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斗篷,想像了一下即将要做的事,小天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不过笑归笑,他的决心可是杠杠的。
迅速扫了一下周围的动静,小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将那斗篷拿了过来,然后快速套在了自己身上,完了他还潜伏在草丛中观察了一下情况。那样子就跟做贼似的。
还别说,这斗篷还真是挺合身的。套在他身上不但遮住了他的头,还把他的整个下身都快遮住了。虽然小天身材高大,但他并不显胖,那身材比例还是很协调的,这斗篷一戴,光看那身形,怎么都像极了一名身材高挑的窈窕淑女。
不仅如此,斗篷一戴,小天就发现它还真如自己所料的那样把蜜蜂和蝴蝶都拦在了外面。
“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过弄个这东西戴在头上呢?”一想到自己八年来竟然老老实实地被一群蜜蜂和蝴蝶折磨着,小天就想骂自己猪头。
看着那些蜂蝶不住在身前飞舞却始终找不到突破口,一亲自己的“芳泽”,小天不由得很好奇这斗篷的原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女子?为什么她会戴这么长的斗篷,不仅把头遮住了,还把半个身子也遮住了?是她长得太恐怖,还是说她长得太国色天香?
摇了摇头,小天不再去想这个明显得不到答案的问题。蜂蝶的问题既然得到解决,他便跳了出来。
收起手中剑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犯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错误:刚才也没想着去弄一把好剑来用,白白让那些家伙走了!但他转念一想:还是不换的好。一方面这剑虽破但使顺手了,弄把新剑可能还不顺手呢;另一方面也不容易引人注意,让别人戒心太重;再一方面,自己还不想伤人性命,破剑刚好。
没了蜂蝶的烦恼,轻松地行走在路上,小天都想唱首歌,不过碍于路上越来越多的行人,他只好做罢。
但即使这样,这一路上小天也收获了不少的回头率。究其原因是他那身材也太好了点,那洁白的斗篷一戴,他那原本“曼妙婀娜的”身上又多了一份神秘感,再加上他身上散发出的香味,更是让那些人浮想联翩。
“靠!有这么厉害吗?”当看见某些家伙竟然对着自己流出满嘴的哈喇子还露出一脸花痴相的时候,小天就有些气愤,真想上去先几个巴掌把那些家伙扇得能认出他爹妈,然后再大吼一句:“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可是纯爷们!”
但他终究没有这样做。他自己也清楚:这可不怪人家,谁叫他戴着个女人的斗篷呢?谁叫他满身散发着香气呢?最起码人家只是看看而已,又没有就地扑上来。
郁闷地叹了口气,小天继续走自己的路,任由路人如芒在背般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然而,走了又有小半个时辰后,小天的心情便又好了起来。因为他忽然想到,心情好要行路,心情不好还得行路,干嘛要为这么个破事情郁闷到底呢?换个心态岂不更好。
于是,小天真的换了个心态。他想,既然路人这么欣赏自己,那不就说明自己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嘛?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
还别说,这么一想,小天还真高兴了起来,和刚才畏首畏尾的样子不同,这一次他直接昂首挺胸地走了起来,再也不管别人那猪哥相。
“喂,妞儿,给爷站住!”
不过,很显然,还是有些人不想让小天高兴。当他快走过一棵大树时,两个似乎正在大树下纳凉的家伙叫住了小天。
那两人中一人身材偏瘦,青衣书生打扮,拿着一把折扇不紧不慢地摇着。单看这些的话,这家伙也是一表人才。只可惜他嘴角上却长着一颗豆大的黑痔,黑痔上还长着一撮黑毛,一下子把他的形象破坏殆尽了。
另一个家伙手中拿着一把剑。他比青衣书生高大些,也是一袭青衣,长相倒也一般,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那副尊容上总是留着一丝笑容,但那笑容却并不是那种让人看了就觉得亲切温馨的笑,而是那种不怀好意的贱笑,让人一看到他脸上的笑,就想赏上几拳,把那脸打成哭脸。出声叫小天的正是这家伙,他正一副色眯眯的样子盯着小天。
小天只瞧了这一眼,便知道这两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好货,叫自己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或许是之前路人的“待遇”已经让他有些习惯了,又或许是心态调整了的缘故,他也懒得去与他们计较,依然走自己的路。
“哟。还挺有性格的嘛!”看着“美人”把他们当空气似地,头也不甩地从他们面前经过,黑痔家伙敲着手中折扇,怪笑着吹了个口哨。
“嘿嘿,我喜欢!”贱笑家伙舔了舔嘴唇,眯着眼陶醉似地看着“美人”曼妙的身影贱笑着说。
说完,贱笑家伙朝黑痔家伙使了个眼色,只听“唰,唰”两声,几个闪身,他们便以自以为很英俊很潇洒的方式出现在了“美人”身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小天自然不怕这两个货色。在他眼中,这两货所展现的身手就跟蜗牛一般缓慢,他要想躲都不需运一点内力。只是他倒想看看,这俩货究竟能拿出什么花招来,特别是一脸贱笑这家伙,小天一看就来气,就想把他那脸打得连他爹妈都认不出来,真不明白他父母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偏要给他这么一副欠揍的嘴脸。
黑痔家伙两人见“美人”停住了脚步没试图绕过去还以为小天怕了他们,便互相得意地笑了笑。
然后,黑痔家伙把扇子收了起来,走上一步向“美人”拱了拱手道:“仙子有礼了。在下苟洞悉,草字头的苟,山洞的洞,熟悉的悉。这位是在下的结拜兄弟,姓任名至剑。我二人因惊艳于仙子的绝世风采,所以冒昧打扰,想一睹芳容,得聆仙音,还请仙子见谅。”