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之趣小说网 > > 打拼 > 第二十二章 文人们的爱情传奇

第二十二章 文人们的爱情传奇(1 / 1)

马上记住坏蛋,,如果是uc/浏/览/器可能会转/码,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人的一生中,大部分事情的发生都是突然的,每一个明天都不见得是按照你的设计和预判的样子而降临。

有些人在这些突发事件中失去了一切,也有些人得到了所有。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不可预知的事情突然来临的时候,懂得随机而知应变,处变而能不惊,临危尚可不惧,这才是一个成大事者的必备条件。

很多人曾经非常好奇的问过我或者我身边的朋友一个问题:气度不凡的武昇;智商过人的小二爷;胆大包天的险儿;放荡不羁的袁伟;与众不同的地儿。

在这些性格完全不同又各具特色的人之中,看上去最为平凡普通的我为什么反而可以脱颖而出,成为六个人之中真正的大哥,而且多少年来一直都能够把他们拢聚在一起,共进共退,从无异变。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很多。

但归根结底,我觉得我们兄弟六人之所以能够在一起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发生改变。是因为我们在多年同生共死的生活中所积淀下来的感情与信任,以及完全一致的共同利益。

而之所以,为什么我可以做大哥,我觉得那是因为,我有着他们都没有的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叫做掌控,或者叫做知轻重,懂分寸。

我对于一件事情的处理天生就有着一种敏锐的感悟,我能够准确的判断如何做是恰到好处,如何做又是太过或不足,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一点就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

人一知轻重,便明事理;晓事理,而得人心。

第二个条件叫做自省。

一件事过后,无论对错,我都会思考一下我曾经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个行为,是否合适,是否恰当。

人懂自省,则不蹈覆辙。

第三个条件叫做坚持。

我不轻易认定一件事,但是一旦认定,哪怕是死路,我也会一条道走到黑。对兄弟也如此,一旦是兄弟,我的命就随你的姓。

若你卖我,是我蠢,与你何干?

所以,当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通常我都会很快想到该如何去做,怎么做才恰当。一旦决定之后,我就不会更改,坚持到底。

我们兄弟在等待小兵儿出事的这段时间之内,我们就遇到了一个完全没有想过的突发事件。

而正是因为我的这些性格,导致我们用了一种九镇打流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胆大包天的方法处理了这件事情。

前面说过,老鼠的出狱和廖光惠的降临,将是九镇打流界的第一个高潮。

如果说世纪之交的这两年,注定是九镇流子的一个群魔乱舞,高潮迭起,倾情演出的大舞台的话。

那么我们六兄弟对即将到来的这件事情的处理,就是正式拉开了这个大舞台的序幕。

因为在我们处理完这件事之后,九镇的流子传统格局开始被正式的打乱。办了这件事之后,我们就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年轻一辈中的大哥了,而是九镇十几万将近二十万人口中除了三哥,老鼠和过江龙廖光惠之外的真正的黑道大哥。

也许实力不够,但是起码名气达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巅峰。

那一年,我和险儿,地儿虚岁十八;小二爷十九;武昇将近二十;袁伟二十。

事情的发生是因为放荡不羁的袁伟的那一份放荡与不羁。

在前文之中,我曾经说过,我们兄弟里面有两个人是有着文人气质,文艺细胞的。

他们是袁伟和地儿。

当然不是说他们有着文人的才气或者思想,而是说,在他们两个的身上,都能够感受到那种类似于柳永和唐伯虎之类的落魄文人们所独有的纵情声色,和与世无争。他们从来没有任何的野心,也从来不会因为名利二字和他人发生争斗,他们喜欢的就只有单纯的玩乐而已。

这在争名夺利,动不动拔刀相见的江湖而言,堪称是不可思议的存在。

但是,他们两个之间,又有不同。

首先,地儿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天生异类,他不应该生在平凡的九镇,做一个下三滥的平凡的流子。他应该出生于古代,在一个诗酒风流,白玉为堂金做马,世代书香的清谈世家。而他又是世家里面的唯一一个与这个世家格格不入的浪荡公子,他摒弃红尘俗世间的一切,唯一最求的就是情。

