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才动作缓慢的去接,看到棒棒糖内的星空图案时,笑了出来。??八?一中文? w?w8w?.?8811z?w8.?c1o?m?
沈从安见我和斩风都是一脸满足的模样,开口说“以后不准跟斩风厮混,看你把他宠成什么样了。”
我实在没觉得自己有多宠斩风,只是有时候为了逗斩风,和他一起在家里使坏,斩风喜欢去沈从安的书房玩,可沈从安书房一般是不准斩风进去胡闹的,可是就像他说的那样,我是典型的慈母多败儿,总是趁沈从安没在,带斩风偷偷进他书房,把他书桌上的文件翻得一团糟。
如果不这样做,我和斩风的感情根本不可能升温的这么快,和小孩子相处,我觉得更多的是迁就,虽然这种迁就,对于孩子的成长并不是一种好处。
可我认为,我和斩风这么久不见了,他早就不认识我记得我了,为了他快接受我,只能以和他做朋友的方式接近着他。
沈从安知道我的迫切,总是对于我和斩风的相处模式颇有微词,可是我都不管他,只是依旧陪着斩风胡闹着,沈从安只能跟在我身后扮演一个严父的角色了。
所以,很多时候,沈从安训斥斩风的时候,连同我也在里面受骂。
在那段日子我几乎不怎么考虑其余什么问题,只是单纯地带着孩子,锻炼身体接戒着毒,而沈从安,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补偿我,那段日子根本没有听他提起过茱萸县这三字,就连周斯都没再出现过。
我们三个人,突然让我有一瞬间觉得,和普通的一家三口是没有区别的。
除了我们定居在酒店里。
可是我明白,这样的日子只是短暂性的,沈从安陪了我和斩风一个多月后,人也渐渐忙碌了起来,我没有问他忙什么,我知道他开始着手茱萸县的事情了。
因为从他早出晚归开始,周斯便经常出现在这里,孩子总是问我那个叔叔是谁,我只能告诉他说,是爸爸的朋友。
孩子也不会再多问什么,自己玩自己的。
沈从安早出晚归后,我白天有了大把的时间出去,便经常一个人带着斩风去周围一些公园打时间,看那些老人在广场上跳着舞。
斩风喜欢来这种地方,每一次一来,我把他放在地下,他便有模有样的跟着那些人扭动着自己胖乎乎的身体。
我便坐在花池便看着他那滑稽的动作直笑。
星期天的那天,沈从安早上还是有事出门处理,我站在玄关处替他穿好外套好,刚转身想去给坐在桌边的斩风喂饭,可谁知腰却被沈从安扣住,我停下了动作,抬眸去看他。
沈从安在我唇上轻轻一吻后,他说:“这几天就带着斩风在家里待着,别经常出门。”
这是这段时间以来,他第一次叮嘱我说这样的话,我本来是想问他是不是茱萸县那边有情况了,可是话到嘴边我又咽了下去,最后想了想,只能点点头。
沈从安嗯了一声,别了别我耳边散落的头,他温声说:“在家等我。”
我再次点了点头,然后他又吻了吻我唇,这次这个吻根本不是蜻蜓点水,而是深吻,我吓得赶忙捶打着他胸口,不断提醒着他斩风在一旁看着。
沈从安见我又是惊又是羞的模样,闷声笑了出来,他也没有为难我,放开我后,便敲了敲我脑袋,抬手推门出了客厅。
我站在玄关处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嘴角一直弯起的笑,渐渐落寞了下来。
我将门给关上后,才转身去了餐桌边继续喂着斩风。斩风吃完饭后,我便陪着他在屋内玩了一会儿积木,到中午时,他吵着要出去,我不肯,他哭闹了一会儿,便躺在沙上睡着了,我给他小小的身体盖了一层毯子,便趁时间去了厨房准备两个人的午饭。
可等我端着两碗面条出来时,沙上却没有了斩风的身影,我以为是斩风自己爬进了房间,便将手上的面条往桌上一放,回身去了次卧和主卧以及洗手间阳台都找了一遍,可是一圈找下来,却还是没见斩风的身影。
我心里猛然一跳,脑海内突然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将身上的围裙一解,便转身推开门冲了出去,还没走到多远,身后突然一痛,还没等我回过头去看,鼻子上便被一只陌生的手用力的捂住,有什么气味钻入鼻腔内,我还没挣扎两下,整个人便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睁开眼时,是在一间熟悉的房间,这间房间曾经是我长久居住的地方,我无比熟悉,是茱萸县的院子。
我从床上刚坐了起来,便一眼看到了不远处的沙上所坐着的一个人,他也看向我,见我醒了,便立马站了起来,朝我走了过来说:“舒尔,你醒了。”
我死死盯着面前的人看了许久,我有些不敢置信的问了一句:“李琦?”
他笑着说:“对,是我,我还以为你不认识我了。”
我说:“你把我带来这里想干什么?”
李琦见我一脸警惕的模样,他有些无奈的笑着说:“你别这样,我把你带来这里,并没有恶意,孩子我已经让奶妈抱过去了,所以你别太担心。”
也就是说,斩风是李琦带走的。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能够说什么,因为现在的李琦的身份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再不清楚情况,也该清楚,茱萸县的主人现在是谁,而且从周边所站的仆人,对他恭敬有加就可以看出,周斯上次汇报的情况并没有错。
茱萸县已经易主了。
李琦有些尴尬,他见我沉默着,也沉默了一会儿,才再次开口说:“我没有任何恶意,这次之所以把你和孩子请过来,是为了你们两个人的安全,毕竟你们现在的身份待在外面始终不是很安全。”
沈从安听了后,从曾怡下巴处收回了手,然后对成助理说:“借个东西。”
成助理知道沈从安要的是什么,便当即对身后的仆人低声吩咐了一声,等仆人到来后,带过来的是一把枪,沈从安将枪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儿,然后将枪递给了我。
我知道他的意思,可是我没有去接,只是望着他手上的枪着呆。
他也知道我在犹豫什么,他说:“如果不想亲自动手,这里的任何人都可以替你开这一枪,如果不希望她死,这里也有千百种方法让她生不如死,你二选一。”
我说:“我不想杀人。”
沈从安听了这话,也没有勉强我,而是拿着手上的枪,朝绑在正中央的曾怡开了两枪,两枪均没有中要害,而是落在曾怡的两双腿上,一条腿,一粒枪子弹。
整个地下室内,全都是曾怡的惨叫声,那惨叫声真是让人心惊肉跳。
可沈从安眼都不眨一下,给枪里留了几子弹,转交给了成助理。
他说:“既然她不想杀人,那这个人就麻烦成助理好好照料了,记住,千万别让她死了,毕竟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成助理笑着回了一句:“是,我们一定会按照您的吩咐好好招待这位女士。”
沈从安将皮手套再次戴上后,便牵住我手,低声说:“好了,走吧。”
我看了曾怡一眼,尽管她穿着黑色的裤子,可是我还是看到她整条裤子全都是液体,那些液体随着她双腿颤抖,全都抖落在地下。
地下的地砖是白色的,红色的血液滴落在地板上,有些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