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千织听着李欢刺耳又猖狂的笑声,倍感屈辱。李欢的话,虽然无底线的打击了英雄,却也连带贬损了自己,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就是自己也只是他的一个玩物。他和自己订婚,不外乎就是想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比英雄更强吗?
自己算什么,可有可无的,一双被他随时可以丢弃的鞋?这让内心骄傲的她,如何能够不委屈到极点。
“谁来救救我?谁若真心待我,有勇气为我面对一切,带着我离开这里,我愿意一生相随。万能的星神,你听见我的呼唤了吗?”
“我呼唤你千遍万遍,只为呼唤可以让我有梦可以做的男人的到来,你可曾听见?”
雪千织感觉自己的芳心,寸寸碎裂,如此之痛。
忽然,世界仿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听不见宾客的阿谀之音,听不见李欢讽刺而猖狂的笑声,时间就在这一刻,莫名的静止了。
雪千织抬起头,泪眼之中,看到的是一双双震惊的眼睛。
顺着他们的目光,雪千织看到了一个人,正带着憨厚的笑容,闲庭信步一般的走了过来。
无论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回忆起这个笑容,雪千织都觉得这是自己人生中,见过的最让她快乐和安心的笑容,如此憨厚,如此真诚,如此阳光。
“如此善良而美丽的女孩,是我的最爱。”英雄微笑着走近宴客大厅。
“你竟然还敢来?”李欢震惊之后狂笑:“你是过来看着我怎么占有你心上人的吗?”
这话一出,厚脸皮的雪佐也脸上无光,更别说皮薄的雪千织。
雪千织看着英雄,眼泪水滚滚而落。
英雄看了心疼,安慰着:“莫哭,有我在,谁也抢不走你。”
雪千织情不自禁的点点头。
这一幕,瞬间让人脑补,确信英雄和雪千织之间,一定有着一段儿女情长。
李欢只是冷酷的笑着,有猫腻才好,这样才能衬托自己的伟大。
英雄目光,环视整个宴会众人,憨厚一笑:“今日是我的大婚之日,没有众位的捧场,总归是显得太冷清。所以我敢在吉时之前,前来这里借一样东西,以邀请众位能够赴我婚宴。不过在此之前,我想各位做一个见证,我要单独挑战李欢这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东西。李欢,你莫非以为凭借你哥哥无情公子的名头,就真的可以挑战我们土豪的权威吗?今日我一人前来,你可敢应战?”
“哈哈,不知天高地厚,愚蠢到死到临头还不自知的井底之蛙,如何能配的上和我交手。不过你若自己要寻死,我便成全你又何妨。想战,那便来吧,我赐予你一死。”李欢这话说的豪气干云,以白金下品的境界,对决白银下品的境界,足足二个大境界的差异,如果这还不能赢,天字第一号蠢货的名头,他是扔不掉了。
“英雄,你快走吧。”雪千织泪眼婆娑的冲着英雄说着。
在她眼中,英雄这一战,有死无生,纵然英雄领悟剑意,也不可能跨越两个大境界作战,这等妖孽从未曾出现过。
心中盼着那个人出现,但是真出现,去又希望他离开。
这便是,女儿的矛盾心思。
英雄似若不在乎的摆了一下手。
面对这个纯真的女孩,他竟然会有一点负罪感。
他可真的不是为了雪千织而来,反而是为雪家带来灾难而来,只是借助雪千织可以让李欢这个蠢材入套罢了。
不过,好像这妞在这个时候,还不怕雪家震怒,不怕脸色变得非常阴沉的未婚夫报复,反而来提醒自己快离开,是真的喜欢上我了?
我的魅力,原来一直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嘛。英雄有点自得起来。
再想想这妞也是被家族逼迫才嫁人,而且根本就不喜欢李欢这蠢货,自己这样做,反而是在拯救她的幸福。
嗯,这样换个角度一想,我貌似也很伟大的。
英雄潇洒的转身,走到了大厅之外的宽阔空地之处。
众多宾客蜂拥而出,围观这一场闹剧。
李欢脸色冷酷,冰霜若刀,白金下品境界的气势,如同狂风怒吼,吹动庭院草折叶旋,每走一步,都让雪家的地面为之而震动。
雪家祖祠,镇守的老族长,忽然从入定之中醒来,感受到地面的颤动,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阴郁,在雪家宅院出现如此强大的白金级力量震动,莫非是这雪家出现了变故?
可若有强敌入侵,此刻自己早应该收到警报才是,为何这边毫无动静?
