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美酒与女人,这三样东西在一起总是会产生奇妙且令人难忘的故事。故事,人们都喜欢故事,而这样一个小镇能符合这些的也只有那些充斥着酒气、汗臭与乱哄哄的酒馆。男人爱美酒那么他就不会忘记另一样——女人。女人、美酒这两样在一起所产生的诱惑力能抵抗的男人总是很少,更何况那些佣兵呢?漂亮的女人在哪儿都引人注目更别提这样一个小镇了更何况还是一个开着酒馆的女人。那就像是把鲜美可口的蜜@桃摆出来共所有人品尝一样,更别提那些早已饥渴的臭男人。但可惜,要吃这鲜美多@汁的蜜@桃前你还得够得着她,而且这蜜@桃说不定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甜美。
玫瑰与酒,多美的名字!就像这名字一样老板娘就像朵玫瑰,事实上她也确实叫玫瑰。她单手撑着下巴慵懒的打量着酒馆的这些彻夜不归大胆又好色的男人们,她早已习惯了这样环境,吵吵闹闹的。她伸手拿起并喝完最后一口手边的西丽浪——一种红色口味清爽的酒。她觉的有些困了,她要去休息。
“老板娘,来陪我喝一杯。”醉酒的佣兵大声的向老板娘招呼道。
玫瑰只是回过头去朝他笑了笑,就继续往前走了。
呵呵,不得不说男人的色胆在酒劲促使下得到了有效的放大。看看那个男人吧,他拿着酒杯踉跄的朝玫瑰走了过去,醉眼迷离的盯着玫瑰,好吧,不如更准确的说是盯着玫瑰高耸于胸前白花花的肉。
他呵呵的傻笑,全然忘记了之前的教训,伸出手去就要揉捏一番。之后就响起了杀猪般的惨叫,当然还有哄哄大笑声。玫瑰就像拖着死狗,走到酒馆的门口将他扔了出去。喔!酒馆的门口早就躺了一大片呼呼大睡的人们。看来这免费的露天旅馆很是受欢迎。
你肯定已经猜到了,这里是谭哥镇——佣兵、冒险者的驿站、庇护所与乐园。她的历史并不悠久,但算起来从一个小村子到发展成一个小镇也有两百年的历史了。当初的老谭哥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一时兴起建立的只有一家人的村子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他的名字也被人叫了两百年。呵,这也是一种名留历史吧。
谭哥镇的民风很是与众不同,因为她的地理位置与与这里的居民也注定了她的与众不同。历史上谭哥镇被毁灭了三次,无一例外全是幽戈森林的兽潮造成的,兽潮,说来也怪,在谭哥镇建立之前从未有过。
由于这里接近幽戈森林来到这里的大多数都是佣兵和冒险者还有就是猎人了。这三种人组成了谭哥镇独特的彪悍气息。谭哥镇还是个无主之地,说她是无主之地是因为她不属于任何贵族。在这种地方也不会有贵族来,没有一个贵族会想来到一个偏远且可能随时会被毁灭的镇子,而且贵族老爷们的目光不会在意一个小小的镇子,虽说她小有名气,而且在这地方他们也绝不会受欢迎。这些拥有超出常人力量和冒险经历锤炼出的意志似乎天生就与那些贪图享乐行指娇气(至少他们看上去是这样)的贵族相对立。
那么谁来统治谭哥镇?统治?不不不,用他们的话来说是管理。因为他们不喜欢被统治,所以谭哥镇没有统治只有管理。谁来管理?村长!你也许会奇怪为什么一个镇子会是村长来管理。
其实谭哥镇真正的原住民是那些猎人。当那些佣兵与冒险者来到这里后紧随而来的就是商人,谭哥村就渐渐扩展成了一个谭哥镇,那些佣兵与冒险者大多都是流动的,他们很少会定居在这里,他们虽带动了这里的繁荣却不驻足,真伟大的人物——对谭哥镇来说。更多留下来的是一些商人,他们组成了谭哥镇的外围成员。所以谭哥镇的管理者当然是村长了。当然也有人提议把村长改为镇长,可这样的提议只提出了一次就被永远的搁置了。谁说这些脑子里都长满肌肉的男人们没有智慧呢?
