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迎风刺去,却不自然的跟随风势偏离了原本的方向。霍无痕抱怨道:“爹干嘛非要让我练习枪术,我本来就不擅长做这些事。”
霍云起握着兽皮做成的酒袋,口中吐出热气:“你就忍忍吧,爹不会让你陷入险境的,他从来也没有强逼我们三兄弟做过什么不是吗?若不是你这次做的太不像,哪有这些苦头吃。”
霍无痕转过身来,“倒是二哥你,这下成了废人,以后可怎么是好?”
霍云起灌下一口辛辣的酒液,笑着应道:“无所谓了。你嫂子不在了,我也想好了,以后就一个人找个清静的地方独居。也是时候培养些枪术之外的兴趣了。”
“这可一点也不像你。”
“或许吧。你嫂子死后我也想了很多,看淡了很多。突然发现,除了咱们家的枪术之外,我好像还没有任何一技之长。现在我倒羡慕起大哥来,他能在兼备武艺的同时参与政事,而且还精通很多要花时间和功夫才能掌握的知识,那才是精彩的人生啊。”
霍无痕从未见过二哥如此平静的模样,就宛如一个力不从心的孤独老者,无奈接受时光制造的后果。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思考人生,在内心深处询问自己:“我究竟能做些什么呢?我的人生价值在哪里?”
父亲、大哥、二哥,他们三人都各自经历了人生的辉煌,却也被身边种种琐事干扰不得自由。霍无痕不想和他们活的一样,更不想成为统领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他厌烦了高人一等的自傲,割舍不掉女人们的温柔乡,对金钱带来的奢侈毫不在意,总想着超出现状自由生活。或许这在别人看来有些无病呻吟的嫌疑,但这却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当然他也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因为他向来都是如此。
夏仺,地大人稀的地方。这里有一望无际的田亩和无忧无虑的乡民,他们是懂得如何与自然和睦相处的行家,过着衣食无忧平凡安逸的生活。
夏仺城是夏仺最大的都市,也是人口相对来说最密集的地区。作为一个极度注重农牧业的都市,驻守城池的士兵只有可怜的一千多人,就算是刚刚崛起的鹤威军也是它的几十倍。好在城中粮草足备,只需坚守城池等待援军,并不需要和鹤威军发生正面冲突。
北风带来的雪花纷纷扬扬,夏仺城守军头领赵百成望着城下鹤威军的阵地,面上满是肃然之色。他在一月前便向皇都发出了求援的信号,可如今却连皇都军的影子都看不到半个。城中负责守卫的士兵们日夜提防,已经身心俱疲,如果再照这样僵持下去,夏仺城迟早是要失陷在鹤威手中了。
他深知城池失陷意味着什么,追随并信任自己的属下会被俘虏,并一个不剩的斩杀殆尽。原本拥有安居生活的居民会被抢夺所有财产,妇女会被肆意蹂躏侮辱,到处弥漫孩童无助的哭声。到那时候,火焰将焚烧整个城市,宛如地狱般悲惨的景象降临人世。
正当赵百成陷入沉思中时,一名士兵快步奔到近前,气喘吁吁地向他禀报道:“赵头,援军!是皇都的援军!”
“什么?!在哪里?”赵百成感觉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一直以来的担忧和苦恼终于有了结果。
两人急忙赶到城墙一脚的瞭望台上,透过茫茫风雪,望见从鹤威军阵列后方袭来的霍义本的黑骑兵团。
“援军!是援军!”
“援军赶到了!援军赶到了!”
“终于来了!皇都军,而且还是霍将军的黑骑军。这下我们有救了。”
城墙上的士兵们都发现了霍义本的军队,立刻传来一片欢呼雀跃之声,就连城墙下的鹤威军也受到了影响,弄得人心惶惶。
霍义本指挥重骑兵先行开路,疯狂袭击敌军后方弓弩手和火炮手集合的方形阵列,同时还带着霍无痕驱马并行。
“你听着,这一战你必须冲锋陷阵,至少要杀死一名敌军。我会一直注意你的行动,不能退缩!不许胆怯!如果战斗结束后你还未能完成这个任务,下次就把你编入先头冲锋的步兵队伍里去。”
霍义本不再以父亲的身份和儿子对话,而是以战场将军的名义施加压力。作为儿子的霍无痕没有半点商讨的余地,只能乖乖执行命令。可冲锋陷阵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就算是最勇猛的战士也会惧怕死亡,或者说只有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战士存活。
战斗异常激烈,皇都军在霍义本的带领下英勇作战,成功消灭了敌军大部分弓弩手和炮手。鹤威军则在鹤威兴与鹤威?两位将军的带领下,对皇都军发起猛烈反击。
赵百成不敢轻举妄动,夏仺城守军只有一千,如果贸然出城协助皇都军,很可能会被鹤威军就势攻入城内。但他的内心却是无比担忧的,时刻观察着战场上两军的变化。