那种极致的,绝世的,唯美的情,只会出现在书中,画中或者传说中的情。

无论爱情还是友情,对于地儿,来说都是唯一,都是永恒。除此之外,其他一切皆是浮云,不值一提。

所以,他是我们之中对于名利二字最为淡薄的一个。

除了我们五个,至今为止,他没有真正再接受过任何一个兄弟或者朋友,因为他的心中在友情这一块,装下了我们五人之后,就再也没有办法容下另一个了。

对于爱情也是同样,地儿谈过很多次恋爱,他在我们兄弟之中恋爱次数仅次于袁伟。但是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不是和哪个女人去恋爱,重要的是究竟哪个女人可以带给他那种想要的爱情。

那种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爱情。

如果找到了,那么无论那个女人在世人的眼中有多丑,有多坏,他也会义无反顾,相伴终生。

所以,他一直没有爱情。所以,他一直很伤心。所以,他变成了一个世人俗子眼中的花花公子。

这一切的所以,只是因为地儿对于完美的过度追求。

关于地儿的这个特点,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就可以佐证。

那段匆匆逝去却又绝对奇葩,极具传奇性质的初恋,发生在他十五岁那年的十月。

圆梦是九镇生意最为火爆的ktv,在那里,地儿遇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和往日一样普通的夜晚,圆梦ktv的生意开张了,几串挂在门口的电子灯闪烁着暧昧而诱惑的光芒,灯光下,门楣里,一如既往地坐着几个打扮土气,但是眉宇风骚的女孩在招徕生意。

但这个夜晚却又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它即将见证一段伟大爱情的诞生。

当地儿踏进ktv大堂,像往常一样走向吧台,准备点单的时候。

他不会想到,就在下一秒钟,他会遇见一个人,一个让他,也让我们大家都终身难以忘怀的人。

如同往常一样,地儿看都不曾看过吧台里面一眼。因为,他知道,柜台里面,除了老板的秃头之外,就只会有老板娘臃肿下垂的眼袋。

他以一种心有成竹,却又运筹帷幄的眼光慢慢地扫视着酒柜上一排排的酒水饮料:究竟是五块一瓶的酒中酒霸好呢?还是两块五一瓶的青岛啤酒好?

最后他终于决定喝酒霸,因为青岛实在是太便宜。

于是,他优雅地把手上的点歌单递了过去:老板,点酒。

好,你喝什么?一个从来不曾听过的,清脆而柔腻的声音代替了原来老板粗豪的嗓门和老板娘故作风骚甜到发腻的恶心语调,这个声音像一颗石头掉进了地儿不波的心田。

地儿低下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沉思的头颅,带着一丝好奇望向了面前的那位女孩,也许这个场景用多天以后地儿自己给我们的描叙来说更为贴切:

你们知道吗?我第一眼望见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她妈妈把她养这么大就是为了我。我们对看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也有这种想法。

后来,我们知道了,这位缘分天定的姑娘确实有这样的眼神,不过可惜的是,她并不只对地儿一个人。

地儿升华了,在两眼相对的一瞬间,他改变了原本的主意,决定要喝点更具有浪漫情怀的东西。

麻烦你。我要一杯咖啡!记住,咖啡只加伴侣,不加糖!

快乐总是易逝的,初识的两人就算再有诸多不舍,点单的时间却是如此短暂。地儿不仅是个诗人,也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他绝对不会在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唐突佳人。

所以,当佳人记下歌单,拿出美酒咖啡之后,他并没有继续停留,过多纠缠,而是潇洒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把酒递给了袁伟,袁伟一如往常,拿起酒杯要和他碰杯,他却安静的端起了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子。

袁伟大惊失色:你有病吧,喝什么咖啡啊?这个咖啡上次你都喝中毒了,你不记得了?可能是假的,鹊巢,这个牌子听都没有听过。

地儿一笑,头都没抬,淡然说了一句:你不懂。

是的,袁伟不懂,袁伟不曾看见,片刻前,当佳人拿出一包鹊巢咖啡给他冲泡时,咖啡包上的那句广告:苦在杯中,甜到心头。

这妙不可言的滋味,只有爱到深处的人才能明白,正所谓是爱到深处人孤独。

地儿在黯然魂消的等待中,终于迎来了他与佳人的第二次交集,就在袁伟喋喋不休鄙视他的时候,吧台里探出了一个硕大无朋的脑袋:挪威森林开始了,谁的?

