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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斩罗(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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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鼠,江湖上一直都流传着一种说法,尤其是我和三哥分道扬镳之后,这个说法在我耳朵边上出现的次数更加频繁。

在我印象中,亲耳听到说过这个话的人,上有龙袍、海燕、罗勇等割据一方的县市级大哥;下有刘辉、刘毛、张麻子等早已退出江湖,靠点小生意勉强糊口度日的九镇老油子。

当然,每个人口中说出来的版本都不一样,但是归结起来,所表达的却也都是相差无几的一个意思:

老鼠绝对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不简单的人,如果不是当初因为时运不济,而蹲了好几年的苦窑。那么,现在九镇的天空上,也许根本就写不下义色这两个字。

对于这个说法,起初我并不相信,但是时间越久,和老鼠这个人接触的越多,我也就越感到心有戚戚焉。

打流的人里面,有很大部分都坐过牢,出狱之后,那些人往往就此一蹶不振,彻底沉沦了下去。当中,就算偶尔出了一两个天赋异禀能够重振旗鼓的,也大多是经过了一番苦不堪言的再次打拼。

而老鼠呢?

老鼠却完全不同,几年的牢狱生涯,除了将他的性格磨砺得更加深沉,越发令人无从琢磨之外,好像并没有给他造成太多的负面影响。

刚一出狱,不费吹飞之力,他就再次成为了大哥。

当时已经在九镇颇有声势的红杰、江波等人就这么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一切,全都拱手送给了他。

出狱后的这几年,他除了一门心思埋头做生意之外,几乎从来没有主动参与过江湖上的任何一起争斗、厮杀,可是他的位置却偏偏就一直稳稳当当的摆在那里。

就连一向忌惮他,防范他,身为九镇黑道头把交椅的三哥,也居然无动于衷地看着他再次慢慢坐大。

对于名利二字大过天流子来说,老鼠身上所发生的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就好像九镇的这片山头上,天生就应该给他留着一个位置,谁都动不了的位置。

你说这样的人可怕吗?

这几年间,江湖纠葛,人情往来,我和老鼠打过无数次交道。

从罗佬事件,再到与羊胡子的纠纷,以及绑保长、废英子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的大小事件,但凡老鼠一插手之后,我就有一种被他牵着鼻子走的感觉,而且每次事后证明,他永远都是最大的赢家。

这一次,他又出招了。

手段之高,时机之妙,一如既往,犹如羚羊挂角,不着痕迹。

让我无从揣测,惊疑不定,明知有些不对,却又不得不心甘情愿的受这一招。

听到罗佬两个字从他口中蹦出来的那一刻,我感觉老鼠就像是一个稳坐钓台的渔翁,洒下了他的饵,胸有成竹地等着我这条必定要上钩的鱼。

罗佬,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

多少年了,从来未曾有人敢在我面前提起,此刻听来,恍若隔世,偏偏又依旧还是那么刻骨铭心。

罗佬跑路之后,当时我们兄弟虽然依旧是羽翼未丰,不成气候,但也几乎是用尽了所有能够想到的办法和手段,去寻找过他的下落;也曾经坚信三哥的承诺,一定会带给我们报仇雪恨的机会。

可始终却都一无所获。

直到现在为止,武昇被一刀捅穿的那只左手还是不能麻利地拎起重物;每到三四月的阴寒梅雨天,他被砍破的肺伤,都会把他折磨得苦不堪言。

当然,还有那两根永远都再也见不到的手指,以及遍及全身上下的一十七刀。

三年了,日月如梭,一晃就已差不多整整三年。

这是一段漫长的日子,漫长几乎到让所有的人事皆已沧海桑田。

当年亲如手足,宠我罩我的大哥,今日已成路人;曾经同生共死,义结金兰的兄弟,亦是各自为营;往日的小钦,也在不知不觉间就成了钦哥;甚至,就连仇恨本身彷佛都在转变。

最开始那种恨不得生啖其肉的恨,慢慢转换为无处发泄的愤,再到后来,则淡化成了一种若有若无却也牵肠挂肚的后怕。

一种无论是独自躺在深夜的空床,还是饭后慵懒静谧的晌午,又或闲来行走的街头,都会不受控制地出现在脑海,从来都不曾有过片刻抹去的后怕。

如果,那天,武昇没有回去帮三哥取手机电板的话。

我,还活着吗?