霍义本在重骑兵的掩护下直冲彼阵中心,鹤威兴使一把宽刃大剑骑马杀来,两人缠斗一番,鹤威兴不敌,一旁又有鹤威?持银光闪闪的三尖长叉驱马夹击。三人在人从里斗至十数个回合,霍义本突然启动九天云蟒枪的机括,令枪尾的爪钩飞离枪身,一击刺穿了鹤威?的护甲直插进腰腹,同时回身用枪尖架住鹤威兴斜劈而来的大剑,再次发动机括让第九尺枪身弹出,瞬时刺穿对方的喉咙。鹤威军的杂兵见两位头领已死,无心再战,纷纷溃散逃窜去了。
霍义本在人从里寻找儿子的身影,却发现霍无痕正骑着雷影飞龙马追赶一名腿部受伤的逃兵,立刻驱马奔去。
霍无痕在先前的混战中一直躲在重骑兵后面,他贪生怕死的性格在此刻充分暴露出来。那胯下的马儿好似也理解他的心思,并不像初次上阵时那般任意驰骋。但霍无痕内心中还是想要完成父亲交给的任务,他也有不想被人瞧不起的好胜心,希望真的能手刃一个敌人,借此来证明自己的实力。所以,当看到那名张皇失措的受伤逃兵时,立刻便如见到老鼠的猫一样扑去。
再接近一点点,再稍微靠近些……
霍无痕在心中思索着自己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掉对方。是一枪从后背刺穿他的身体?还是把枪当成棍棒猛击他的脑袋?他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多,但当真正需要行动的时候,一切却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可是杀人啊!是在战场上杀人!并非从前经历过的以多欺少的斗殴,是会流血,会让一个生命从这世界上彻底消失的一种残忍行为。
这一枪终究还是没能出手,霍无痕望着那个为了求生而拼命向前逃跑的人,目光中反倒多了一丝同情。他停住马,默默注视着,手里的枪杆也不由自主地垂了下去。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旁传来,未等霍无痕扭头去看,他的身体便已被随之而来的九天云蟒枪狠狠抽打了一下,整个人立时从雷影飞龙马上摔落下来。
霍义本冷眼盯着儿子,见他重新站起来,才道:“战场上,只有懦夫才会去杀跟自己同样怕死的人,勇者只会挑选比自己更勇猛的人做对手。你不合格!从明天开始编入步兵队列,下次战斗冲到第一线去。”
耳边那如刀的寒风还在肆虐,白雪好似嘲笑自己的精灵般随意打落在身上。霍无痕的手脚已被冻得麻木,但他的心却是滚烫的。
夏仺城前的战斗还未完全终结,皇都军正追赶败退的鹤威军,企图将他们尽数歼灭。漫天飞雪中的战场绽放出别样的血色,在远方的一座山岭上停着一辆黑色转御車,正有一伙人默默远观这场惨烈的战争。
站在最前面的男人穿一件狼皮毛编织而成的黑色大衣,一头金色短发杂乱耀眼,正举着望远镜关注战场上的情况。在他身后还有五人,其中的三人都是熟脸,正是先前偷袭霍云起的齐欢离、陈辉风、撒奔三人。另外的两位生面孔是一男一女,男的身穿藏蓝色长袄,脖子上围一条白狐皮围巾,肩扛一把改装过的狙击步枪。女的扎双尾辫,年龄大约在二十岁上下,白皙的皮肤和飞雪一样洁白,细长的双腿上穿着红色皮裤,上身套一件棕色的熊皮外套。
这伙人是鹤威王花重金雇佣来的魂武,他们之中大半都出身自罪恶城塞。实际上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只是为了金钱而被强拉硬凑到一起的,共同想方设法破坏皇都军可能对鹤威军构成的威胁。
“看清楚了吗?”扛着狙击步枪的男人踏前两步来到金发男人身边。他的真名字叫箫请,虽然这是个非常普通的名字,但如果有人知道他的另一个称号,立刻便会惊得目瞪口呆。就算是这六人里面,也无人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
“何止是清楚,简直就是通透。”金发男人名叫西门清风,是这次行动的首领。虽然他们只是为了共同利益勉强组合在一起,但规则还需要遵守,谁也不想把事情搞砸,得不到自己卖命换来的那一份。
组队中唯一的女性名叫陆雨幽,她的外貌清纯靓丽,可声音却低沉沙哑,对西门清风道:“杀了霍义本我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你还在等什么?”
西门清风弯着嘴角却不露牙齿地笑道:“最有价值的猎物,当然要在最有价值的时候宰杀。鹤威军已经战败,现在杀掉霍义本没有任何必要,只能等到下次战役了。”
一旁的箫请这时却取下了肩上的狙击步枪,对准了战场的方向。齐欢离等人面色都跟着一变,却无一人出言制止他,撒奔甚至还有些兴奋地笑了出来。
耀金属光明类的魂纹能力瞬时发动,箫请的双目宛如亮起的灯泡般散发出金色闪光,紧接着他便扣动了扳机,弹道穿透漫天风雪,直射入战场中央。
箫请这一枪的目标并非霍义本,而是霍义本胯下那匹黑色战马。一枪过后,黑马的脑袋被击穿,霍义本也在无防备的情况下摔下马去。
箫请将视线从瞄准镜上移开,这才开口道:“我赞同西门清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