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的热情瞬间消退了。
“对不起。”我轻轻地说。
“我出去到沙发上去睡吧。”七七的目光静静地融化了黑夜与深冬。
“不用。即使有人要睡沙发,那也是我。要不咱俩出去走走吧,我感觉有点窒息。”几乎央求。
“听你的话。”
我俩悄悄出去的时候,另一间卧室的两人已经在覆雨翻云、翻山倒海。
散步,喝酒,或是去看言情电影?
清冽的空气进入我的肺中,我的呼吸总算是顺畅了。
手牵手,信马由缰。
“说点什么吧,林汨,靳腊梅……”七七又想套取点本人青葱岁月里的糊涂往事——
元丰——
我坐在永新最热闹的街市边,我的对面是宝源祥钱庄,我的背后是升龙饭庄。升龙饭庄的招牌菜是清蒸豹胎,我很想去尝一尝。
隆冬时节,我光着脚,露着膝盖,穿裆风凉飕飕的,用崔嵬琴弹奏着《阳春白雪》,脚下的铁钵中有三枚元丰通宝。
我就是在这里弹一辈子,也挣不到足够的钱去升龙饭庄饕餮。
我的脚下还有一把生锈的剑,名为莫邪,用她去消灭一个朝廷通缉的江洋大盗,可得纹银三十两,可如今天下太平,我已经半年没有生意了。
那日,有人出三千两银子请我去刺杀冯天罡,我拒绝了。
冯天罡是幽、并、冀、青、徐五州联盟的大龙头,江湖地位尊崇,武功深不可测。我之所以拒绝这笔买卖,并不是价钱问题,也不是因为实力问题。
请我做掉冯天罡的幕后人物是温霖——五州联盟的二当家,一把“春水流眄”刀天下无敌,其实我更想向冯大索要一千两银子去做掉温二。
《阳春白雪》没人听,我换成了《雨霖铃》,然后是《戚氏》……
突然,有个茶壶盖发型的小孩跑过来,递给我一封信。
信云:为何弃《白雪》而奏市井歌曲?
我用一块木炭画字回复:听白雪者不给钱,听歌曲者赏钱可买肉包。再赠小孩一文钱,小孩又将信捎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那小孩带着信和一锭银子过来——这银子可买多少肉包?
我只能又开始弹《白雪》。
似乎就这样,我与她隔着一层窗纱又隔着万水千山地相爱了,对着皓月,心中的金屋藏了一个大大的嫦娥。
一个月后,我赚了三千两银子。
这天,我还是要离开,最终也没踏进升龙饭庄半步,这些日子闻着那酒肉的臭味都腻了。
我还是要离开,因为没有翅膀,不能飞临广寒宫殿,心中充满了怅惘。到下一个街口,继续飘零。
那个小孩最后一次来送银子,说老板要见我。
我的剑法如此高明,我的琴技如此高超,我的脸蛋如此英俊……这欣赏我的老板定是个绝色美女,像是林汨、楚芰衣、李师师……
我背着破琴,抱着破剑,在升龙饭庄的天字一号雅间见到了赞助我音乐、乞讨事业的老板。
他站在屏风后,“被《白雪》这首曲子折磨了整整一个月,我其实最喜欢的曲儿是《玉蝴蝶》和《竹马子》。说实在你的琴艺实在糟糕透顶,江表第一琴师章好古正好在舍下做客,你可以去请教请教他。还有,既然你已经收下了在下三千两银子,该为我去办事了吧!”
到底温霖欣赏的还是我的剑而不是我的脸。
我得为杀冯天罡找足理由,他是江北第一帮派的首领,武功号称天下第一,嗜食虎脑人肝,身高七尺余,体重二百斤,荒淫好色,有九房娇妻美妾,常有并吞八荒之心,先后消灭了王屋派、黄河水鬼帮、青州盐帮……这都几宗罪了?