这场劫难,是武昇帮我挡的!

虽然现在他跟着三哥,可我们也是结拜过的兄弟。于情于理,于公于私,我都绝对应该做点什么来报答他。

更何况,我也不想再继续担惊受怕下去了。

人永远都无法改变自己,当一个人感到恐惧的时候,他是无法战胜恐惧的,唯一的办法只有,杀死恐惧!

今天老鼠已经代我把罗佬送上了砧板,如果我还不下这一刀,只要传将出去,那我也就再不用在道上混饭吃了。

所以,老鼠根本就不怕我不上钩,我也不能不上钩。

只是,他这么做,想要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虽然我胡某人比不上老鼠的城府和老练,但是这些年如履薄冰的打流生涯,让我变得也并不是太笨。

老鼠的意图,当时我至少猜到了一点。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

人才!

今天,只要我领了老鼠的这个情,代价就只能是放掉麦子,那么,麦子记住的人是谁呢?

当然不是我。

刀疤成的这几个小弟,不是聂尘那种只知道敲诈哄骗的小混混之流,只看他们敢和我的头号手下,十三鹰的老大贾义为敌,就知道这几个小子的胆气了。

不久之后,我相信老鼠手底下又会无声无息的多了几个敢打敢拼,能办得事的人才。

一句话,放弃一个失去了作用的老朋友,却可以得到一伙并肩打天下的好兄弟。

这样的手腕,虽然在世人眼里看来有些卑鄙,有些下作。

但,这就是江湖之道!

心狠手辣,翻脸无情,伺机而动,利大于天,如此而已。

这点上面,对于老鼠,我一直都自愧不如。幸运的是,我不如,不代表我的兄弟也不如。

老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通过这件事,他可以达到的其他目的又是什么?

小二爷给出了第二个答案。

还记得当我连夜把事情告诉了小二爷之后,小二爷想都没想,就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个时候,要我们杀人,哈哈,别个屋里起火不怕烧得快啊。老鼠啊老鼠,他个杂种是搭好台子让我们唱戏他来看。胡钦,这个戏唱得好就好,不好,我们如果不跑路,也就只有拜他当大哥,帮他做事哒。

我恍然大悟,老鼠实在是太过高明。这件事,接下来无论我胡钦怎么做,对于他都是有益无害。

成,落下把柄;不成,至少也有人情。

最可恨的,也最重要的一点却是,明知道老鼠苦心积虑算计了一切,我却还是不得不落入他的谋划之中。

可是,我胡钦又岂是一个心甘情愿俯首就擒的人。

所以,和小二爷一番商量之后,我们定下了一个最初的想法。在实行这个想法的时候,我意外遇见了一个人。

一个非常有趣的,大家也许都有所耳闻的人。

当年罗佬被我们几弟兄逼得几乎是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他却依旧能够绝地反击,差一点要了武昇的命。如果不是武昇帮我挡了,我只怕在奈何桥上已经等了元伯三年。

这样的人,还敢打一顿就完吗?

不能,那留下的路就只有一条。

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可是我们并不想沾上命案,尤其是在老鼠知情的情况下沾上命案,这样绝对会让我们兄弟在日后落下无穷无尽,不可预测的巨大麻烦。

于是,小二爷托付深圳的一个朋友,帮我们请了一个人。三月底的某天,我与这个人在省城最大的一家清吧见面了。

这个人是湖南益阳人,刚刚退伍,曾经在某特种部队服役,举止麻利,面目凶悍,一看就是个吃刀口饭的好手。

可是,我最终却并没有雇用他。

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这个人,他穿的太落魄,言谈之间却又显得太张扬,太亢奋。

落魄的人爱钱,而张扬的人喜欢告诉别人自己有钱。

这两点,都不是一个办这种事的人该有的特点。

更关键的一个地方是,我们见面的时候,他居然还带来了一个战友。这个愚蠢之极的行为,让我当时立马就放弃了自己的本意,尽量不漏痕迹地把一起雇凶杀人的交易,转变成了朋友间不着边际的扯淡。