地儿再也不看袁伟半下,径直站了起来,对着窗口微微一笑,一手背后,一手放于胸前,轻一弯腰:鄙人的,多谢老板。

哦,去拿话筒咯。

显然,地儿对那位姑娘没有把语音扩大器称之为麦克风或者麦,却和凡人一般叫做话筒,而产生了短时间的错愕和不解。但是,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最亲近的两人之间,总是自然为好。

于是,地儿满足的笑了,从旁边一桌刚唱完的人手中,彬彬有礼的接过了麦克风。

一般人唱歌,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唱完就算,但是地儿不。他总是独特的,自从某次看了张国荣的演唱会中,张国荣靠着钢琴,一腿支撑,一腿微微曲起,一只手放在裤袋高唱《风再起时》的英俊模样之后,地儿也开始这样了。

没有钢琴,他就靠在墙壁或者桌子椅背之类的东西上,但是一定要这样站着唱。

音乐响起,地儿缓缓闭上了双眼(当他唱歌时候,两眼绝不睁开,至今如此。)

让我将你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在你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比伍佰更为苍凉古朴的嗓音伴着九转七回,令人肝肠寸断的旋律响起,天地又是一片虚无。世界万物皆从浮云而去。

在这一刻,地儿不再是地儿,不再是今生的一个古惑仔。他前世是独登高台,念天地之悠悠,独伧然而泪下的诗者;他来生是缠绵千年,化树等爱的情圣。

但闭上眼的他并没有发现,他的那份爱正在吧台接着别人的单,没有看他。

音尽,人静,余音未绝,咖啡未冷,双眼亦未曾睁开。所有人沉浸在了地儿苍凉古朴的唱腔中。可惜的是,世间万事,皆是过尤未及。地儿一直觉得自己的歌声很有特点,但是对我们这些旁人来说,特点是有,就是太过于苍凉古朴了。形象点说比伍佰,阿杜加上杨坤还要稍微古朴上那么一点点。

哎,你唱完了还站在那干什么?别人对唱要两个话筒,你给别人唦!硕大的脑袋又从窗口伸了出来。

地儿张开眼,这才发现一个穿中学生衣服的女孩怯生生站在自己跟前,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变态。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感触太深,失礼了失礼了。地儿对着吧台微笑,赶紧把话筒递了过去。

没事,你先坐下,下首又是你们的歌。吧台里佳人对着地儿甜腻的一笑。那一刻,地儿认为,自己的歌声和风度已经完全征服了佳人,他沉浸在幸福中不能自拔,直到片刻后,两个中学生情侣唱完,大厅内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地儿才觉得有一丝奇怪,为什么他唱的时候没有人鼓掌?但是转眼他又想通了,大音希声。那些人被震撼了!

轮到袁伟唱了,他唱的是刘德华。

袁伟也爱唱歌,但是他和地儿不同,地儿很多人的歌都唱。可袁伟永远都只唱刘德华,直到现在都是这样。而且,袁伟是我这一辈子所见到的人当中,模仿刘德华最像的一个,无出其右,基本可以说就是刘德华原音再现。

袁伟懒洋洋的坐在椅子上,一曲唱完,全场叫声、掌声雷动。虽然我不在现场,但我可以想象得到有多么热烈。因为,在那个年代,刘德华绝对可以说是全民偶像,能唱到袁伟那种程度,是很招蜂引蝶的。之后多年,我们曾经一起在某个省会城市的某个歌舞厅,袁伟一时兴起,客串了一把,下面都有人直接叫他刘德华,那个掌声,我记得非常深刻。

袁伟带着不足为奇的笑容自顾自端起了酒杯,可一边的地儿却发现了一个不太应该出现的情况,那位甜腻的姑娘,从袁伟开唱的那一刻,就把脑袋伸出了吧台,呆呆的望着袁伟。那种眼神,地儿见过。当初三哥打架,袁伟望着三哥的眼神就是那样,满是敬佩与激动。

不好的事情,终于发生。袁伟刚刚放下酒杯,哈出口中酒气的那一刻,那位姑娘袅袅婷婷像个轮子一样转了过来,来到了他们的那一桌。

地儿正襟危坐,眼含期待,姑娘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无比羞涩的低着头擦了两下桌子,不停地瞟着袁伟,终于忍不住,开口对袁伟说:

你刚才刘德华的歌唱得真好,你们还要唱什么不唱啊?