每遇到强敌的时候,我总要到南柯酒家去喝几盅。
今夜,南柯酒家的酒保换成了一个陌生的少女,虽然她一袭玄色长裙,却遮掩不住那令世间一切尽失色的光芒。北方最危险的人物不是冯天罡,不是温霖,而是她——林汨。
在这一瞬间病发,我决定为她牺牲一切。
“我请你喝酒,给你唱歌,你弹一首《白雪》可好?”她温润如玉,难以拒绝。
为我脸庞着迷的原来并不是温霖。
“我喝了你的酒,听了你的歌,不止为你昼夜不停地弹琴,还可以为你做任何事。”誓言表明忠肝义胆,行动证明猪头驴脑。
一饮而尽,她的酒很甜,里面贮满魅药情蛊。
“你要能为我做任何事,我也会为你做任何事。”她说完,顺下眉眼。
我点点头。
“杀掉温霖。”一字一血。
我有些懵。
她娓娓道来,“我曾是温霖的女人,主动献身给冯天罡,他富可敌国,但主要是为窃取他剑法的奥秘与命门。可是,温霖始终没有向冯出手的勇气。”
我只有琴、剑、命,没有财产、权力、妻妾,所以我的勇气满满。
“另外,我喜欢《白雪》,而温霖只喜欢秦楼楚馆的淫词艳曲儿。”林汨接着说。
我赶紧将剩下的半壶酒倾进喉咙,然后拿出崔嵬琴,铺在桌上,指尖剔起琴弦……
她痴痴地欣赏着我。
曾经,她痴痴地欣赏着冯天罡矫健的剑器之舞。
南柯酒馆的后院有一间狭窄的卧房,却有一张大大的床,床上铺着大红绸缎的鹅绒被,小火炉烧得正旺……
我好久没有在这种松软的大床上睡过觉了,也从来没与女人分享过被窝。
夜战之后,尚有日战,两个要命的对手,希望明早不要头晕眼花、四肢无力。
贞观——
我骑着白马走了一百多里,又累又渴,悟月挑着沉重的行李担子,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了,悟花也饿得前心贴后背,不想再挪动一步,我吩咐悟风到前面探路,顺便找些点心果腹。
前面是东土大唐河东道永新府石猴乡槐庄村。
正是麦收时节,满世界飘着一股庄稼的香味。
悟花问:“师父,新麦子刚下来,白面馒头、烙饼总得管饱吧?”
“悟月,还有多少盘川?”我问。
“师父,只剩八枚开元小青蚨了。”悟月拿出钱衩数了一下。
“那还不赶快去化缘,为师要喝酒!”我命令一下,他立马取出紫金钵小跑着到村里去了。
村首是一处豪华的庄园,看来是个富贵人家。悟花赶紧上前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二八少女,却早已熟透,翠玉步摇,纱罗襦裙,云鬓坠马髻,浓晕蛾翅眉,桃花眼,樊素口,体态圆润,粉胸半掩,腰肢如鳝,丰臀如桃。烟视媚行,一笑勾魂。
我双掌合十,一声佛号,阿弥陀魔……
悟花两眼发直,口水淋淋,看来想馒头想疯了。
悟风冲着她诡异一笑。
悟月二话不说拿起月牙铲就向她切了过去,这个蛮子向来没有审美和诗意,白毛老鼠精、玉石琵琶精、蝎子精、玉兔精……甫一出现,他就挺杖而上,表现得最积极、最忠诚,任何一个稍有姿色女妖休想靠近我。
少女立时花容失色。
悟花一般在见到馒头时,表现最积极,这次他反应出奇机敏,九齿钉耙一下将悟月的铲子给架住了……
院中有一棵千年的梅树,悟风将白龙马拴在树上,跟着我和少女走进室内,少女名叫梅槿,她便是这个庄园的少主人,先给我们上了一些杏、桃等时令水果,因为不是饭点,我的馒头和烧鹅还得着手准备。
我先喝了一壶葡萄酒解渴。
悟风却吃了一肚子瓜果,露出圆滚滚的肚子,躺在太师椅上打起了呼噜。只要有桃儿,猴子的火眼金睛和金箍棒都不会使用。
又过了一会儿,悟花一个人回来了。
我问:“老四呢?”
悟花不紧不慢地说:“死了,真不经打,最后一招,我也没用全力,喀嚓一声响,他脑袋像个西瓜一样爆开了,看来得重新找个挑担的了。师父,馒头蒸熟了吗?”