不过,这个人本身虽然不值得一说,可他那天带来的那个战友,却再次让我感受到了命运的神奇。

他的战友姓杨,和险儿一个姓。

个子不高,甚至比我还要矮上一点,相貌普通,两只眼睛却相当有神,抬头看人的那一瞬间很有些廖光惠身上的味道。

在我和益阳人谈话的过程中,与他滔滔不绝的战友恰恰相反,这个人至始至终都没有插过一句嘴,安静得就像是并不存在。

一直到最后吃饭的时候,他才稍稍说上了两句,他是湖南沅江人,曾经和我原本要请的益阳人在同一个部队当兵,现在深圳跟着一位大哥讨生活。

那天之后,我们再没见面。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概是过了多半年的样子,突然有一天,我在报纸、电视上看到了铺天盖地的新闻,新闻所配的照片,居然正是当初那个沉默寡言的杨姓兵仔。

他闹出了天大的祸事!

在香港一家叫做陆羽茶室的茶餐厅里面,他居然照搬着《英雄本色》小马哥的桥段,枪杀了香港本土一个身家亿万的超级富豪。

稀里糊涂的我没有稀里糊涂的请到办事人,却居然稀里糊涂的见过了一个名震全国的顶尖杀手。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这个世界,怎荒唐二字了得。

经历过了一次荒诞离谱的买凶经验之后,对于所谓的职业杀手,所谓的特种部队军人,所谓的一招致命、茅山真传、天外飞仙、铁血江湖等等,我已是彻底失望,一概不信了。

也许对于我们这样小地方的小流子来说,他们都太过于高深,太过于神奇,他们的世界,我们实在是理解不了。

那么既然是这样,小流子的恩怨情仇事,还是用小流子的方法来解决吧。

老鼠告诉我,罗佬在经历了多年的颠沛流离之后,两年前,他辗转来到了福建省厦门市,藏身于一个叫做寨上的小村子里面,一直到现在。

更有趣的是,在出卖了罗佬之后,老鼠还一脸关心的给我说:小钦,有些话本来不用我交代,但是想了想,我还是觉得,作为朋友应该说一下。这件事万一出了纰漏,不但是你,只怕我也要担责任了。小钦,无毒不丈夫!你手边上要是实在没得合适人手的话,说一声,我这边也可以帮忙的。

我当然拒绝了老鼠。

我还没有蠢到自投罗网,给老鼠递投名状的地步。

不过,他的确说对了一点,如今在我的手边,确实没有完美的办事人选。

用起来最为得心应手的三个人里面,险儿远遁千里,胡玮锒铛入狱,上次和三哥冲突的时候,贾义也才身负重伤,如今虽然已经康复,可我却不忍心让他再次陷入到这般凶险的境地。

虽然十三鹰里面还有几个能办事的好手,但是这件事一来太过重要,但凡东窗事发,后果就不堪设想,为了长远打算,我必须要给自己辛辛苦苦才营建起来的这个班底留下一点种子;二来,此事不做便罢,一做就很有可能是斩尽杀绝,有伤天和的狠辣之举,这样的事情,越少的人知道越好。我不是不信十三鹰,只是他们还太年轻,很多情况下,年轻人通常都会管不住自己的嘴。

所以,自己结拜大哥的仇,我还是想由我们兄弟几个自己来报。

我最初的考虑,是由我本人和小二爷一起去。

可地儿却又打死不愿意,非要争着去,说什么多事之秋,家里必须要留一个能管事的人看着,他闲散惯了,管不了。

一番商量之后,小二爷也被忽悠得改变了主意,觉得元伯事件的影响还没彻底消除,最近贾义一伙仍在和麦子他们较劲,虽然我和老鼠有了暗中约定,但那也不可能公开让每个人知道。到时候,怕我一走了,那帮不知情的家伙没人管,无法无天的又惹出什么大事来。

所以,小二爷认为,最好是让他和地儿一起去,留我在家镇宅。

为此,我们足足争论了两三天,我才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我和地儿两个人去,留小二爷在家。

小二爷说的对,贾义他们这段时间一定要有人来管,可是,能管住他们的却只有四个人,我、小二爷、险儿,武晟。

近段时间以来,武晟一直都在帮三哥忙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而且如今的情况之下,他和袁伟也不可能过来帮我们管人,那样的话,他们也就不用再跟着三哥混了。

险儿就不用说了,他再有威信,小弟们再怕他,他也没有机器猫的任意门。

地儿的心思则一直都不在打流当大哥上面,平日里,马仔小弟,不管是谁,他都是笑嘻嘻的打成一片,向来没大没小,根本谈不上威严。

剩下的就只有我和小二爷,我明白小二爷要我留下来的意思,因为,这也正是我要留他下来的意思。

此次复仇,太过于凶险叵测,他不想害我!

