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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也值得炫耀?(1 / 1)

对于在z市生的那场风波,肖飞自然无从得知。主要还是因为,96年的时候,异地联络还是太不方便了。

这时,手机刚刚在国内兴起。

bp机正如火如荼,流行却主要在城市。

广大农村连座机电话装机量都寥寥无几,手机更还是先富起来的那些人用来装x的道具。就是正火得不行的bp机,买个数字机也要一千多,汉显的更是要好几千,穷人根本玩儿不起。

更何况,即使买个bp机,那也需要电话配合着呢!

在农村,买个bp机大概也只能当手表用。

这时候大众用来联系的方式真的是太匮乏了。

所以,肖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某人给捎带着嫉恨上了。

肖飞跟哥哥一块在县城里吃了顿饭,每人一碗饺子,要了俩小菜,两瓶冰凉的冰镇啤酒,吃着喝着说着。

这一喝上酒,肖阳的精神就松懈下来。

事实上,被肖飞改头换面一捯饬,他的心态也立刻起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不像刚到城里时那么羞涩少言。

哥哥只喝一瓶啤酒显然是不够的。

肖飞就再给他要了一瓶。

等吃好喝得酒足饭饱,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这时候骑车回家,跑这么一路,大太阳能把人晒掉半条命。

肖飞就劝肖阳,不如再歇一会再走。

肖阳也点头同意。

出来饭馆,两人转到新华书店,在书店里一直待到下午快四点钟,这才匆匆踩着车子往家里赶。

满头大汗地蹬着车子,终于在五点来钟回到了村子。

哥俩走到村十字街时,看见村长刘振海家门口围了十多个人,男男女女都有,正七嘴八舌围着刘新梅和王桂芝说着什么。

之所以这时候还会有这么多人没下地干活,是因为现在村里不少人都在忙着捉土鳖捞外快,估计这是刚铲好地儿回来炒制麦糠。

那些人看到大变样的肖阳都开始跟他开玩笑。

“哟!肖阳,今儿这是去相亲了吧?咋穿这么时髦呢?”

“肖阳,早这么穿,早娶上媳妇了。”

“衣服好看,人挫了点,肖阳,这么好的衣裳,穿你身上有点浪费啊。”

当然,也有人关心别的。

“肖阳,咋样?土鳖卖过了吧?啥价啊?卖了不少钱吧?”

村里人都知道,肖阳哥俩今天一大早就带着两麻袋的土鳖去了县城,当然想问一下什么个情况。

肖阳就停了下来,肖飞也只好脚支了地在这群人旁边停下,听哥哥跟这些人七嘴八舌地说话。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哥哥在跟人交流的时候,洒脱了许多。

围着肖阳的人,多是在咨询捉土鳖的技巧,毕竟,在这方面肖家是先行者,还赚了大钱。

“你们都聚这儿干嘛呢?”肖飞问旁边一个人。

那人呲着一嘴大黄牙笑着指着刘新梅说:“也没啥,新梅在咱县《河阳文学》杂志上了一篇小说,大家都围过来看个稀罕。”

河阳文学是河阳县文化馆创办的一本文学杂志,没正规刊号,也就是本内刊性质的刊物。

这杂志是季刊,一季度才出一本。

每一期也就印刷最多千把本,在县里各机关单位散一下,也算是文化馆的一个业绩。

既然是河阳的杂志,那作者自然大都是本县的文学爱好者。

这杂志是没稿费的。

甚至,想要在上面稿子,没关系的话,还得给文化馆的人送点礼打打关系什么的,才能在上面上稿。

肖飞知道,刘新梅也喜欢文学,在河阳一中也是有才女之称的。

只是,她的文字很碎,散得厉害,想要表也不容易。

他还记得,前世他开始在报刊上表作品时,刘新梅一度跟自己走得很近,时不时的拿着自己的文章过来请自己指点,还打听他是怎么投稿的,认不认识编辑什么的。

王桂芝看到肖飞哥俩停下来后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就很是不爽。

刘新梅看到肖飞,则有点不安有点羞臊。

她这稿子是走了文化馆里一个人的关系才出来的,跟肖飞比,她的这点成就可压根算不得什么。人肖飞可是在全国性的杂志《中学时代》、《中学生阅读》、《少年文艺》上都过稿子的。

“肖飞,我记得你以前好像也过表过文章吧?好像是那种一两页纸那么短的小文章,你也勉强算是文化人,你来看看,我家梅子的这小说足足有十几页那么多呢!这么厚一叠纸,书封皮上都写着梅子小说的名字呢!你觉不觉得,梅子表的这篇比你表的文章好得多呢?”

刘新梅还没来得及跟肖飞说话,王桂芝扭着磨盘大的屁股,手里拿着一本《河阳文学》来到了肖飞跟前,向肖飞炫耀着。

刘新梅不由得大汗。

“妈,你不懂就别乱说!”刘新梅急忙叫道。

“我怎么是乱说,看你这妞,一点也不给你妈面子,你的这小说就是比肖飞的那些文章好得多嘛!”王桂芝嗔怒着嘟哝道。

肖飞没在意,呵呵一笑,将这本河阳文学接到手里,看了一眼,封面上有几个重点推荐的文章题目,问刘新梅:“哪篇是你的?”

“这个。”刘新梅有点尴尬地指了指一个标题。

“哦!”

肖飞点了点头,心说,题目挺文艺范的,叫做《忘川河边彼岸花》。

“肖飞,你给我提提意见,我知道自己有太多不足,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改才好呢。”刘新梅挺谦虚,眼神里却藏着一丝得意。

她这小说,有一万多字呢,熬了不知多少个夜,才熬出来的,很多地方她都是写了改改了写。

“行,我看看。”

肖飞就翻开来,大略的浏览起来。不得不说,刘新梅的文字还是挺顺溜的,词汇量也够丰富。

这篇写的是爱情,这也是人类永恒的文学主题,刘新梅写的是个类似于人鬼情未了式的故事。

肖飞看的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十几页的一个短篇,他用了几分钟就看完了。

怎么说呢,肖飞觉得,刘新梅的语言关是过了,但讲故事的叙述能力太差了点,逻辑架构也差,细节描写上不是一般的粗糙,总而言之,看她这篇东西,没什么阅读期待,只觉得颠三倒四,乱七八糟,比梦境还乱。

“咦,你这看的也太快了点吧?你这也太不尊重人了吧?我们家梅子的小说,你是不看不懂啊?”王桂芝在旁边尖刻地叫了起来。

刘新梅也很不满。

她的呕心沥血之作,好不容易变成铅字,拿到样书后她自己看了又看,觉得还是很满意的,这个肖飞就这么糊弄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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