哦,那就再来首《缠绵》吧。地儿,你唱什么?

我唱现在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袁伟。你不要老是唱刘德华的歌唦。你怎么这么单调啊,换个口味咯。唱黄家驹的。地儿用上了心计,他知道袁伟的粤语发音带有很重的地方特色。而他自己则希望用有些寓意的歌来吸引注意力。

别啊,我觉得他唱得真的很好的,我也想听呢,我就给你点《缠绵》,呵?

袁伟终于注意到了女孩对他的崇拜,哈哈一笑,头一偏:随便!

自信,这就是自信!

姑娘安静的一笑,就像个懂事的媳妇一样,转身离去,只留下满头大汗的地儿,看着眼前却又束手无策。不过,地儿没有这么容易认输,他要再博一把。

他看着姑娘背影轻蔑一笑,对着袁伟説:这个女伢儿真长得丑。

袁伟点了点头:嗯,确实,不过看样子有些喜欢我,哎,无所谓咯,又不和她结婚。人丑逼不丑,逼有毛遮着。灯一关眼一闭,都是一样的,将就日几次也要得。

这就是袁伟!女人不漂亮他也许会抱怨感叹几句,但是他一定不会放过。终其一生,他对于女人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喝稀饭永远比饿肚子强。

地儿一听大惊失色,出于对袁伟的了解,地儿在一瞬间感到了极大的威胁:

你啊,就是这么黑眼睛看不得白银子,没点城府。这么丑的女伢儿,你都有瘾?你天天跟着三哥,多的是美女,这个有什么搞头啊!

再看看吧,反正这几天也没有事,好上手的话,搞了也没有关系。

两个人尔虞我诈的讨论声中,歌开始了。

也许是地儿的嗓音实在不适合唱任贤齐,《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这样的欢快情歌,他一样唱出了苍凉古朴的感觉,令人肝肠欲断。

而袁伟在一段爱的越深越浓越缠绵之后,再次获得了全场的掌声,边上几个少妇和初中的小妹妹也貌似被他粗狂的外貌,随意的举止和美妙的歌声所打动,频频送来秋波。如果各自身边没有男人,估计也会像点唱姑娘一样过来了。

地儿在这个悲惨的夜晚却变成了一个无人注意的透明人,这是有着强烈古典主义浪漫情怀的游吟诗人所不能接受的,但是他做不出任何有力道的反击。

他只能眼看着袁伟端起酒杯走到了吧台前,和姑娘热火朝天的说道了起来,远远望去,可以看见姑娘胸前的两颗豪乳在袁伟的引诱下,笑得澎湃汹涌。地儿咽下了一口口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岂可让袁某人一人专美。于是,他端着一塑料杯的咖啡走了过去:小姐,打扰了。你这里有蓝山咖啡吗?地儿绅士的一手搂住了袁伟的肩膀,打断了他们男盗女娼的谈话。

我们这里只有鹊巢咖啡,蓝山的牌子没有?很好喝吗?姑娘定定的望着地儿。

这一瞬间,西方耶稣,东方菩萨,总之,九天十地,诸位神佛都对地儿今晚不幸的遭遇起了同情心,给了他一个意外的突破口,他抓住了这个机会。

利用平时在杂志上看来的各种各样对于咖啡的知识,和自己独特的理解想象,地儿给姑娘上了一堂完美的咖啡课,甚至品红酒要看挂杯度,要醒酒之类的知识都被他引用到了这堂课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很久之后,有一次袁伟喝咖啡拿着个杯子不停的摇,我问他干嘛,他说跟地儿学的,咖啡好不好就看挂杯度。

但话说回来,既然连袁伟这样的老油条都被地儿忽悠晕了,何况是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小姑娘。小姑娘彻彻底底被地儿的内涵震慑了,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地儿,一闪一闪的亮着晶晶:看不出来,你懂得真多。