我也不想害他!

一世人,两兄弟,危难当头,他担不如我担!

那么,既然我这般替小二爷着想,却又为什么一定要同是兄弟的地儿去呢?

这并不是一时兴起,或者凑人数的决定。我确实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并且有着很重要的理由:这件事,我们一定要做的干净利落,不能留下任何的把柄,只要一处地方出错,结果就一定会让我们吃不完兜着走。

想要做到这点,行事之间,就必须要有绝对的冷静,和完美的伪装,而这两点都是地儿最大的特点。

无论何时何地,什么事情,我们兄弟里面可以做到鱼不动水不跳的只有两个人,小二爷和地儿。

小二爷是理智,一个人若是理智到了极点,就能不被情绪所动,不动如山,单靠理性分析一切。

而地儿则是冷静,天生无欲则刚,了无挂碍的性格让他可以冷静看待一切,然后做好自己的本分。

至于伪装,我就简单举一个例子吧地儿的qq。

在现实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地儿是一个流子,一个玩世不恭,游戏人生的流子。

但是在网上呢?

那就完全不同了。

地儿的qq名叫做玄奘,身份栏里面填的是中国佛学院毕业却又陷入了苦海三千的研究生,qq签名里面则写了这么一句话:穷我一生寻爱,奈何此心向佛!罪过罪过~~~~~!

零七年,地儿专门剃了一个光头,包里装了一本从来没有看过,都不知道在哪里买的古体线装版《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坐飞机跑到了成都,见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陪着他在九寨沟玩了一个星期。期间,我百分之百肯定他们一定发生了什么,而且地儿在这一个星期之内也绝对吃了肉、喝了酒。

但是就算是这样之后,那个女孩居然都还给他打过多次电话,说想要跟他学习修行。

所以,综合以上考虑,我坚决认为地儿是办这件事情的不二人选。

做出了最终决定之后,我们却并没有马上开始行动,外人看来,我们兄弟三人每日还是照样吃照样喝,照样打牌做生意。

一直等到老鼠告诉我这个消息之后的两个月多过去,炎热夏季即将到来的某天,一向风流不羁,与九镇所有流子们都截然不同的九镇六帅的老幺地儿,在商贸城某家网吧玩传奇的时候,众目睽睽之下用手机和一个玩传奇的北京女网友约定了见面,并在当天就开车去市内定好了飞往北京的机票。

地儿走之后的一个多星期,我也因为外婆身体不太好,必须要去市区医院修养,而只能陪着外婆一起回到了市里的家。

三哥曾经教过我: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我一直奉为金玉良言,牢记心中。

三年前,我第一次办罗佬,手下留情,不曾做绝。

可是,事后罗佬却韬光养晦,终于寻到机会之后,就立马找我复仇,却阴差阳错的遇到了武昇。

虽然武昇没有死,可是那一晚砍在他身上的那些刀、那些部位,都证明了罗佬不是在简单的江湖厮斗而已,他确确实实存了杀心,他想要我死!

那件事情的发生,让时值年少的我第一次觉得三哥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有些时候,他也会犯错。

三年后,再次轮到我来办罗佬。

这一回,我决心不再重蹈覆辙,绝不再让自己和兄弟第二次陷入险境。

前车之鉴,犹在眼前,要想永绝后患,除了斩草除根,没有其他办法。

在最终作出了要弄死罗佬的决定之后,我们兄弟三人都承担了极大的心理负担,彼此心里都相当清楚,这件事情,绝对是我们兄弟出道至今所遇见最为凶险的一道坎。

甚至在各个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废黄皮,办方五,以及挑战三哥的那漫长一夜。

那些过往,虽然也惊心动魄,险象环生,可至少都还是发生在自己熟悉的世界,有着自己可以依靠的兄弟,于精心谋划好的时机发动。

而罗佬此事,却再也没有了天时、地利、人和。

成败生死,唯安天命!