“王海生,你去前院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迅速回来禀报。”老族长还是不放心,传令给王海生。
王海生应声而离开,去到前院,正好看到英雄这个老熟人,以及雪家讨好的对象,今晚将成为雪家乘龙快婿的多情公子李欢。
这二人对峙的场面,似乎是要战斗?
白银下品境界,对决白金下品境界?
何等荒谬,完全没有一丝悬念的战斗,让人乏味啊。
王海生轻叹一口气,看着泪眼朦胧的雪千织,只能感叹一声红颜祸水。
李欢白金境界的威压,磅礴如山,足以轻易将一个白银强者碾压而死。
但是,这恍若实质的威压,到了英雄面前,却如同清风拂面,如同没有这地面的深陷一寸,只怕谁也不敢相信,这个少年竟然真的能够承受住如此强大的威压。
就这一点,就让许多人的眼睛为之一亮。
这少年,还是有货的。
不过,依然没有任何人看好这场战斗。
也许,极品土豪,就是个极品,这种不知道哪里得到大量财富的暴发户,一旦有钱就以为天大地大,他们就是最大的。
所以,心高气傲,眼中无人,以为天下再无敌手。
却不知道,自视过高,挑衅了不应该惹到的人物,就算过去再辉煌,也会是一场凄惨的悲剧。
悲剧的上演,是最让人开心的。
围观者会觉得,原来想必悲剧,我们过的还是很幸福的嘛。
这就是天南郡最正常不过的丛林法则,幸福必须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你不争别人就会去争,你不会踩别人,就会被别人踩着上位。
为什么萧家在萧眉交恶多情公子之后,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舍弃萧眉,就是因为萧眉此刻带给萧家的只有耻辱,只有灾难。
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想要讨好多情公子,而会将矛头指向萧家。
雪家为什么会毫不犹豫的舍弃英雄,让雪千织嫁给多情公子,同样的是因为想要借助多情公子的势,踩着萧家的尸骨上位,成为霜华城的唯一王者。
这不过是星武之途,众生百态的最常见一幕。
亲情往往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会变得很淡漠。
英雄对雪家的帮助,雪千织这亲生女儿的幸福,在雪佐眼中,远不如雪家独霸霜华城来的重要。
因此,英雄早已看透这些虚伪。
他傲然的看着趾高气扬的李欢,手中的白水剑锋寒正冷。
“我的吉时快到了,没有更多的时间和你在这里纠缠。所以这一战,我们一剑分输赢。你可敢?”英雄激将。
李欢感觉自己此刻的身体状态,实在是好的不得了,比自己最好的时候还要好。
自信心本就膨胀的他,在此等巅峰状体,简直就是骄傲到爆。
要说一剑分胜负,还真的是一剑就搞定,自己的一剑,可以秒杀这个不知死活的白银下品的土包子。
但是,就这样轻易的一剑秒杀了他,不是显得太轻松,他不能突出他这白金强者的威风了。
李欢还想好好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借这个小丑让所有人知道他多情公子的威风是不能惹的。
李欢傲气的盯着英雄,说了一句让英雄感动的想流泪的话,也是一句装十三无比的话:“本公子我先让你十剑,十剑之后,我再一剑败你。”
“好。”
众人皆赞。
唯有英雄的赞叹声,最引人关注。
他竟然没有形象的鼓起掌来,双目微红,脸色激动,这怎么有点粉丝见偶像的范儿?
众人均以为,自己是产生了幻觉。
却不知道此刻英雄,是真的激动了。
“蠢货啊蠢货,世间上最可爱的一群人,就是蠢货。”简直大爱蠢货,英雄如同一个溺水的人,见到了湖泊,这心情真的美的冒泡。
李欢愕然,英雄不是应该有一种被羞辱的难堪吗?
怎么看这表情,很高兴,很激动你?
一定是被我的威风震慑住了?一定是怕了我的了?对,肯定是如此,所以才表现的如此反常,是想我等下手下留情吗?
哈哈,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杀死你的,我要让你的岳父亲自把你给剁碎,让你知道你娶了我的女人,是一件多么可怕而痛苦的事情。
李欢露出冷笑,身上星光洒落,凝聚成一个强大无比的星光罩。
他就站在星光罩中,以蔑视的目光,看着英雄:“我站着不动,你若能打破我的防御,也勉强有了让我出剑的资格。来吧。”
英雄天真的看着李欢:“你可说好的,站着不动让我十剑?”
李欢傲然点头:“废话忒多,快来吧。”
“那我真来了?”英雄犹豫,显得内心胆怯。
李欢更鄙视:“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