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共要了三菜一汤,反正不管人家能不能吃完,至少人家点了就得上。
虽然这方总是大老板,但陈年也没有搞特殊化。
这钱该收还得收。
人家也不差这几个钱。
当然过了一会儿陈年做好菜,老妈将这些菜端出去之后,他们两个人又要了一瓶二十年的泸州老窖。
这在四川也算是比较有名的酒的牌子了,而且这一瓶酒的价钱就远远超过了菜的价格。
“小陈,不对现在应该叫陈总了,说起来你这也够不容易的,当初开公司开的好好的倒闭了,后来居然跑去做招商经理,简直就是屈才,早知道我就把你拉我们公司去了,在怎么也得给你个总经理当。”
而陈铭宇也笑了笑:“方总客气了,不过咱俩这关系我去你那儿当员工肯定不太合适。”
“说的也是,你是有雄心壮志的,不过你现在开了个工作室,规模也不是很大,要不我入股给你再开一家公司算了,以你的能力想做起来还是不难的,当然还是你占大头,让老哥我跟在后面吃点油水就行。”
陈铭宇一听这话,连忙为方总倒了一杯酒:“方总这事儿我觉得可以,回头咱们好好聊一聊。”
“行,来来来吃菜,我早就馋这家饭店好久,虽然地方不大,但早就声名远播出去了,还好你有经验告诉我要早点来,说不定来晚了还真没咱俩位置坐。”
陈年就在厨房里听着他们二人的对话,很快也得知这方总也是个有能耐的人。
最开始的时候他也是做销售,后来连续做了两年的销冠,婉拒了当初那个公司让他做副总的邀请,直接带着自己的积蓄跑到成都来创业,现在是他自己创业的第10年,公司也有了上千员工。
当然,在成都的就这么几百人,剩下的人则是在其他城市。
就在他们聊着聊着李卫道和吴秋舫也来到了红红饭店。
一进门就点了一份锅包肉和一份文思豆腐汤以及一份麻婆豆腐。
当然菜都是李卫道点的,陈年估计他之所以点一份麻婆豆腐,应该也是吴秋舫的建议。
毕竟吴秋舫在川菜这方面可以说是老饕了。
这些石材提前都有准备好,所以点菜之后,基本上十分钟之内也就都上齐了。
李卫道看着面前的这一份锅包肉。
色泽金黄,该上色的地方一点儿都不含糊,但又没有像其他地方不正宗的锅包肉一样炸的火候太过。
上面的葱丝还有萝卜丝都点缀的恰到好处。
糖醋汁挂着的颜色也十分漂亮,仅仅是一看就让人不禁食指大动。
夹起一块锅包肉,触感清脆,但稍稍用力又能听到上面发出细微咔嚓的声音。
在东北,东北人对于锅包肉的喜爱已经达到了完全不亚于酸菜的程度,甚至每一家餐厅做菜好坏的标准,就取决于能不能把锅包肉做好。
做不好锅包肉,都不敢在东北自称做饭好吃。
如果锅包肉做的好吃,那这一家饭店一定每天都宾客爆满。
光是在卖相上。
李卫道心中就对这锅包肉产生了高度的认可。
随后将这一大块肉放入口中。
醇厚的口感让他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下,酥脆的质地软硬相宜,一瞬间酸、甜、焦香、肉香充盈于口中。
虽说在东北之地还有这么一个说法是,只有女人才喜欢吃锅包肉,就因为其酸甜的口感,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锅包肉在他们心中那可是排在第一位的存在。
相比于外地人认为的小鸡炖蘑菇、地三鲜、猪肉炖粉条等的菜肴是东北人的最爱,实际上这一道好吃的锅包肉才是他们心中的白月光。
正如陈年第一次吃到正宗的锅包肉一样,这锅包肉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豪迈的东北汉子,带着毛毡帽穿着厚厚的毛大褂在雪地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就算是置身于这冰天雪地当中,他的身体依然是热的。
酸甜的味道并不是小家子气,而是他们对于这片土地的热爱。
而其中那淡淡的焦香正说明他们对于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可以可以,,这小子绝对去过东北,要不然绝对做不出这么地道的锅包肉。”
而吴秋舫见状也忍不住夹了一筷子。
其实他的牙口并不是特别好,如果放在其他地方的话,基本上对于这锅包肉是敬而远之的。
但看到李卫道吃的这么香。
而且评价这么高。
他也有些忍不住。
当他也夹了一块锅包肉放入口中的时候,一咬之下才知道那锅包肉外表的坚强只是一层伪装色,实际上在这坚强的外表之下是柔软的内心。
而且一向吃惯了重口味的他对于这锅包肉出奇的愿意接受。
上面调了酸酸甜甜的糖醋汁,可吃在口中一点都不觉得腻,反而恰到好处。
尤其是那肉里面的肉汁,虽然不多,可有些菜并不是肉汁水越多越好,只有恰到好处方为真谛。
于是在咽下这一口锅包肉之后,也开始不住的“要得要得”了起来。
李卫道在尝过第一口锅包肉之后,便对此有了深深的兴趣。
开始专注于对付这一盘锅包肉。
而吴秋舫则是又看向了那一小盆红烧肉。
按理来说,到了他们这个年纪就应该少吃一些肉了,尤其是红烧肉这种热量高脂肪高的食物。
但毕竟今天过来是老李点菜,所以他也没有说什么。
毕竟老李是公认的爱吃肉。
刚开始的时候他打算只是尝一尝锅包肉。
红烧肉顶多吃一两块儿就专心去对付麻婆豆腐。
但当他看到红烧肉的成色之后不知为什么口中开始疯狂的分泌唾液。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违背内心的决定。
夹了一块红烧肉先放入碗中沾了沾,把上面的汤汁占掉一些之后,又混合着几粒米饭将红烧肉放入口中。
和锅包肉不一样的是,红烧肉那可是实打实的从汤里炖出来的,所有调料的味道充分进入了其中。
而且在汤汁的浸润之下色泽鲜亮。
浓稠的赤色汤汁宛若红烧肉的外衣。
在刚才还没有放进嘴里的时候,他似乎就已经感觉到了红烧肉的味道。
当他的舌尖再触碰到红烧肉的一刹那,心中忽然生起的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一般来说在一道菜的第一印象中,心里所想的关于这道菜的感觉,往往要比真正吃到嘴里的感觉还要要求更高一些。
尤其是他们这种基本上已经吃遍了天南海北美食的老饕。
如果味道没有达到想象中的标准,自然就会觉得这菜做的差点意思。
但现在吴秋舫觉得这红烧肉的味道就是自己脑海之中想的那个味。
甚至要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更加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