回到市内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踏上了飞往上海的班机,一天后,在离厦门金龙不远的一家酒店里见到了早我半天到达的地儿。

动身之前,除了现金之外,我和地儿每个人身上都带了一真两假三张身份证,以及一张银行卡。

我的卡里有八万一千六百八十元钱,这笔钱的用途很简单,只有一个。

买命!买我们自己的命!

万一出事,我们两个逃亡天涯,跑路避难所需的任何费用都要靠它。

而地儿的卡里,有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元钱。

这笔钱也有着它的用途。

当老鼠刚告诉我罗佬呆在厦门寨上村的时候,我就感到非常奇怪,罗佬怎么会呆在一个村子里面躲灾?难道真是看破红尘,避世隐居吗?

当时我脑中第一印象,就想当然的以为那是一个靠近厦门市区的小乡村而已,就算比九镇附近的村庄要大点、繁华点,但也无非就是一幅或安静祥和,或破旧败落的乡间景致。

在乡村,无论警力还是监管,都要相对贫乏落后。办完事之后,只要我们手脚够利落,跑得够快,就算闹出了一点动静,也都应该不会有太大关系的。

基于这种考虑,地儿带的那笔钱是用来买枪,找一个朋友介绍的当地人买枪。

我们要枪杀罗佬!

这个计划不是很完美,因为期间插入了其它的外人,这种事,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出现,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控制的巨大风险。

但是,我们不是神通广大的詹姆斯邦德,也不是手眼通天的黑手党。

我们只是来自一个小地方,有几个小钱,有几个小弟,有几个朋友的普通流子而已。

厦门,地远水深,除了那个可以把十五的月亮都抱上床的超级大佬赖先生,以及闻名遐迩的鼓浪屿之外,这个城市的一切,我们都是一无所知。

寨上村,更是一个连听都不曾听过的名字。

在这样完全陌生的地方,单凭自己的能力去办掉一个人之后,还要全身而退,其难可比登天。

但是,我们没得选择。

纵然明知这个计划不甚完美,却也是当时我们兄弟能力所及的顶端。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连这个让我和小二爷冥思苦想了很久才制定出来的计划,却在到达厦门之后仅仅一天的时间,就彻底崩溃了。

因为,身为一个坐井观天的山区小镇人,我们真的完全误解了村这个字在现代社会中的真正含义。

几千年以来,在这片曾经富庶肥沃,万国来朝,有过无上荣耀的古老土地上,出现过数也数不清的伟大都城,道都道不尽的秀丽乡野。

然而,曾几何时,却也创造出了一个环顾世界独一无二的新名词城中村。

维基百科上对于这个名词的解释是这样的:

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的癌症。从地域角度上讲,它属于城市的范畴。从社会性质的角度上说,却仍保留了传统农村的因素。具有城市与农村双重特征的城中村究其产生原因,同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土地所有制度等多种因素有关。同时,城中村也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贫民窟的表现形式。

寨上就是一个城中村。

混杂脏乱、污水横流,这些字眼也许都不足以准确表达出寨上的面貌。

可惜我没有学者们那么高深的理论素养,我不知道如何才能精准而简单地形容好城中村。不过,二零零二年六月的某天,当我和地儿亲眼看到寨上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立马就想起了一句话,一句在书上看到过的话:

被上帝遗忘的角落。

我想,这句话,说的也许就是寨上。

第一次看到寨上,是在晚上九点多钟,我和地儿坐车来到了老鼠所提供的那个具体地址。

盘根错节的腌臜小巷之间,有一条大约可以供两辆车并排通行的水泥街道,但是,我敢保证,那时那刻,就算是一辆摩托车都绝不可能顺利通过。

因为,街上已经挤满了两样东西:年轻人、夜宵摊。

天南海北的年轻人和天南海北的夜宵摊。

街道左右两排延伸开去的明显属于违章修建的楼房上,每个窗口都挂满了一件件晾晒的衣服,各式各样的胸罩内裤就像是旗帜一样在飘摇而上的烧烤烟尘中摇曳生姿。

楼下临街的一层门面中,琳琅满目地遍布着买烟酒的小杂货店,小网吧,小饭馆和小发廊。

整条街道上,居然都没有安装一盏路灯,无数根从两旁私房接出的电线,连接着一盏盏昏暗的灯泡悬挂在每个宵夜摊的上面。

挑三拣四的顾客;油光满面的摊主;说着南腔北调口音的行人;喝到汗流浃背的打工仔;光着上身的莽汉;文龙文风的小混混;以及发廊里的粉红灯光下,那些露着白得晃眼的大腿,坐在分不清颜色的劣质沙发上对每一个过往的男人展露廉价微笑,目光迷离的女人。

望着眼前一切,我和地儿两人相视苦笑,几乎同时说出了一句话来:

我操!