我直接将锡杖掷向他的猪脑袋。
梅槿亲自为我们下厨,她做的饭菜是世界上最美味的,她自酿的酒是世界上最甘醇的,她的笑是世界上最醉人的。
是夜,悟风、悟花早早睡觉了,我和梅槿坐在院中梅树之下,月如轻霜,酒如琥珀,诗如涌潮,人如昆玉……
“就是缺样下酒菜。”梅槿笑道。
“你喜欢什么下酒菜?”我问。
“猪耳朵。”
无论什么要求,我都会满足她,西凉女国我整个御览一遍,也没有找到如此称心如意的,她就是我人间最大的克星与杀神。
第二天,我告诉悟风,再去给取经团队找一个伙夫。
第二天晚,我还是和梅槿赏月、诵诗、饮酒,她今晚想吃马肝。
第三天,我还得再去买一匹马。
第三天晚,我的梅槿又想吃猴脑了。
第四天晚,偌大的一个庄园就剩我和梅槿二人了。
我美丽的诗歌依旧涌泉一样冒出来——
梅槿最好看,一眼就完蛋。飞过万重山,只为共枕眠。
月亮最好看,不及梅一半。火海与刀山,无悔见一面。
梅槿最好看,仙女下凡间。若得吻一瓣,佛爷也叛变……
“你别废话了,我还想要其他的下酒菜!”梅槿道。
“莫非是我?”我问。
这是肯定的,悟雪那晚要去砍了院中那棵老梅树,因为她已经成妖,我阻止了他。无论她是人是妖是仙是鬼,我都义无反顾地向她献出一切。
“是的。都说吃了你长生不老,我都已经三千岁了,为了生存,虽然你的肉很酸,我也得咽下去。”梅悠然而道。
“那我去洗澡。”
……
“文星同学,我郑重地跟你说,以后你也别去搬砖,也别干杂工了,你写故事吧,一定能发财的,我全力支持你,我就是你第一个忠实的读者。”七七道。
“我看行,我最仰慕的武侠作家是金庸、古龙,最佩服的言情作家是琼瑶和馊叟,以后定要写一部伟大的故事卖钱!”
“你一定可以!”
我俩击掌打气。
这时,一个略微丰满的女生从我们身边走过,我的目光追随着她的圆臀而去,她一回头,吓得我立马躲开。原来是胡玉环。
“追上去!”七七命令。
“玉环!”我喊了一声。
“您是哪位,我认识吗?”胡玉环依旧对我如此冷血。
“我是松元石猴槐庄的曲文星……”
“曲文星?他好像已经不在人世间了吧……”
“凤丘洪灾那天晚上我并没有死,现在还好好的呢。”
“在我心中,在那晚之前,他已经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那现在的我……”
“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那……”
她粲然一笑,转身离开。
我愣愣地看她离开。
七七走过来说:“我比她好,比她好看,比她温柔。走,咱们去看电影吧,听说《初恋五十次》还不错。”
来到电影院,买好票,七七先进去,然后我去买可乐、爆米花。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世界第一美女柳鳞儿,颠倒众生的她,居然一个人来看言情片。
“你也一个人?”她问。
“不是。”我道,“一个人的话肯定不吃这儿童食品。”
“哪个女孩这么幸运?”
“就我这种的,能找到女孩才是幸运的。”
“看把你谦虚的。”
鳞儿此时不是冷酷的渊龙,也抹去了从前那种深入到骨髓的妖冶,她只是一个妙丽动人的少女,眉眼、唇角里优柔地流泻出缕缕绵密的情愫。
“你来看什么片子?”我问。
“没有特定的。随意而来,似乎冥冥中自有注定,在这里能遇到我的真命天子……”
她的眼神就像一片沉静的汪洋,没有一丝波纹,却更凶险,更容易吞噬掉对手的魂魄。
我没能对上来,低下头,摆弄衣角。
“嗨,你想也别想,他是我的男人!”七七远远地喊了一声,把我给解救出来。
鳞儿一见来人这凌人的王者气势,赶紧发出善意的微笑,“误会,我哪里敢啊!”然后,随手拉住一个矮子,“这个才是我的白马王子……”
巧的是那矮子正是王英,此时王英手里还拉着一个富态的姑娘。
王英一愣,那富态姑娘反手一记耳光,进而一口唾液射水鱼般精准喷出,甩手而去。
“我今晚是你的了!不过你得先请我看场电影……”鳞儿拉着王英,娇滴滴的语气能把北极熊化成一个泰迪熊。
七七心满意足地将我挎走了。
电影据说很搞笑,可我脑海里一直播放的是另外的画面。
一是,七七窄窄的木制小床咯吱咯吱作响;
二是,王英在满是狗蚤的被窝里被裸绞制服;
三是,我遥远的胭脂河畔的小树林里秘密的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