地儿骄傲的一笑,志得意满。他知道,开始唱歌所失掉的分数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补了回来,他明白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

于是,他拉起袁伟:走吧。

袁伟不肯走:你先走,我反正没事,等下走。

走吧,胡钦他们要下课了。约好了,今天晚上有事商量的。

袁伟:,好吧。

那,明天你们还来吗?姑娘从吧台里念念不舍探出了头。

不知道,我不像他没事,我平时比较忙。明天,还是你值班吗?地儿做犹豫思考状,阴了袁伟一刀。

是的。不是我,你们就不来啊。姑娘很是羞涩的淫荡着。

来啊,他不来,我也来,明天见啊!不等地儿答话,袁伟边说边走,一把将他扯出了圆梦ktv。

据袁伟说,那个夜晚,地儿在给姑娘上课的时候,至少喝下了五塑料杯咖啡。于是,当夜,地儿再次无眠,上吐下泻。

他中毒了。

那个夜晚是这个故事的开始,事后很久,经过一场龙争虎斗,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果。

两人在都表示出了对于那位姑娘(因为她甜腻清脆的就像春花秋月一样,我们就称其为春花吧)的爱慕之后,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那就是公平竞争,只要是想和那个姑娘在一起玩,就必须得要三人一起,不许独自行动。

但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都是骗人的,就像奶粉里面不一定是牛奶,发廊里面不见得剪头一样,这个协议也是假的。

第二天,袁伟收拾一番,推掉了跟三哥的饭局。准备乘地儿不在,去圆梦ktv见见小姑娘,培养一下感情。兄弟情真是没有错,但是单嫖双赌,这句千古至理,不能违背。泡妞就应该自己悄悄去嘛,险儿武晟和女孩谈爱的时候也没有叫大家一起啊,协议只是一个战术而已嘛。袁伟觉得自己是对的,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很自豪,为了自己临敌应变的聪明和能力而自豪。

一般那个年代的ktv开门迎客,都是在人们吃完了晚饭,洗完了澡之后才正式开始的,偶尔下午有几个人,也是小猫两三只。

袁伟想过地儿可能也会和他一样视协议为无物,所以为了避免遇上地儿,他去的很早,刻意错开黄金时段,大概在大家还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就去了。

可当袁伟走进圆梦ktv的时候,他突然发觉自己并不聪明,而且还很笨。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具有古典浪漫气质的诗人正坐在一张凳子上,和坐在身旁的春花对唱着《相思风雨中》。歌声一苍凉古朴,一清脆甜腻,堪称天作之合;就连两人面前茶几上并排摆着的两塑料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都显得格外登对。

据地儿说,那天他也来的比较早,大概是人们还在吃中饭的时候,他就来了。

袁伟失策了,他虽然懂得明修渠道,暗度陈仓的计谋。但是他却没有领悟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兵家王道。他低估了对手!而对于这一点,地儿显然比袁伟领会的更为透彻,在他的战术中一定给了袁伟极高的评价。

所以,袁伟失败了。

中间你来我往的大小战役,我就略去不一一道来了。总之,那段时间,两人之间龃龉不断,我们兄弟劝都劝不听,都是各有各的理。

袁伟觉得地儿连这么丑的女人都和他抢,那个女孩明明先喜欢他的;地儿则认为,春花是人间极品,仙女下凡,是他一生的真爱,而袁伟根本就不珍惜她,感受不到她的美,要的只是春花两颗硕大无朋的咪咪和肉体,他不配爱他。

两人就像韩国和朝鲜之间的关系一样,不断的撕毁条约,不断的发生冲突,不断的兵来将挡,在这样一片狼藉的局势中,事情发展到了高潮。

某一天,春花那位身为ktv老板的姨妈放了她两天假,本来准备回乡下自己家去的。但是地儿先天得到了消息,在他的大力怂恿和经济利诱下,春花改变了主意,决定和地儿一起去她想象中那个天堂一样的市区玩两天。

于是,地儿先天找我拿了三百元,找险儿拿了两百元,找三哥拿了伍佰元,这对当时那个年代中的年轻人来说,绝对是笔不小的数目。

然后,他带着春花踏上了去市里的客车。

来到市里后,地儿带着春花下了馆子,吃了人生中的第一顿肯德基,还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给春花买了一件背上印有很大标记的班尼路外套和两条健美裤。据说地儿原本是想要给她买牛仔裤,觉得她腿粗,宽松点的牛仔裤可以藏拙,而且更时髦。但是春花不愿意,她觉得健美裤才是流行性感的王道。