那一刻,我们俩都意识到,我们错了,错的离谱。

这里,可能算不上正宗的城市,但也绝对不是农村,在这里,用枪永远都杀不了罗佬。

因为,在人口如此密集,居住环境如此紧凑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用枪。

如果谁敢当街开枪,必将引发万人涌动的场面,真是搞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来,也许,我们会死的比那个被枪击的人更快。

可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等回酒店之后再另想它法了,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人再说。

我和地儿各自戴着一顶棒球帽,沿着街道边上较为黑暗的地方慢慢向前走着,主要注意力放在了两边的网吧、发廊、松骨楼之类流子容易栖身的地方。

两遍过后,依然一无所获。

稍稍商量了一下,我们一致认为,很有可能罗佬今天并没有来这里。

但又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决定再找最后一遍,如果还找不到就回去,明天再来。

这次,当我们俩走到街道靠西头大约四分之一的位置时,我一时意动之下,在一家茶水铺里买了一杯珍珠奶茶。

就在付完钱,端着奶茶,一边小喝一口,一边转过身准备继续往前走的那一瞬间,我的目光无意望向了道路正中央,那一片热闹非凡的夜市摊点。

于是,一个让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场景,就那样赫然出现在了眼前。

在几乎快要忘却的记忆深处,某年某月某日九镇的那座大桥上,曾经有一个女孩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她说:

你是不是想要打一辈子流啊?你就不能为了我,为了你家里的人彻底改变吗?

我很想告诉他,我能,但最终却还是没有说出口。

因为我知道,其实,我不能!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会改变。

唯一变不了的就是千古以来,恩恩怨怨、善善恶恶,一脉相承的人。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三岁定八十,意思是说根据一个人很小时候的性格,就几乎就可以断定他未来的一生。

每一句话,每一件事,每一个选择,我们都被自己本身的性格所局限着,所控制着,无法抗拒,亦无从反驳。

所以,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好人,有了坏人,有了警察,也有了流子。

所以,胡钦才是胡钦,罗佬才是罗佬。

虽然多年没见,罗佬的神情举止却依然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当年的罗佬留着利落的小平头,身材不算魁梧却也瘦削精干,右手中指上带着一个方方正正的金戒指,戒指上面刻有一个硕大的义字。夏天的时候,经常穿着一双人字拖鞋,打着赤膊,把上衣搭在半边肩膀上,故意露出别在腰间的扩机,在九镇一摇三摆,招摇过市。

在还没有来到厦门的时候,我们兄弟也曾经设想过罗佬的现在;就连片刻之前,刚见到寨上的这幅景致,我都曾在心底暗自思量过:

一个从来不会认输,时时刻刻都像一只发情公鸡般好勇斗狠的男人,在这样复杂破落的环境下,会变成什么样呢?是否犹如龙游大海,虎出深山一般得意光景;又或是一副落魄潦倒、觍颜涎脸的江湖老油子形象。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所有的设想,都是基于罗佬本身,在我们所有人的认知中,罗佬就是罗佬,他始终都还是一个流子,就算跑路躲灾,也注定只能和险儿一样,靠拼着老命吃碗刀口饭为生。

所以,当真正见到罗佬的那一霎,我被惊得彻底傻在了当场。

当我端着珍珠奶茶,边喝边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间扫到了一个布满油腻,肮脏不堪的白色灯牌,上面写着几个醒目大字:洞庭特色,煲仔、烧烤、炒菜。

洞庭湖畔正是九镇所处之地,也就是这个招牌给予我的些许亲热感,让我顺着灯牌背后看了过去。

然后,我就看到了罗佬。

在昏暗灯光映照下,罗佬老了许多,也胖了许多,黝黑的身体上居然已经凸出了一个大大的肚腩,下身穿一条肮脏到有些看不清是白还是灰的短西裤,还是和以前一样光着上身,却不见了当初终日搭在肩头的衣服,取而代之的是腰间一个破旧肮脏,同样分不清颜色的小挎包,已经损坏的包口微微张开着,露出了几张揉成一团的零碎钞票。