刺耳的警铃就像女巫的尖叫声一样令人难受,提醒着镇子上的居民们他们的生命受到了威胁。这样的警铃在谭哥镇只响起了三次这是第四次,在谭哥镇第一次被毁灭之后谭哥镇设了这个警铃,这就是死神的预警。
警铃响起的时候玫瑰正将那个企图占她便宜的死狗丢到门外,她就看到街上的人疯狂的朝东南方的高地跑,接着她就看到狼群,就像海潮一样。哦,虽然玫瑰没见过海,但这并不妨碍我的形容。被淹没的人无一例外的发出惨叫并被撕成碎片,这并不是一场狩猎,而是狼群的杀戮。
玫瑰反应还是很及时的,她粗暴的用脚去踢醒那些倒在地上还没醒来的男人,最后实在没办法她只能就近再拖了一个人和她之前打算丢在门外的那个男人,然后关上了门。
酒馆里还有很多人并不明白这刺耳的警铃声到底是意味着什么,虽说有些人也意识到了发生了什么事。
玫瑰就近举起了一个酒坛砸在地上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有危险,我们得离开这儿!狼群来了!狼灾!”没有人会愚蠢的以为这是一个玩笑或者不以为意,在谭哥镇没有人会把危险当作玩笑般来对待。
感谢这些高大强壮的男人们好勇斗狠喜欢战斗的个性吧,他们随身带着武器,当他们看见望不到边的狼群时,之前生出的英雄主义激情毫不犹豫的自动把它熄灭了,没有人会想着去击退它们了,生命的意义在于女人、酒与肉还有成为人人称赞的英雄而不是去送死,于是这群强壮的男人和美貌的玫瑰小姐便成了一组有力量的逃生小队。
往哪里逃?东南面!那里是高地还有撤退路线而且有防御军事建筑,这是前三次谭哥镇毁灭后反思的经验成果。
幸亏玫瑰的及时提醒,给予了这支队伍准备的时间,他们没有被狼群包围顺利的逃到了东南面的高地。可其他人没有幸运神的照顾也没有战斗力量的话那么被撕成碎片吞进狼肚则是他们最终的宿命了。女人、男人、小孩、老人对它们来说都没有区别唯一的也只有肉质的不同而已了。
西兰德?华斯爱这个谭哥镇最年轻的村长正组织着人手抵御着狼群,为镇子的人们争取逃生的时间。那些有家室的男人们正在为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子们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换取他们逃生的希望,而那些流浪的佣兵与冒险者都不会留下来抵御这来势汹涌的狼群,就算西兰德许诺出了大量的金纳尔,可在生命与金钱的天枰面前很少人会犯傻。看来死亡是这群勇士不可避免的了,谭哥镇会记住他们。
就在这些勇士在认为自己的死亡是值得的时候,残酷的现实却立刻改变了这种慰藉的心绪,逃生的路被截断了,只有一部分人逃了出去,剩下的人被迫原路返回,倒霉的俏女郎玫瑰也在其中。
令人绝望的困境!既然已无路可逃那么也只有搏着性命多杀些这该死的畜牲吧。可命运女神似乎总喜欢开些玩笑,她似乎很有些这方面的乐趣,怪不得人们喜欢叫她婊子。呃,嘘,还是小声点,我可不想让她有理由来找我的麻烦。
狼群们突然安静了下来,接下来发生的事令这些暂时幸存下来的谭哥镇居民一生无法忘怀,当然虽说他们已经离死亡不远了。
一匹毛发雪白高大威武的狼!三人高的巨狼。是纳达艾库斯,它怎么会在这儿?说起纳达艾库斯它之前不是在和凡杰尼他们战斗吗?啊,对不起我忘了,你们一定还不知道可怜又倒霉的凡杰尼怎么样了。好吧,好吧。让我们把时间往回拉吧,看看凡杰尼他们与狼群之战的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