那天的春花兴奋欲狂,主动亲了地儿一下,还牵了他的手。然后,两人晚上又一起逛了公园,看了电影,吃了宵夜。

最后,地儿带着春花来到了招待所。

地儿开了一间双人房,可春花一定要开两间房,直到地儿做出了一人一张床,绝对不碰她的保证之后,春花才迟疑不定的妥协下来。

事后,地儿一脸匪夷所思地表情告诉我们:当天他们俩吃宵夜的时候每人喝了两瓶啤酒,春花感觉比他能喝。喝酒样子之老到豪爽,恐怕我们兄弟中只有武昇可以与之为敌。而且,进房之前走起路来都是虎虎生威,可刚进门没多久,地儿打开电视机,在床上摊开了路上买的一些小吃和宵夜时剩下的几瓶啤酒,第一瓶啤酒都还没有喝完,春花就奇迹般的醉了,静静的靠在沙发上,头晕欲裂,人事不知。

地儿是个绅士,他喜爱的女人醉了,当然得要关心一下,他走过去,探下头望着春花,轻柔的说:我扶你躺床上睡吧。

春花微不可及的点了下头,浑身却一动不动,没有半点要配合地儿扶她去床上的迹象。地儿没有办法,只好抱起了她。各位,相信我,这不是个技术活,是个体力活。所以,沙发到床边短短的几米距离,地儿休息了好几次,来到床边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只能用尽全力把春花抛到了床上,这么大的力道,春花居然没有醒。

看着春花肉体横陈海棠春睡,旖旎无边的躺在床上,地儿再怎么绅士,毕竟也是个正常的男人,他也会有欲望。不过,他曾经再三发誓给我们说,他当时真的只是想悄悄的亲一下。

我相信他!任何一个如此文艺的,写下满本歌词的男人说他自己很单纯,我都会相信。

地儿抱着一丝犯罪的心态,低头悄悄的亲在了春花的嘴边。

于是,一切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发生了,奇迹般醉去的春花,在下一瞬间又奇迹般的苏醒了过来,一条肥硕的舌头带着刚吃完的凉拌海带的味道飞快地穿过了地儿的双唇和牙齿,犹如入海神龙一样,勇猛无比轻车熟路的在地儿的口中飞腾翻越。

可怜的地儿!此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有细摸过,哪里受得了如此惨烈的刺激,他无力的瘫软在床上,唯有双腿渐渐僵硬、撑直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与世间所有的男欢女爱都大同小异,每个人都能够想象得到。

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地儿说,在整个过程中春花都精准而熟练地引导着他的动作,却又始终不曾睁开双眼;对于地儿的询问也是一概不答,却又叫声如雷。

醉了吗?没有醉吗?地儿至今都还没有想明白。

当然,过中还有段比较经典的对话,其实也不算对话,因为春花只是说过一句话。具体情况我整理如下:

是不是这里?

是不是啊,我找不到哦!

还是没有答话,但是一只手伸了过来引导着一切。

半响,终于开口:你进来唦??!!

我已经进来了啊!!!???

两天后,地儿满脸春风,就像是一朵久旱之后受到甘露浇灌的鲜花一样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连往日长满了全脸的小痘痘也好像平滑光洁了不少。

他淋漓尽致地发挥出了诗人对于生活的深刻体验,连说带演一番吹唬,把当时还没有交过女朋友的我和小二爷两人说得浑身燥热,七情上脸,跃跃欲试;就连见惯了风浪的武晟和险儿,也是兴致勃勃,不耻下问。只有袁伟一脸不屑地站在旁边,问他为什么,是不是地儿追到了春花,他不爽。他的表情更为不屑,却又闭口不言,毫不辩解。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春花抛弃了地儿,转身跟着九镇水电站一个更有钱的上班族出双入对了。