他也还是留着曾经那个标志性的小平头,可是却再没有了以往乌黑发亮的光泽,也不似当初般永远都擦着摩丝让头发密集地根根向上,油烟和汗渍让几缕头发趴在额头上,看起来犹如鸡窝般显得杂乱、稀疏,也有些邋遢。

在我看向罗佬的那刻,他嘴边斜斜叼着半根烟,站在一个油乎乎的大炒锅前面,大汗淋漓地不断用力翻炒着锅内的东西,时不时还飞快伸出一只手去拿旁边推车上的各种调料。偶尔听到食客的招呼声,马上抬起头,带着谦卑的神情大声应和着什么,得到食客回应之后,再发出几声做作而刻意的爽朗大笑,手上动作也越发快速,弄得嘴里烟蒂随之抖动不停。

炒锅旁边,摆着一个小小的烧烤架。

罗佬的老婆,记忆中那个矮矮胖胖,养尊处优,曾经还被我劈过一刀的彪悍女人,居然也完全改变了模样。与老公的肥胖相反,几年不见,她却消瘦了很多,脸上再看不出分毫当年大哥女人的倨傲与跋扈,一边同样汗流满面地不停翻烤着面前食物,一边不时瞟向自己老公,等候差遣。

女人脚下,一个很小的男孩子,安安静静的坐在地面上,腰间系着一根长长的绳子,蓬头垢面的玩着地上的一个什么东西。

那一刻,我很想问问地儿:这是罗佬吗?

但我没有问,因为我知道,这就是罗佬,一个似曾相识,却又一无所知,让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罗佬。

原来,人,真的是会变的。

那天找到罗佬之后,我的思绪被完全打乱了,实在没有心情继续呆在那里,叫上了地儿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两个每天都会去那个地方,去看罗佬。

在这三天里,我亲眼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几乎让我夜不能寐,心情极度复杂的东西。

我本以为,自己所见的一切其实都只是表象,现在的罗佬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导致他无奈的转变,但是当年那些疯狂暴戾的本性始终还在。

可是我错了,就像当初想错了他的处境一样,我又错了。

罗佬完全不再像以往一样游手好闲,终日里除了打牌赌博,就是喝酒斗殴。白天,他除了外出买菜进货之外,几乎不出家门,最多也就是到楼下小卖部里买包烟,或是偶尔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在附近走走。

有好几次,我看到他在忙得要死的时候,他儿子跑过去烦他,他不得不一边炒菜,一边低下头给自己儿子说点什么。当时,他的那种表情,那种有些着急,有些无奈,却又带着更多满足和幸福的表情,都在千真万确地提醒着我,罗佬确实变了,完完全全的变了。

眼前这个满身油污的厨子,绝不再是当初那个满身戾气拿着杀猪刀在武昇身上狂劈下一刀又一刀的罗佬,也不再是端着手枪,抬着下巴嚣张狠毒盯着我的罗佬。

他变成了一个谦卑、和气、平凡到有些平庸的中年男人。

我的内心陷入了一种莫大的挣扎之中。

仇人明明就在眼前,但却又的的确确彷佛不再是他,我该怎么办?尤其是每晚看到那个小男孩被罗佬在腰间系根绳子捆在摊子边,我就会想起小的时候,外婆因为太忙,没有时间照看我,也喜欢把我捆在屋外电线杆上的事情来。

这些年来,无数个夜晚,我都会在噩梦中惊醒,我都从来没有忘记过对罗佬的恨,无时无刻,我不是在想着报仇。

可当这一切真的到来了,却让我深受折磨。

就在我被这种折磨弄得寝食难安,六神无主,几乎快要放弃找罗佬报仇的时候,第四天晚上,却发生了一件很小的事情,再次将故事拉回了原来的轨迹之中。

寨上的确是个相当复杂的地方。

贩毒,偷窃,入室抢劫,打架斗殴的事层出不穷,我们在那里前后呆了一个多星期,就亲眼见到过两次骑摩托车当街抢劫。

经过我和地儿的刻意打听,几天之后,我们大概摸清了寨上的情况,当时在寨上有两个最大的帮派,一个是四川帮,一个是贵州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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