大,如果有哪位关系不错的流子出面求情,一般都会给个面子。

条子不同,张指导员出面求情了也没有用,不同辖区,不受你管。最后,地儿还是不得不交出五千元钱,我和茄子才得以走出了大门。

难怪江湖前辈常说:生不入官门,死不下地狱。

原来这的确是个雁过拨毛,死人也要刮下三两油的地方,果真入不得。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吴总的真实身份。

他确实是在做生意,很赚钱的生意,但他不是一个生意人,确切地说,不是一个真正的生意人。

因为,他做的生意不在三十六门正行之内。而且,生意也不完全属于他,客气地说,他是一个股东;不客气地说,他是一个马仔。

真正的老板是他哥哥,一奶同胞的亲生哥哥。

他的哥哥,也是吴总,不过,道上的人不这么叫,流子们习惯叫他和尚。

和尚虽然与那些庙里的和尚们一样剃着光头,也一样除了不会念经,什么都会;除了不会吃斋,什么都吃。

但是,他不是真正的出家人。

他是一个大哥,黑道的大哥。

与廖光惠、皮财鱼、李老妈子、关总等人齐名,却又有着些许不同的黑道大哥。

杜琪峰的电影《以和为贵》里面有这么一帮人,年纪很大,通常都不参与道上的事,但是在道上却享有很高的声誉与地位,不管哪位大哥见到一般都会给个面子。

这些人往往都已经修炼成为了人精,他们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绝对不会得罪人,不出风头,更不会随便插手道上的事,与人争强斗胜。

这虽然是电影,但也是现实。

真实的江湖中,也有这么一批人。

当年在九镇,我还没有冒头之前,势力最大的是三哥、老鼠、黄皮。在他们之外,还有一个保长。

保长就是这类人物的典型代表。

三哥、老鼠、黄皮都手段毒辣,心思精明,且有着各自的生意、小弟和地盘,是名副其实的大哥。

保长也是大哥,但是他与前面三人不同。

他没有前面三人的手段,也没有前面三人的实力和地盘,他能成为大哥,是因为多年苦心积累下来的资历、辈分和人缘。

换句话说,就是有面子,朋友们给面子。

市里虽然比九镇要大的多,也复杂的多,但毕竟都是一个江湖,人组成的江湖。

什么都可以不同,人性不会不同。

所以,市里也一样,有实力的大哥当然是廖光惠、皮财鱼、关总、李老妈子等几人。

不过,和尚也是大哥,和保长一样的大哥。

和尚出道很早,在我刚出生的那个年代,他就已经是个颇有名气的流子了。

曾几何时,在我们市,曾经出了一个号称练武术的天才,他武练得怎么样,到底是天才还是装逼,谁也不知道。

但是,他办武校办得好,却是世人皆知的。

九十年代中期的那几年,他的武校广告不但登上了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还开到了珠海、香港、美国。

他出生的位于我市另一个县的小镇,更是因他而形成了武校一条街,那几年的红火,大有超越少林、跨过武当,成为武林装逼赚钱领头人之势。

据说,八十年代初,和尚就是和此人一起去的少林寺,一起学的武功。

回来后,那个人有钱,就开了武校;和尚没钱,就做了保镖。

在和尚给人做保镖的时候,他认识了另一个人。

一个出身极为不凡,却又因为打残了同事,而被市机械厂开除之后,靠在车站附近敲诈下外地佬,在舞厅里勾引下老女人为生的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李杰。

三年后,李杰用他的心狠手辣、胆大妄为成为了我市有史以来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黑道大哥。

身为李杰的兄弟,和尚也正式登堂入室,雄霸一方,风光无限。

再过了几年,那个办武校的人,生意开始没落了;而另一个小镇上,一位刚被放出监狱,叫做廖光惠的小流子却开始崛起。

随着新势力崛起,少壮派的廖光惠与掌权派的李杰之间,不可避免爆发了极为严重地冲突。

最后,以廖光惠的大胜而告终。

一个晚上,就在李杰的家,廖光惠办了李杰,办的很彻底、很残忍。

动手的几个小伙子,日后都在道上成为了一方豪强,他们各有各的名号:龙袍海燕,老鼠义色。

江山在更替,日月已不同。

和尚,却还是那个和尚。

当年,他为李杰的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得享荣华富贵;之后,在廖光惠的世界,却也甘心低头认输,安守三寸方圆。

而且传说中,当李杰在猛力打压廖光惠的时候,他却两头不得罪,在暗中帮了后者不少的忙,给了后者难得的喘息机会。

所以,他活了下来。

纵然不复往日风光,却也完好无缺,有尊严地活了下来。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转眼已是二十一世纪,此时和尚已经四十大几岁,早就成家立业,养儿糊口了。

某一天,他突然想要干一门生意。

没有做之前,他先去见了廖光惠与皮财鱼等人。

往日的情分,老去的年华,崇高的辈分,蝇头的小利,这一切都导致了廖光惠、皮财鱼他们没有过多干涉,而是放手让他去做。

蛋糕这么大,老家伙们能吃下多少?多少总得让他们吃上一口,也好圆了这份名声。

在各方势力的纠缠平衡中,在大哥们的赏脸留情下,和尚变成了一个生意人。

他的这门生意位列嫖赌毒偏门下三滥中的老二。

地下赌场。

关于真实地下赌场的运作、规模、管理等所有具体细节,因为时间和事件牵扯的原因,我在后文中会详细叙述,这里就先不多谈。

在我被吴总打了之后的第二天上午,和尚就给廖光惠打了电话,并且专门找到了龙袍。

托龙袍约我带上茄子晚上一起吃饭,并且还转交给了我两万块钱。

我被他弟弟打了,伤的却也不是很重,这只是一场普通的酒后街头斗殴事件而已。

我也只不过恰巧是打输的那一方。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根本就不用像之前那些因为利益或者仇恨的办人事件那样,不到鲜血直流绝不罢休。

而且和尚作为一个名号很响的老牌大哥,能够做到这样,主动赔礼道歉,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可是世上的事情,往往没有这么简单,这么单纯。

并不是对的就一定会做,错的就一定避免,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坏人绝对会永不超生,满口仁义道德就一定是美好人性,笔下黑暗残忍就一定撒旦化身。

所以,最后我还是没有去吃饭,也没有收钱。

不是我不懂味,太嚣张,太拿自己当回事,不愿意妥协,而是另外一个人不愿意。

那个人是小二爷。

他和橙橙分手以来,一直都很落寞,很伤心。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他很爱橙橙,爱到自己吃了哑巴亏,都舍不得去对着橙橙放一个屁。

但是,当他知道我被橙橙的男朋友打了之后,他疯了。

不是愤怒,是疯了,没有理智的彻底疯了。

他要办了吴总。

就在我们刚得罪了金子军,办了归丸子之后不久的现在,他还要一意孤行再树强敌,去办了吴总!

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时机,也不是一个好的想法。

我只能劝阻他,带着感动去劝阻他。

可是,如果想劝阻,就必须先安抚。

其中的一个安抚方法就是听小二爷的话,不接受和尚的歉意。

当时,这是迫于无奈的结果,谁知道,这个无心之举,却才是促成了这个故事最大高潮的关键,让这样一桩很普通的打架,最终却演变成一件涉及范围极广,前前后后几乎市内所有大哥都牵连在内的大事件。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需要先从另一件事情说起。

一件貌似毫不相关,最后却直接导致我与和尚之间的小摩擦完全变了味道,升了等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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