地儿痛心疾首约着我们一起借酒浇愁,他不断地反省着自己的不对,平日一心发扬打流事业和忙于学业没有陪好春花,没有能力给予春花贫困家庭经济上的帮助,导致了春花的无奈变心。他说他不怪春花,等到有朝一日他发达了,他会再回来找春花,到那个时候,他们就永远不会变心,幸福的生活下去。

直到这个时候,袁伟才给我们说出了一个真实而残酷的现实,完全的打倒了地儿,击碎了他的心。

原来,春花一直游走在地儿和袁伟之间。九镇只有这么大,天天见面的两个人居然就完全不知情,都以为春花一心爱上的是自己。在春花和地儿去市里之前的某一个夜晚,袁伟留在了春花在ktv睡觉的小房间里,直到凌晨五点,这一夜,春花也向袁伟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当地儿和春花一起从市里回来之后,在我们面前说起彼此的第一次的那刻。袁伟才知道,他苦苦找了两天,都没找到的春花居然又给地儿献出了她的第一次。

幸好,袁伟比地儿聪明一点,也洒脱一点,他知道了春花和地儿的事之后,明智的选择了离开,这才没有把兄弟之间的矛盾继续扩大。

春花之后,无论是周围朋友还是在我自己的生命历程中,我又见到过无数个这样的女人,玩弄男人于股掌之上,手段之老到厉害,令人叹为观止。

但始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春花。

一个乡下出来不久,可以说是纯朴到根本就不懂世事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而且长相也实在不敢恭维,却偏偏在短时间之类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游戏于多个男人之间,毫不吝啬的献出自己年轻稚嫩的肉体,只为了换来那些许的,对有钱人来说简直都不屑一顾的蝇头之利。

所以,当初的我很厌恶春花,带着鄙夷,带着不屑,带着愤恨。现在的我,抱有的却只是可怜和同情。因为,这本就是一个笑贫不笑娼,利益至上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我和春花又有什么不同?

唯一的区别只是,我们出卖的东西不同而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粗鄙不堪的女子,多年之后,我们兄弟的一次聚会上,喝到半醉的地儿在我们的调笑之中,还曾双眼通红的给我说,他忘不了和春花去市里的那一次。

如果说地儿的性格可以用一个电影人物来体现的话,我想应该是陈凯歌先生唯一的优秀作品《霸王别姬》之中由张国荣先生所饰演的程蝶衣。

金石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就是老六,地儿。

而袁伟和地儿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更像人,更像一个平凡的,活生生的人。

袁伟长的谈不上帅,甚至光说五官的话,可以说的上有些许丑陋,或许这个词改为粗豪更为恰当。他没有细致的五官,但是他有着不错的身材,肌肉虬结。所以,他看上去还是有着一点男人味的。

但是就是这样的相貌,他却是我们之中恋爱次数最多,女朋友最多,也最受女性欢迎的人。

他和地儿不同,袁伟谈恋爱不是因为想要寻找一份完美无缺的爱情,也不是为了满足对于爱情的追求。

他谈恋爱很简单,就是因为,他喜欢女人,漂亮的女人。

地儿把女人看成能给予他世界上最好的一样东西的先决条件,得不到这样东西,他就无法去全心全意的爱这个女人。

但是袁伟把女人就是看成女人,简简单单的,值得去爱,值得去尊重,值得去保护的女人。

我们兄弟之间也曾经讨论过无数次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袁伟可以有这么多的女人去喜欢他?为什么这么多的女人和他分手之后,却无一例外的成为了他很要好的朋友,甚至是我们都很要好的朋友,而没有一个去恨他?

袁伟曾经给我说过一句话:

我恋爱的时候,没有一次不是真心真意的去恋爱。没有半分虚假,只是感觉过了就真的过了。分手不分手,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一辈子这两万多天之中,她曾经是我唯一的女人,我也是她唯一的男人。让我的女人去恨我的事,我做不来。

这段话很简单,但是我却从这段简单的话里面听出了一个并不简单的道理尊重,对于人和人性的尊重。

也许看到这里会有人说因为我写的自己的兄弟,所以美化了他。其实袁伟本质上就是一个很会装逼的花花公子。

如果这样说,我也不会反对,但是这样的装逼,总比脚踩几条船,得到一个女人之后还大事宣扬的装逼要好。

起码,不会结仇,你说是不是?

何况,这么多年,我没有见过袁伟因为任何一件事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有过哪怕那么稍微大声一点的说话或者臭脸,也没有见过他和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和别的女人同时在一起,更没有听过他对包括我们在内的任何人说过他的每一个女人的半句坏话,我也见过多次他对于多年前的女朋友所提出的恳求而尽心尽力的去办,还见过他每年去看望一个车祸死去的女友的父母。

同样是玩,别人玩女人玩的是钱,他玩的心。

只不过,这一次,他又在玩心的时候却惹出了一个大麻烦。

某次,袁伟在去一家叫做浪之夜的发廊按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十七岁的按摩女,我们就叫她小芳吧。

小芳确实长得很不错,可以说非常漂亮,高佻清秀,皮肤极为白皙;可惜的是,小芳最美丽的时光却是在九十年代末的一个落后山区的小小发廊中度过的。如果她能出生于现在的某个城市里的话,就算没有星探,选美之类的机会让她出人头地。

那么至少她也可以在网上开个博客,拍几张要裸不裸的照片放上去,然后写点做爱感想之类无病呻吟的东西。

我保证点击率可以一个星期破百万,然后大红大紫,成为号称用身体写作的的另一个美女作家,而且她的美绝对会让她比已经出现的那几位要更加走红得多。

可惜她小芳没有这个机会。

她要想活下去,要想有碗饭吃,那么就只有一个方法,去从事人类最为古老的两样工作中的一样。

卖淫。

袁伟去按摩的时候,帮袁伟服务的就是她,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两人热烈的相恋了。

和妓女相爱没有什么不对,妓女也是女人。

自古以来,妓女传出来的佳话也一样不少,宋代名将韩世忠与梁红玉,明代士大夫常熟钱谦益与柳如是,近代蔡锷将军与小凤仙,无不是传诵千古,一时佳话。

所以,如果袁伟今后能够出名的话,也许这也会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只是,时间过去千年,物事皆非。

古代,这样的女子叫做风尘女子,还有几分文气在,现在统一叫做小姐,通俗的叫做鸡,不好听的叫婊子。

称呼的转变象征着制度的转变,古代女子通常是因为命苦所以卖身为妓,老大就只有一个妓院的老板。

但是现在的制度却是完全不同,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下:

现在大部分的小姐投身这个伟大行业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贫困,而是爱情。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下岗之类原因而导致的生活所逼,更有一部分是因为虚荣,赚钱容易。

但是大部分确实都是因为爱情。

她们往往出生在乡下,相貌不俗。因为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往往都是流子),然后在甜言蜜语下跟着这个人出去打工。

结果出去了之后才发现这个工和想象中有点不一样。是需要躺着工作的。

于是有些爱的没有那么深的就当然不愿意,理所当然换来的就是打,打到愿意为止,有些爱得深的为了情人,就牺牲一下吧,于是甘心奉献。

不管怎么样,她们沦为妓女的最初原因都是所谓的爱情,多少罪恶假尔之手的爱情。

那么,她们被迫或者自愿的卖了之后呢,难道她们的男朋友就一次性卖给发廊,浴场之类的地方,然后走人不管吗?

不!现在的人懂得长期投资,他们会和发廊,浴场的老板们商量,你抽多少成,我抽多少成。老板站在台前负责的是提供安全的场所,男朋友站在幕后负责的是小姐的数量和工作。

于是,她们口中的男朋友在别人的口中一概称为鸡头或者是吃软饭的,这也是流子里面最被人看不起的一种人。

或许,他们根本就不叫做流子,仅仅只是捞偏门而已。

小芳也有这样的一个男朋友,只是袁伟一直不知道。

有这样的一个男朋友也无所谓,毕竟九镇范围内我们还算是比较罩得住的。

只可惜,这个男朋友还有一个表叔,这个表叔叫做保长。

而这个保长当年打流的时候,有个小弟,叫做罗佬。

最新小说: 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模拟成真,我曾俯视万古岁月? 混凝土搅拌车 登雀枝 我反派无敌至上 当飞升后进入无限流快穿世界NPH 谢谢你苏小落什么梗 清冷美人受被做到晕 重生:开局90天赚十亿 海贼之虚空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